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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死诸葛走活仲达。(1 / 2)

 一个男人真正需要的只有自然和女人,其余的一切,诸如功名利禄等等,都只是奢侈品。

郑鹤8岁没了母亲,在生活刚刚从贫困转为优越后,那个给与郑玄庭最大帮助的女人撒手人寰,却仍旧在葬礼上给郑家留下了最后一条后路,韩家嫡系的二公子韩凤歌。

她出自名门,可却只是豪宅里的一株狗尾巴草,可有可无,甚至比不得当年自伤自怜战战兢兢在大观园里的林黛玉,黛玉最起码有宝玉护着疼着宝贝着,她却一无所有,甚至在婚姻这类女人头等大事上也是草草了之,只有在告别人世后的葬礼上,才算是小小辉煌了一次。只是,当生命之花完全凋零,那好不容易普照过来的灿烂阳光,是否会怜惜这株从未经雨水露珠滋润过的狗尾巴草?

韩小娥长得不好看,但一颦一笑总容易让人想起婉约或者典雅这类词语。郑鹤生命里前八年在母亲韩小娥的熏陶下,四书五经诗词歌赋都有涉猎,哪怕是在她死去后的三年里,郑鹤都有着很严重的中国老旧派文化倾向。直到某天,功成名就的郑玄庭醉醺醺的搂着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回家,而十一岁的郑鹤则偷偷从门缝见到本不该见到的一幕,由母亲烙下的痕迹产生了根本性的逆转。

之后这样的经历越来越多,郑鹤由起初的不屑、愤怒转变为惊羡、渴望。终于,郑鹤十四岁在荷兰读初中时,在脱衣酒吧里昏昏沉沉地献出了初夜。

频繁的夜生活也容易使人厌倦,尤其是和韩凤歌接触的越多,越能感觉到这位二公子的雍容和磅礴,所以偶尔也想玩一把早不相信的爱情,男女关系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试验,杨淼不过是其中之一的试验品罢了。

在公寓里蒙着头睡觉的郑鹤忽然被急促的敲门声吵醒,他翻了个身骂声**,然后继续呼呼大睡,其结果是防盗门被人用电锯锯开,蒙着双眼的郑鹤被两柄手枪顶住腰肋挟持带走。

当他再睁开眼的时候,那位当初狠狠把名片甩在他脸上的林惠龙正阴阴的盯着他看,一如初次见面般叼着雪茄。这是一间纯西式房间,布局类似吸血鬼公爵城堡,光线阴暗,巨大而惨白的牛角挂在五彩斑斓的壁画之上,书桌上一尊高脚杯里装满暗红液体,旁边一架老式钢琴古典而高贵。

“小子,记不记得,我跟你们父子俩说过什么?”林惠龙双指漫不经心地一夹雪茄,片状烟灰掉落。

郑鹤浑身一个激灵,不可思议的望着林惠龙,那个连韩凤歌都许以极高赞誉的杀手失败了?不可能啊,那个杀手极具职业道德,不会说出雇主名字的,难道是陈上才?郑鹤心里连转几个念头,忍不住双股战战。

“你胆子很大,连我林惠龙的外甥都敢动。”林惠龙站起身来,走到郑鹤跟前,微眯着的眼睛里凶芒一闪,一手端起郑鹤下巴,冷笑道:“我说过,你要是敢动柳行风,我会让你全家上下,包括有过关系的鸡鸭在内,全都死无葬身之地。”

郑鹤环顾四周。那个形如鬼魅在自己脖子上割过一小刀地穿布鞋地男人正站在两米外。他好容易挤出一丝笑容:“林、林先生。我想您是误会了…”

林惠龙反手一个巴掌打在郑鹤脸上。喝道:“我误会?”

郑鹤被这巴掌扇出狠劲来了。心想左右是死。霍地站起。大叫道:“老子买凶杀人怎么了?你他妈有种就杀了大爷。北京韩家不会放过你地!”

林惠龙哈哈一笑。一脚踹在郑鹤膝盖弯。后者只觉锐痛入骨。右腿一弯。林惠龙提起郑鹤衣领。道:“韩家?说实话如果是嫡系我还忌惮三分。但你那贱人老母在韩家连条狗都不如!何况现在还是个死人?”

听到记忆里那个温婉如玉地女子被人用贱人和狗来修饰。郑鹤胸口仿佛被烈火灼烧。气往上冲。挣开林惠龙右手。指着他大骂道:“死者为重你他娘地懂不懂?老子跟你拼了!”他跆拳道有一定火候。一脚踹向林惠龙肩头。林惠龙不闪不避。只是冷冷看着他。郑鹤心里一喜。以为就要得手。可腿上猛然传来一股沛然大力。紧接着如腾云驾雾般飞出。重重跌落在地。

应道儒佝偻着腰站在林惠龙身前。转头恭敬道:“林爷。怎么处置这小子?”

林惠龙一挥手,淡淡道:“带他下去,胡乱喂几味春药。”

应道儒如鬼魅般贴近郑鹤,伸掌在郑鹤背上连拍两下,然后冲门口持枪站立的两个大汉一招手,那两人架起郑鹤走出门外。

“林爷,韩凤歌毕竟是韩家举足轻重的人物……”人都走光后,应道儒轻轻道。

林惠龙冷哼一声,道:“韩小娥这个女人也真了不起,竟然还留了这么一个后手。当初能让我林惠龙吃这么大一个亏,这个女人也让足以得我三分敬意,只是没想到她还要玩一出死诸葛走活仲达。”

应道儒轻声道:“那林爷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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