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实在喧嚷,大街小巷,熙熙攘攘。
平民在街市穿行,一切那么平常美好,只是显得他有些突兀。
执剑的不止有他,几个背剑的少年围着告示,在看着些什么。
“小孩别围着起哄,这是赏金令,不容胡闹。”
一个气宇轩昂的青年赶走了孩子们,撕下了赏金令。
暮云走上去问:
“这赏金令是什么?”
“哦,这是些富人拟出来雇人杀仇家的。事成会给些报酬。”
暮云想了想。
“这样,我抓人,如何处置由你,报酬也由你分。”
抓到了人实际意味着成功,不费吹灰之力的机会难得一见,青年爽快答应。
“我叫暮云。”
“哦。我叫岳龙,你叫我龙哥就好。”
还真是自大。
“什么时候抓人?抓谁?去哪抓?抓去哪里?”
“额,这赏金令上都有。”
“那要你何用?”
“这叫什么话,少侠若不愿言谈,我去与施令人交流便是,少侠若不愿见血,我来便是。”
“倒也可以。”
岳龙倒也伶俐,并非等闲之辈。
有了合作的人,不很孤单,又能替做些他不愿做的事,两全其美。
夜幕一落,暮云轻步入小巷,拔出腰间的绳索刀,一甩便翻过了高高的院墙。
不等庭中的几人反应,暮云朝最符合描述的那个甩了两刀,其他人安然无恙。
绳索刀一端捆人,一端挂着院墙,又一甩,不见影踪。
走远后,那被抓的人发现自己的伤口那样浅,只是刚刚破了皮肤。
大致是感到侥幸,他问:
“少侠何故抓我?”
“不知。”
“若要杀我,又何苦只伤皮肉。”
“......”
暮云冷冰冰的样子封了他的口。
到了安全的接应地点,暮云扔下他,换了绳,解了绳索刀。
“剩下交给你。”
“没问题。报酬给你,你得一半。”
人才刚刚抓到,报酬便到了手,暮云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