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xi:remus-thehalfbloodprince)
王子全副武装,从胸甲、肩甲、臂甲、胫甲全部染成黑色,包括挂在一旁的黑色半盔。
这身盔甲全部是由远居在爱斯卡尔德大洋北部风暴大陆的维加丁城矮人大铁匠雷克斯·织霜者亲手打造。
外甲采用的是凌晶矿材质,这是一种只产于风暴大陆的极为罕见的特殊矿产,可硬可软,温度稍有不慎要不就成了一块没用的硬石头,要不就化成了一滩冰水。也只有大铁匠本人极高的手艺才能驾驭。
其内衬用的是柔软的极地山猫毛皮,整套盔甲在提供坚硬防御的同时兼顾了穿着的舒适。然而最初,它们是镀银的白色而非黑色。
在王后去世后,王子既命人将他们全部染黑,甚至还将自己的陨铁配剑从欢庆改名为哀悼。
瑞麦斯回答:“并非如此,殿下。在一两百码距离之内,一名优秀的人类战士,一匹战马,或者一位游侠,他们不分伯仲。但在这之后,不再有双腿能追的上四条腿。”
说话时,他胯下的光明使者似乎听懂了什么,呼哧呼哧喘了两口粗气。
“不过,游侠们所擅长的是保持速度并长途奔跑,在林间他们总能找到最便捷的途径,而树干之间的缝隙马匹可过不去。”他补充道。
“但很可惜,尽管赛跑大赛被设置在两百码内,依旧让精灵夺得了桂冠。”骑在瑞麦斯身后的神剑团上尉“大剑”奚方·龙索遗憾的摇了摇头,回忆起了一年前的事。
他背后总是背着一柄超乎寻常的双手剑,加之他本身的姓氏,所以被人们给予“大剑”的头衔。
“哼,如果当时让我上去,肯定他妈的能比那个精灵女娃娃跑得快!”雷戈愤愤不平的道。
不让你上去,是怕你给国王陛下丢脸。瑞麦斯当然清楚知道精灵脚下的厉害,但他并没有开口打击雷戈爵士。
瑞麦斯听到儿子卡拉说道:“传说这些精灵体内是狼的灵魂,鹰的眼睛。狼给予了他们奔跑的速度,而鹰给予了他们的射箭的准确。所以,我们才会在赛跑和弓箭大赛输的一败涂地。”
“但是成为一名圣剑王卫依靠的不是跑的多快,或者射箭有多准。雷戈爵士,我想您根本不必在意。更何况,获胜的女精灵克勒辛迪雅·秋风,可正是住在科勒的那位领主大人的女儿呢!也许很快,我们就会再见到她。到时,您不妨再去和她比试一番。”
很好,卡拉。你懂得如何鼓舞士气,已经有指挥官的样子了。
果然,雷戈听后哈哈大笑起来,并称赞起了卡拉提那。
也只有和瑞麦斯这位儿子对话时,“咒骂者”嘴里才会出现一些好话。
“大剑”奚方·龙索上尉道:
“我是一直有听过某些传说,说这些精灵能够和动物交流。据说那是古老森林的自然之力,在奇迹纪元德鲁伊们以绿魔法维系自然平衡,救死扶伤,甚至起死回生,却不知道是真是假。”
“起死回生……”
伊诺鲁克·爱恩索德的目光看向前方的棺椁,接着抬头仰望头顶被浓雾笼罩的那些枝叶,若有所思。
他头戴金色红宝石王冠,皮肤介于白与黄之间,稚嫩却坚韧。他的耳朵比常人略尖,比精灵平滑。面庞干净整洁,没有少年青涩的胡须或任何青春痘。
一头深红色秀发来自于父亲,梳的很顺,慵懒的披在肩膀。碧蓝色的眼睛与他父亲的天蓝色不同,这来自于他母亲,透露出不该属于这位十七岁年轻王子的悲伤和忧郁。
他是精灵和人类的完美结合。
王子的喃喃自语仿佛使得森林都跟着安静了下来,身旁的骑士们沉默不语,只剩行军的脚步声。
几个心跳后,王子明亮的声音再次响起:“请千万不要在意,大人们。继续你们的讨论,我并没有别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