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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宋玉阶,异能者(1 / 2)

 麻旷义飞奔在建筑之间,却不时看向空中的血月。

“果然是血宗的残党么!”麻旷义露出苦笑,身为阵法大家,他哪会感觉不到这阵法的来源。

“恐怕我也是目标之一。”尽管是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麻旷义也还是回忆起了两年前幻夜血宗破灭的时刻。

麻旷义曾经也是幻夜血宗的门人,只是生性耿直的他终究是看不惯幻夜血宗的邪教行径,叛出宗门,在他被追杀垂死之际,救他的人却是那位泣风先生,并且也是泣风先生将他引荐给当时的七队队长黄南斗。

后来,在他的带领下,七队成功攻破了幻夜血宗的山门,幻夜血宗的宗主及作为宗门最强者太上长老,分别被黄南斗及泣风所杀,虽说如此,但仍是有幻夜血宗的残党逃离。

这些人最恨的,恐怕还不是毁灭他们的七组及泣风,而是作为带路党的麻旷义。

“就算是当年的业,回报也就是了!”麻旷义的眼神恢复了坚毅,如果真惧怕幻夜血宗的残党,那今时今日,他就不会出现在这里。

奔走了两分钟之后,麻旷义就发现了诡异之处,明明他已经走出了建筑群,离学生们居住的宿舍也不过半个操场百来米的距离,但不论他怎么走,也不见距离有半分拉近。

“幻阵吗?”麻旷义冷笑一声,在他面前用这种低劣的幻阵,无疑是班门弄斧。

从怀中摸出一块玉石,麻旷义运起真气,引动刻在其上的阵纹,而后将其向前一丢,而那块玉石所划过的空气,竟泛起了片片涟漪,当玉石落地之时,仿佛是一块无形的帷幕被拉开般,麻旷义眼前的景象瞬间为之一变。

麻旷义并没有第一时间去关注学生宿舍的情况,因为他已经感受到了危险的到来,他也不愧为血气化精巅峰的练气士,脚下一错,瞬间退开了四五米,躲开那把向他劈来的大剑。

“血族的三等勋爵?”麻旷义看着面前的偷袭者,眉头微微皱起。

那是一名看起来在二十岁后半的青年男子,有着血族一贯的英俊而苍白的容貌,黑色的高领风衣下是中世纪风格的礼服,如果不是扛在他肩上那比正常骑士剑长一半的宽刃大剑,恐怕不知情的人看着这青年,还以为他是才参加完哪里的宴会归来的贵族。

麻先生看着面前突然出现的英俊外国那男子,眉头微微皱起。

“阁下就是麻旷义先生?果然闻名不如见面,在下是高贵血族的世袭伯爵莫撒·v·埃布尔,隶属于穿刺公爵的氏族。”血族男子轻若无物地将那把大剑挥下朝着地面,左手抚在胸前,向麻旷义轻轻鞠了一躬,彬彬有礼的态度,仿佛刚才的偷袭根本不存在。

麻旷义不是没有与血族战斗过,自然知道这些自诩贵族的吸血鬼战斗之前总喜欢来这么一套,所以他也懒得答话,又摸出三块玉石,撒在地上,其中的阵纹在血色的月光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对于一位阵法师的阵法,莫撒不敢怠慢,沉重的大剑被他单手挥起,就想要击碎那几块玉石。

然而麻旷义阵法已成,三块玉石中,各有一道拇指粗细的雷电向莫撒射去。

莫撒毕竟是血族三等勋爵的实力,收回了挥出的大剑,背后蝠翼一展,凭借身法速度便躲开了两道雷电,而后大剑一横,挡住了最后一道。

些微的麻痹感并不能让莫撒的动作迟滞,但是麻旷义的目的已经达到,趁着这些许空隙,一副三节棍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到了麻旷义手中,他双手抓住近梢节,远端的两节就向莫撒的头顶挥去。

三节棍远节的尖端被做成尖锐的形状,加上麻旷义这血气化精的实力,若是击中,就算是以血族三等勋爵的肉体,也要被打得脑袋开花、脑浆迸裂。

莫撒一点也没有惊慌的样子,举起大剑,便撞上了麻旷义的三节棍,对于这类奇门兵器,他也懂得一些,自然明白麻旷义这种持三节棍的方式绝对是违反常规的,在他想来,两人修为相仿,以硬兵器碰软兵器,还是在对方用力不对的情况下,哪有输的道理?

剑棍相交,莫撒却没有料到那三节棍上力量并不如他想象中那般强大,这一剑挥出,却有种用错力的感觉,而两节铁棍中间的铁链,却在麻旷义的力量下,缠住了大剑的剑刃。

“厉害。”

莫撒此时自然看出麻旷义这种非常规的打法是为了更好的锁住他的兵器,但他自然不会就这样被麻旷义夺了大剑,胸中血斗气快速流转,加诸在大剑之上的力量也更加强大,就要强行扯断连接三节棍的铁链。

虽然心中惊诧于这个血族力量之强,但麻旷义却并不是惊慌,因为地上的三块玉石中的阵纹再次亮了起来。

“刺啦”。

三道雷电还是被莫撒诡异的身法躲掉两道,但最后一道还是命中了他的后背,发出了皮肉焦糊的声音。

剧烈的疼痛并没有让莫撒的表情和动作变上半分,感觉到三节棍上传来的沛然大力,麻旷义也不敢继续对抗下去,只得将三节棍收回,退开两步,而莫撒也趁此机会,毁掉了麻旷义丢在地上的玉石。

“麻旷义先生不愧是阵法大师,能将阵法运用到这样的战斗中,一般先天之前的阵法师可没有您这样的手段。”

尽管在刚才的战斗中吃了个小亏,莫撒却一副没事人的样子。

“此人必有所恃。”通过短暂的交手,麻旷义已经大致了解这名血族的实力,按照练气士的说法说,就是十二正经一条没通,按照斗气那套理论,就是体内秘境没有打开,在血气化精中也算不上顶尖。

而麻旷义却只余打通两条正经,就是先天境界了,这血族不过是依靠先天的肉体强大才能和麻旷义放对,但如果久战,加之阵法的运用,必然是要落败的,可是麻旷义却并没有从此人身上感觉到任何慌张的情绪。

“是那个吗!”麻旷义又一次看向了空中那红得更加刺目的血月,终于明白了这些血族为什么要拖延时间,又为什么有恃无恐。

“你们究竟准备了多少血祭,杀害了多少无辜之人?”麻旷义看着面前的吸血鬼贵族,眼神已是无比冰冷。

“为了高贵血族做出牺牲,是他们的荣幸!”莫撒扬起了大剑,汹涌的血斗气好像比之前更强了两分。

“凌家的太阴阵道吗……”麻旷义知道不能再拖下去,三节棍一抖,每节长足有八十厘米的软兵器便合成一杆两米多长的铁枪。

“哼,你的鲜血应该会很美味吧!”莫撒的眼中终于流出寒意,血色的月光灌注在他的身上,此刻他所爆发出来的血斗气,竟和麻旷义的真气相差无几。

铁枪与大剑的碰撞,发出了炸雷般的轰鸣,这也是两名血气化精级别的高手全力的碰撞。

焦糊的血液喷溅在柏秋寒的衣服上,这自然不是他的血——那名袭击他的血族,正捂着已经烧焦的胸口,西洋剑也落在一旁,焦糊的血液正是从他口中喷出,看来那道火焰已经伤及了他的肺脏。

“果然是你!”柏秋寒看着站在宿舍二楼阳台上的人影,并没有多少讶异,倒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瞒不过你。”那人笑着,放在胸前的手掌上,正漂浮这赤红的火焰。

蓬乱的头发,拉碴的胡须,无框眼镜,瘦削的身材,这个玩火的人,正是……

“老宋,果然你也是马队长那边的人吧?看来你来省大的目的也不是单纯的上学,当时的自我介绍也是骗我们的?”柏秋寒苦笑一声。

“我也没什么恶意,严格来说,我和老马也不是一个部门的,这次也只是受邀协助他,读省大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上学,不过那段自我介绍至少有七分是真的吧。”宋玉阶轻轻一蹬地,便从阳台上跃了下来,落在柏秋寒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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