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2 / 2)

霍公子看看赵启俞,又看看字,斟酌着道:“这,这是···您初习字时所留下的笔墨么?果真很有纪念意义。”

“初,初,初,初学?!!!”

不怪霍公子这么想,作为一个书写都是用毛笔的古代人,他看赵启俞这幅字,就跟咱去看一年级,额,不是,跟咱去看幼儿园小盆友的字是一样一样的,要怎样眼瞎,你才能赞一句风骨绝佳啊。

当然,馆长大人听到霍公子这话,也没有立刻心碎成一瓣瓣啥的,毕竟,他的字还是被很多老头子认可的么,没理由因为一个毛儿都还没长齐的小子泄气,而且,今天他带这幅字来,本就是用来抛砖引玉,额,抛玉引砖的,绝对没有任何炫耀的意思。

于是,赵启俞拿出笔墨纸砚,有幸得见霍公子下笔,馆长大人旁观时的想法大约是这样的:嘿~小子还说我的字是初学,丫的自己连正确的握笔方式都没掌握,有资格说我咩?有咩?

赵启俞见霍公子握笔没按五指执笔法,也不讲究枕腕、悬腕、悬肘什么的,直觉这人是个渣,但当霍公子的笔触落于纸上,馆长表示,这毛笔这么听话不科学!等霍公子的“觀雨聼雲”落下最后一笔,馆长大人表示,两幅作品摆一起确实是高低立现,特么的,他那字还真像初学的!

炫耀不成,反被打脸,问赵启俞什么感想?额···辣真是太特么好了!他一定要把这字拿去给那群老头子看,从此以后他就能清静了,祸水东引什么的,做这种事做得不要太熟练!

于是,被赵启俞有心讨好的霍公子被请进了隔间,馆长的办公室也不是特别大,但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银狐进去直接就跳上了沙发,然后庞大的身子缩成一个球,额,特意把旁边儿的位置留给霍公子的说。

于是,下午霍公子的手除了翻书外,还多了一项工作——给银狐顺毛儿,从头顺到尾,偶尔看书看得入神停手,那只银狐就凑过去开始蹭蹭,啥,不肯把手交出来?

狐有招儿!首先,会有一只爪子出现在书页上,以一副不可抗拒的姿态直接把书推远,然后,大头凑过来,近距离出现在霍公子的视野里,快看我圆滚滚的脸!快看我萌哒哒的眼!你怎么忍心拒绝?

什么?看着没感觉,那就看到有感觉再说吧,反正不给顺毛儿,就不让看书,霍公子倒是想直接把某只推开,但以他现在能徒手断锁链的力气,居然也无法推动狐狸分毫,无奈之下,霍公子只能妥协,也不过是顺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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