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的淡光,如金鳞一般洒在她如玉的脸颊上,更显剔透。
额毛微微上扬卷起,浓浓的睫毛,蒲扇蒲扇的如彩蝶一般,可爱极了。
专注的精神,为她增添迷人的色彩。令人忍不住痴痴凝望。
不知何时,百里晨已经搁下了书本,望她如一眼万年般的凝注。
“晨!为什么你写得就那么好看,偏偏我的——”如虫子爬,丑死了!
连她自己都看不过去。
稚气可爱的女子,撅着小嘴,冲他委屈叫唤。
真有冲动,想上去一把搂住她,再侵蚀那娇艳欲滴的粉唇。
那终归是冲动。
百里晨收敛下情绪,表示极为无奈,“罢了!罢了!都练了一下午了,也没写出一个正经的字。”
顺便敲打她小脑袋,“你是没有读书识字的命啊!”
就是这般说她,女子非但不恼,还十分悠然自得模样。
厚着脸皮凑到他跟前,缠着他胳膊,讨要好处,“反正我也都努力过了,没有天赋嘛!你也说了,所以以后还是要麻烦你,一直给你讲书中的故事了!”
“那你知道这个字的意思么?”男子望着她写的字,抿嘴苦笑。
“知道啊!当然知道!我恋晨。恋着晨。”
…………
原来,牌匾上歪歪曲曲的“亦心”两字,是她写的啊。
回忆过去,想必感伤,更多的是欢乐的记忆。
稚气未脱的洒脱,没皮没脸的粘人,恬不知耻的纠缠。虽然做了很多热脸贴冷屁股的事,
但是那时候起码是快乐的,因为对象是——百里晨。
回忆过来。朝歌也是耸耸肩。
冲着大家喊道,“没办法了,这地是我的,酒楼也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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