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杰斯特(1 / 2)

 一顿饭吃掉了六枚银币,这还是诺丝饿了太久,考虑到一次吃太多会吃坏肚子,有所克制的情况下。

并非是诺丝胃口太大,他也就要了两菜一汤,贵的是菜!

角斗场附近寸土寸金,能在这开的店,又怎么可能会卖便宜货。

从那餐厅中的水晶灯与华丽的装饰,以及客人与服务员得体的言行就可以看出,这本就不是普通人能来的地方!

总算是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了!自己这样一副邋遢的样子,没被赶出去真是意外。

为了防止诺丝影响到其他客人,对方甚至给他准备了小隔间。

这么一想,六枚银币也挺值的。

但以后吃饭,还是乖乖找个普通的餐厅吧,或者,自己可以将学习做菜划入规划。

至于接下来嘛,虽说双手在吃饭前就已经在餐厅里进行过仔细的清洗,但果然还是得先找一个地方休息并进行全身清理才行!

之后就是漫长的修养阶段,得先把身体状况调整好,最近几天不易吃太多,等身体慢慢适应吧。

最终目标就是找到自己的游戏目标了,世界那么大,大海捞针肯定需要时间,所以在那之前,先把实力提升上去才是良策。

角斗场这几年,诺丝真的是受够了!实力提升,刻不容缓!

半年之后,诺丝的身体终于恢复的差不多了,还得多亏母亲给他的纳戒,里面有着很多调理身体的丹药。

当初苦修士丢给他的钱袋里共有三十枚银币,二十枚金币。

半年前刚出角斗场时吃饭花掉了六枚银币,这半年来住宿加吃饭又花掉了十四枚银币,所以,自己还剩下二十枚金币,十枚银币。

本来能剩下更多的,可他吃饭吃的都是好的,补身体嘛,还给自己添了几件衣物。

就算这样,花费也只是比角斗场附近那家餐厅的两菜一汤多出了一半多一点而已。

如此想来,那家餐厅是不是把小隔间的钱也给算进去了,以前还觉得那六枚银币花的值,现在一想,亏大发了!

…算了,诺丝决定不再计较这些。

事实上,诺丝并没有注意到,自己潜意识里已经开始精打细算了,再这样发展下去,怕是要成为一名守财奴喽!

按一枚金币等于一百枚银币等于一万枚铜币计算,诺丝现在也属于吃穿不愁!

角斗场的“朋友们”说过,冒险家协会的接待员一个月才能挣十枚银币,这个职务在平民中还属于高薪热门岗位,可见,二十枚金币是笔很大的财富,需要接待员十年以上的努力。

怪不得那些冒险家遇到巨龙的巢穴时都悍不畏死,那些拥有收集癖的家伙们所积累的东西,他们就算花上十辈子也花不完!

至于冒险家的装备,运气好的人攻略地下城时能够捡到强有力的装备,有实力的人可以通过打怪获取酬劳购买,其余的则可以当一名光荣的炮灰。

这座城镇的城西就有一家冒险家协会的分店,诺丝慢悠悠晃荡了过去。

当他站在冒险家协会门口,看着那两位身穿盔甲的站岗大汉,不仅想到,那么大个太阳,他们难道不热吗?

有过来人见诺丝一脸探究的表情,便提醒道:“他们的盔甲里刻有寒冰符文,切,该死的狗大户!”

说着这位好心人便臭着一张脸走进了冒险家协会。

符文?

诺丝突然间感觉自己这二十枚金币有些拿不出手了。为什么要刻印寒冰符文呢?烈焰符文它不香吗?

推开了冒险家协会的大门,刹那间,一股声浪袭入诺丝的耳朵,敲击着他的耳膜!

这也太吵了吧!

整个大厅里,接任务的、交任务的、拉家常的、问候各自老母的多不胜数,但没有一个人敢在这里动手!

忍受着嘈杂的环境,诺丝来到柜台前,吼道:“我要发布任务!”

接待人员笑着回道:“这位小朋友是第一次来冒险家协会吧,虽说这里是吵了一点,但在柜台前您不需要大声吼哦,正常说话我也是听得到的。”

接待人员的微笑服务搞的诺丝有些不好意思了。

“那个,我想发布一个任务,请问需要多少钱?”

“我们所收取的资金由任务的难度来决定。”

“额,去地下城,”怕因接待人员理解不当而导致资金过量,诺丝又解释了一句:“不会深入。”

“与地下城相关的任务都是从十枚金币开始要价的,例如护卫任务需要二十五枚金币,材料获取任务需要十枚金币等,另外,我们这边还收购魔兽尸体与各种材料,谢绝哥布林。”

哥布林怎么招惹你们了?诺丝虽然疑惑,但还是问出了正经问题:“护卫任务要那么贵吗?”

钱不够啊,诺丝有些为难了,孤身一人闯地下城那是找死,可护卫任务收费又太贵。

“若是资金不足请不用担心,我们可以为你垫付一半的资金,但仅限一次。”

“这么好?”

“冒险家协会并不缺少资金,能够增加客户也是一件很令人高兴的事。而且,也并非所有的新人都能够享受到这种服务。”

“你们觉得我有发展价值?这我倒是有点好奇!”诺丝疑惑道。

“我们自然有自己的判断依据。请问,是否继续登记所要发布的任务?”

收起自己的好奇心,诺丝说道:“当然,不过我只有二十枚金币,差五枚,麻烦你了,算我借用你们的,回来后,我会补上。”

都有人垫付了,自己是不是可以留下几枚金币?

诺丝想了想,还是算了吧,人情这东西最难还了。现在是迫不得已,只能从这借用五枚金币。

“骄傲可不是冒险家需要的品格。”接待员提醒了一句后,接着说道:“护卫任务,目标地下城,署名请问是否使用真名?”

骄傲?并不是,只是觉得欠了人情会很麻烦。

当然,你们借我五枚金币,这也算是人情,只不过借的人情可以还,送的人情可不好还。

“可以用假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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