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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司马直(2 / 2)

这羊肉都当做狗肉來卖了,但圣旨到了任县之时,司马直却还是拿不出剩下的那些钱來。那传旨的官员只管传旨,到了别处可能还会跟即将上任的官员索要些许好处当做來回跑一趟的辛苦费,但看着司马直衣服上那满身补丁的穷酸样,他也只好认作倒霉,拍拍屁股走人。

而朝廷传旨的人走后司马直却只能看着圣旨喟然长叹,道:“为民父母反而割剥百姓以称时求,吾不忍也!”说罢沉思片刻想了个对策,唤过县中主簿,令其起草奏章,称自己身染恶疾,想要辞官不就,但这书信还未到洛阳,朝廷便又派下三拨人马,前來催促司马直交钱赴任。

司马直无奈之下只得起行。

临行之时巨鹿郡中各县都有许多的百姓赶來欢送,他们还指望着青天大老爷司马直到了洛阳领回印信,再來做这巨鹿的太守,大伙儿都能跟任县的百姓一样过上个好日子,却不想司马直行至孟津之时,写下万言遗书,抨击朝廷卖官鬻爵之弊政,后服毒自尽了。

司马直之死,朝野一片哗然,皇帝刘宏亦为司马直那万言遗书所动,不久之后便下令停修宫室,后來又停止卖官之政,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注:

司马直这一节其实历史上也可以算是一笔糊涂账,尤其是关于那郭典去向的交待上面,上面这一段故事是铁皮自己的编排,这里就跟各位与铁皮一样爱钻历史牛角尖的朋友,简要探讨一下关于郭典、司马直这两任巨鹿太守史书上交待不清的问題。

《资治通鉴汉纪第五十》中有载,“时巨鹿太守河内司马直新除,以有清名,减责三百万。直被诏,怅然曰:“为民父母而反割剥百姓以称时求,吾不忍也。”辞疾,不听。行至孟津,上书极陈当世之失,即吞药自杀。书奏,帝为暂绝修宫钱。”这一段文字记录在“中平二年乙丑,公元一八五年,二月,己酉南宫云台火灾与庚戌,乐城门火灾之后”和三月廷尉崔烈被任命为司徒之前。

而同样也是这段时间,在记录完司马直这件事情之后,《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在这后面又记录了张牛角与褚燕率兵攻打巨鹿郡瘿陶城一事,原文是这么写的:“张牛角、褚飞燕合军攻瘿陶,牛角中流矢,且死。”

《后汉书卷七十一皇甫嵩朱俊列传第六十一》:嵩复与钜鹿太守冯翊郭典攻角弟宝于下曲阳,又斩之。首获十余万人,筑京观于城南。即拜嵩为左车骑将军,领冀州牧,封槐里侯,食槐里、美阳两县,合八千户。

也就是说在攻打张宝的这一役时,郭典还是巨鹿太守,之后也沒任何史料记载说巨鹿太守换人了,然后在《资治通鉴汉纪第五十》的这段记载中,张牛角攻打陶婴城被打死了,这一仗的胜负史书未明确写,但应该可以判断郭典防守成功,张牛角、褚燕他们败了。当然我们可以撇开这场仗的胜负不管,至少《资治通鉴》在这里记录了张牛角死了,而沒有写郭典也死了,因而可以明确的判断,此时郭典是还沒死的。

那么问題就來了。

既然郭典沒死,朝廷为什么又要任命司马直为巨鹿太守?是郭典打死恶张牛角升官了吗?还是郭典犯了错误、得罪了权贵被革职了?抑或郭典杀了张牛角后,褚燕为张牛角报仇又杀了郭典?

这些问題是史书所未明确写的,我们也无从知晓真相了,但是若是仔细阅读史料,我们倒还是可以从中找出一些关于事实真相的端倪來,如果说上面的一些是铁皮看出來的疑问,那下面的就是铁皮的一些个人推断了。

按《通鉴》所载,“书奏,帝为暂绝修宫钱”也就是说灵帝看了司马直的绝命奏章,暂停了卖官收修宫殿的钱,而据史料显示,灵帝停止卖官大约是中平四年(即187年),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推断,司马直的这封绝命奏章是在中平四年写的,也就是说司马直被任命为巨鹿太守是中平四年187年的事情。

但《通鉴》中说中平二年二月才又开始卖官(原文:“又令西园驺分道督趣,恐动州郡,多受赇赂。刺史、二千石及茂才、孝廉迁除,皆责助军、修宫钱,大郡至二三千万,余各有差。”),但这之后紧接着便是司马直以死上谏,因而不可能皇帝前脚颁布诏书说收钱,后脚只因死了个司马直就停收卖官钱了,因而铁皮判断,司马直被任命为巨鹿太守应是两年之后,也就是中平四年的事情,之所以在《通鉴》中被写在卖官收修宫钱这件事之后,完全是因为司马直的这件事原本就属于卖官收修宫钱这事情中的其中一件,而且是司马直以死进谏才使灵帝停止了卖官收修宫钱。火灾烧了皇宫是事件的导火索,引发了事件,而司马直死谏是事件的结束,这大概也是《通鉴》记事的一种手法。

如此推断不知对与不对,各位看官权当笑料一看了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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