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看,刚刚还说我呢,我才说了一句你就担心起自己来了,我看哪,你是比我更想出嫁了吧。”
“才不是呢!姐姐取笑我!”
金玲佯装生气,一头青丝由一条黄带子绑着,上面还挂着两颗小铃铛,生起气来,这铃铛还叮铃铃地响个不停,清脆动人,双颊红扑扑的,那张嘴啊,撅起来的样子粉嫩嫩的,夙华想啊,若她是个男人,一定要化身为狼将她压在身下了。只可惜了她是个女子,怪不得祝融哥哥喜欢她了,把自己最心爱的双蛇都送了她。
“哪里有啊?我哪里会取笑金玲妹妹呢,好了好了,别生气了,你和祝融哥哥一定能在一起的,我相信你们可以修成正果,待到妖族此事终了,我一定要替你们办场盛大婚礼,昭告巫族,让十二祖巫、所有的大巫领主都来,为你们祝福!”
闻言,耳根子红了又红,手指头搅着衣裙,低头小声地嗔怪道:“姐姐都说到哪里去了?八字还没一撇呢!”
夙华摇摇头,手搭上她的肩膀,戏谑的瞳孔里散发着的正是无比的正色:“金玲,我带你出断亲崖,自是希望你有份好归宿,你与祝融六哥的好事能成,也让我给你那早已仙去的师父一个交代。”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她没有说,这巫妖两族现下的蜜月期,后土对他们的交往也并没有过多干涉,这也正是他们结合的好机会,若是不抓紧时间,弄到巫妖大战之时那可就是对苦命鸳鸯了。后土第一个就容不下金玲,就算后土能容下她,将来万千巫族如何能容她?祝融的身份摆在那里。所以他们若是想要有个结果,那么就得在这个时候让十二祖巫都接受了金玲才行。
金玲虽然不知道夙华说这一番话中间有何深意,但还是觉得她说得有些早了,她就只是有一点喜欢而已,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呢,“夙华姐,这个不急的,再说了,我还没想好呢。你别再取笑我了。对了你渴吗?我去给你找些水来。”
夙华愣了愣,僵硬的脸转出了笑:“我正渴了呢,你多装点水过来。”
望着她逃也似的跑了,夙华无奈地摇摇头,是她太心急了,唉,她觉着自己的头上总是悬了把刀,却是不懂凡事需要忍耐,需要等待,没有什么能够一蹴而就,揠苗助长反倒不好。
刚刚金玲那句,应该不是空穴来风,怕是太一在背地里真的替她做了什么,但是他不说,她也不会问,她觉着,这是一种无声的默契,不需要语言来表达,也非后天养成的。真是怪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她甩甩脑袋,嗤笑了下自己,在想什么呢?
远远望去,山峦重叠,连绵起伏的山脉将整个索天谷包围起来,就仿佛是一位母亲将妖族这些孩子们保护在索天谷里,可是这个名叫索天谷的地方,从来都是烽火连绵,走到哪里,哪里都是杳无人烟。
若有一日,真的临到了妖族掌天,巫族掌地的盛况那时,她恰巧又没有死去,她愿意献上自己的全部,开疆拓土,让巫族成为大地的主人,让后来人都记住巫族的无限风光。她想建立城池、建立巫族安居乐业之所,她还想……
秋风飒飒,树叶飘落,秋是寂静的,让人感觉到肃杀也感受到夏日的余热并没有褪去,每年生出的茂盛植被将这片土地下的尸骸掩盖住了,但是索天谷仍然是索天谷,甚至她觉得这个地方叫做索命谷也不为过。
就她现在坐的这个地方,扒开灌木丛,一定是一具妖族天仙的尸骸。而这里的青山绿水,就在三年前,就经历过血染山河的悲壮。
后代的风光也需要由前人打拼,所以,她和十二祖巫便要是那个辛苦打拼的前人,原始、自然、血腥、暴力充斥着原始的洪荒大陆,新生而又残暴的世界。
所以,她更加不能回瑶山了,她早就打听好了,凤族将领凤阳下了战书,在三个月后,也就是十二月,欲和帝俊、太一、后土、祝融四人一决生死,为了显示凤阳乃太乙金仙的大度,她只身前往。
明眼人就能看出来,这明里是让步,实则凤阳是以退为进,她已然没了资本和妖族再斗,三万大军悉数被灭,只剩下几百人,尽管不乏强者,但再难有一战之力,她出此下策也是孤注一掷的做法。不成功便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