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滋的第一次,大概是在她十二岁的时候罢?
把自己卖出去的,正是她自己的亲娘。那个时候,娘还没有认识魏爷,也不是什么“乐天坊”的老板娘。那个时候,她们没有钱,也没有权。身为最社会最下层生活着的人,她们根本没有其他的办法使自己过得更好。
小滋的母亲不上富裕,却也过得逍遥。虹姐自幼便没吃过什么苦,快快乐乐的长到十六岁,认识了从湖南来的小滋爹。十六岁,花样的年纪,水样的美貌,梦一般的心事,从未经事的少女怎么经得住小滋爹的花言巧语和甜到骨子里的甜言蜜语?沉浸在甜美爱情里的虹姐,头脑一热便跟着小滋爹私奔来到了湖南。
可是,没有想到,衣冠楚楚的小滋爹并不是他所吹嘘的什么大户人家的少爷,只是一个公司里的小职员,没有什么家产,也没有什么出息,偏偏又染上了赌瘾,欠下一身赌债。苦命的虹姐,又不敢回到老家,恐遭爹娘辱骂和笑话,便只能抱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想法,与小滋爹过起日子来。
谁想小滋爹的赌债越欠越多,公司又嫌他不求上进,将他开除了,小滋爹不但不知悔改,反而更加的沉迷于赌局里。家里该卖的东西都卖了,实在没有钱去赌,小滋爹便逼着虹姐出去卖,以便供自己花销。
虹姐一生的梦想都破灭了,她便想要偷偷的逃回娘家,跑了几次。都给小滋爹捉了回来,打个半死。
既然跑不掉,就只能闭上眼睛来做那种事。虹姐像是一个丢了魂的女人,由任不同地男人将她压在身上,发泄着他们的**,只感觉到生不如死。
后来,小滋爹因为欠下的赌债太多,居然将小虹姐卖给了一家夜总会,自己拿着钱跑掉了。
虹姐就在那个时候怀上了小滋。其实说实话,虹姐自己可能也不能认定小滋就是小滋爹的亲骨肉,她接过的客太多了,哪里记得住呢?
肚子一天天的大起来,夜总会的人当然不可能会收留这么一个大着肚子的舞女,便威胁虹姐把孩子打掉。虹姐当时也不知怎么,就是想留下这个孩子,算命的给她算过,这一胎绝对是个男孩,她充满希望希望地想。如果真真儿的是个男孩,那么她就算是要饭,也要把这个孩子干干净净的养大,到时候,说不定母凭子贵,她可以过上更幸福的人生。
于是,抱着这个坚定的信念,虹姐逃跑了。
她蓬头圬面,像是一个疯婆子似的跑了很远很远,来到了一个对她来说完全陌生的城市。一个好心的老大娘收留了她。那是个无儿无女的老人家,那怕是虹姐离家之后,过得唯一快活的日子了。那老大娘对她很好。又认了她做干女儿,几个月后,虹姐生下了小滋。
在知道生地是个跟她一样的苦命的女孩子之后,虹姐泪如雨下。她看着这个活生生的小生命,心里埋怨着命运的不公,为什么偏偏是个女孩儿?在这混乱的世道里。女人的命运。连草芥都不如啊!
老大娘的身体不好。熬了一年多,便去了。一个小小的院子。两间小屋,就留给了虹姐。
开始的时候,虹姐带着小滋,在外面做些零活,倒也可以维持生计,可是,好景不长,老大娘地一个侄子找上门来,硬是将母女二人给赶了出去。
母女两个,又成了无家可归的人了。
虹姐苦笑着,她自幼在家里养尊处优,本就不会做太多事情,去做零活的那家店里,嫌她笨手笨脚地,给的工钱本就不多,老板还总是对她动手动脚的,要想指望着那点钱来供养两个人,简直是异想天开。于是便有人怂恿她将小滋卖掉,虹姐想了又想,
是舍不得的。
可是,她能做什么呢?
她虹姐现在唯一会的,就是脱下衣服,叉开大腿,一脸媚笑的等着男人压上身来。虹姐自嘲地苦笑着。
在那个时代,在那个时候,在那种条件下,人唯一地想法就是要活下去,在生存第一地条件下,尊严与人格,又能算得上什么呢?
虹姐看着怀里睡得正香的可爱地小人儿,一咬牙,来到了一家夜总会。
做舞女,赚的,总是要比其他行业来钱要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