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筝属于豪爽派,不小气,讲义气,知恩图报。【】所以,虽然对这个大倭瓜真的不太感冒,但心底里也不会否认了人家上次对自己和凌灵的帮助,既然人家都主动开口了,那就刚好还了这个人情。
所以宋宸灏进来看到的,就是钟筝和孟歌面对面享用西餐的画面,两个人貌似还其乐融融地碰了下红酒杯。
宋宸灏驻足,不得不承认,在美女面前,孟歌那种痞帅的姿态,还是非常有吸引力的。与自己对待女人不假颜色的态度不同,孟歌天生就是花花公子的类型,愿意在女人面前展现自己的魅力,也知道如何才能最大限度的展现自己的魅力。
此刻,孟歌那灿烂的笑容,和神采奕奕的目光,让宋宸灏有一种想要蹂躏的冲动。
宋宸灏的目光又挪了一下,落到对面的钟筝身上。他也不得不承认,如果只是这样远远看来,那个女疯子还是一个很耐看的女人,清秀漂亮的五官就算是素颜,也挡不住她整个面容和表情中散发出的生气勃勃,让人看了心情愉悦,挪不开目光。
比如此刻的孟歌。
*。
宋宸灏垂目。
“哦,真没想到你还真的当过兵。”和孟歌聊天渐入佳境的钟筝,因为军警一家的缘故,心里的生疏再少了一分。
“不入军营,不算真正男子汉啊。”孟歌大言不惭,他当然不会说自己当初是因为纨绔之风实在严重,所以强行被家里送去了军营修身养性,否则,以他这种条件的公子哥,怎么可能去受那一份苦。
“真的很难得啊,咱军营大熔炉出来的,就是不一样。”钟筝现在看着孟歌那一身强健的肌肉,心中自然将其归类为是军营打磨的结果。
孟歌更加不会告诉她,当初对体型的追求,最主要的原因是觉得可以吸引妹子,后来慢慢地,锻炼和健身才变成了一种爱好和习惯。
“是不是觉得我特别有男人味?”孟歌眨了眨眼,半是玩笑半是挑逗:“千万不要迷上我啊。”
“放心,绝对没有这种可能。”
一个冷漠的声音代替了钟筝的回答。而后,一个高大颀长的身影遮住了灯光。
“你怎么来了?”钟筝一口牛肉刚入嘴,鼓着腮帮子呆愣一下。
“灏,怎么才来?”孟歌笑得意味深长,啧啧啧,看来自己的猜测还是很准确的嘛,就说宋大少对这个小辣椒态度不一般,瞧瞧,一试就出来了。以往没个什么正儿八经的要紧事,休想把这大少爷约出来,现在才几条不痛不痒的短信,大少爷就火急火燎跑来了。
差距啊!重色轻友见色忘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