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既然想要和人家退婚,那理亏的一方肯定是你,所以你在退婚前是不是要拿出点起码的诚意?”
“女孩子回家,你去接机,这可是最基本的了,你说呢?”
“嗯,听起来有些道理。”
林墨在琢磨了下后便点点头:“好,我去。”
“这就对了嘛,到时候我会把宫大明星的机票信息发你,记得提前到哦。”
慕倾雪刚挂了电话,黎婉便走下楼。
“你这妮子,自己的事儿不惦记着,还偏要给别人作嫁衣。”
“小墨那么优秀,你真就甘心把他拱手让给别人?”
“哎呀老师,你,你可别再瞎说了。”
慕倾雪一脸无奈道:“我和林墨只是朋友而已,可没半点的男女之情,况且他,他还是我闺蜜的未婚夫,我总不能当一个抢闺女老公的心机女吧?”
“迂腐!”
黎婉骂了声,没好气道:“我之前听你说,小墨一共九个未婚妻,而且现在已经收了三个,其中两个还是亲姐妹?”
“人家亲姐妹尚可共侍一夫,闺蜜之间有什么不可以的?”
咦?
这话,听起来好像也没啥毛病啊?
黎婉又道:“你既然会想到抢闺蜜老公这一层,说明你对小墨起码还是有一点情愫的,是也不是?”
“这,我……”
见她那支支吾吾的样子,黎婉就知道自己猜的一点不错。
而且这情愫,只怕还不是仅一点那么简单。
片刻。
慕倾雪好像突然想到了些什么,忽地神色一黯,颔首轻摇。
“老师,弟子自身的情况您也知道,何必还要去连累别人?”
“你什么情况?”
“不就是天生媚体么,那为师如果告诉你,小墨的体质比你还要霸道,完全可以受用得起你,你当如何?”
“什么?”
“这,这怎么可能?”
慕倾雪顿时一惊。
天生媚体,可是一种极为霸道罕见的体质。
拥有此等体质者,媚骨天成,且还自带一种极为奇特霸道的媚毒,而此毒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比黎婉之前所中的火之混毒还要霸道!
所以对一般男子而言,别说是想和拥有此体质的女子有肌肤之亲了,哪怕多握几次手,多闻几次体香都会毒发身亡!
所以,慕倾雪所在的家族在发现她是天生媚体后,便将其当成不祥之人避恐不及,驱逐出了嫡系一脉。
但就是这般霸道的体质,黎婉却说林墨能受用得起?
“老师,这事可不是开玩笑的。”
“林墨他到底是什么体质?”
黎婉闻言沉吟片刻,道:“小墨也算是我的弟子,我自然不会害他,但他的体质当属绝密,为师不能说。”
“但为师可以肯定,对小墨而言别说你一个了,哪怕是十个八个拥有天生媚体的女人全加在一起,他也完全驾驭得了。”
“他,他……”
“这么强?!”
黎婉很肯定地点点头。
“嗯。”
“在这方面,他的确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