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你对同性侵犯是如何看的?法律为何没有制定相应规定?”
“李律师,这次你为何能胜诉呢?之前男性侵犯的案子都没有成功的先例,你能说说这次胜诉的关键吗?”……
记者们激动地抢着发问。李仁勇犯抢劫罪这个案子,早已引起众多媒体的关注。
随着社会的发展,性取向的复杂,很多女同、男同性侵同性的恶性事件发生,但法律在这方面缺失,没有制裁依据,使得这些违法的女同、男同逍遥法外、变本加厉。
以前还只要防**,现在甚至还需防范妇女,BT基佬。
在这样的情况下,李超竟然运用法律制裁到了基佬,这是轰动性的大案。
当然,除了记者,还有很多同性团体成员一看到李超出来,也冲上来叫嚣谩骂,“反对歧视性取向!”
“同性光荣,同性是人间真爱!”
“反对律师陷害无辜同志!”……
有赞扬的,有猎奇的,有反对的,有抗议的,一时间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李超大声道:“静一静!”
“我要说明下,我本人对性取向问题持包容态度,但我绝不容忍同志违背他人的意愿,卑鄙性侵他人。”
“我呼吁国家立法机关尽快修改QJ罪的法律条文,将同性侵犯,纳入QJ罪的范畴,加以惩处。”
“现在我们法律不健全,没有相关惩处规定。女同祸害了无辜少女,因为法律规定女性不能作为QJ罪的直接正犯,无法追究女同的刑责。而男同QJ男性,因为男性不是QJ罪的犯罪客体,也不能追究男同的刑责。”
“惩处不到位,就是变相鼓励同志侵害正常性取向者。我听过很多由此引发的惨剧,本是人间人爱、万人追求的校花,却没防备被拉拉偷袭夺了贞操。本是风华正茂、年轻有为的才俊,却无意识地被基佬爆了菊花。这对受害人是何等残酷的摧残,是何等凶残的**。”
“可悲可叹的是,法律竟然不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致使一些卑鄙的同志,越来越狠毒,越来越肆无忌惮。”
“从这个案件,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光有视频可以作证的,就有37名男性被暴力性侵。我想李仁勇侵犯的男性绝对不止这个数字,没有留下凭证的应该更多。大家可以看到一个卑鄙同性者就造成了如此大的伤害,试想全国有多少这样的BT基佬。”
“而且,法律还不制裁这样的BT犯罪狂。本案中,要不是李仁勇有BT嗜好,喜欢拿走受害人的nei衣物,那么法律根本就拿他没有丝毫办法。”
“你们想想一个同志性侵了他人,只要拍拍屁股走人,就保准他啥事也没有。这是何等可怕的事情?!他们简直是拥有性侵执照,稍不防备,就难逃他们的毒手!”
李超用手指了指那些同性团体,朝着他们说道:“你们选择自己的性取向是自己的问题,你们爱这么玩只要是自愿,别人管不了。但若是违背他人意愿,利用同性身份,卑鄙下手性侵,理应付出重大的代价!”
“如果不严惩性侵同性者,公平正义何在!公道何在!对于性侵同性的人渣,法律应该严惩,社会应该严厉谴责!所以李仁勇死有余辜!希望法律能尽快修改,惩处更多的BT同性者,还无辜受害者一个公道!”
李超的话语洪亮有力,将喧闹压了下去,众人被李超劲爆的话语震撼得鸦雀无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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