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跟着,是第二个人过来,走到叶欢眼前一低头,口中道:“二爷。”
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足足进来七八个人,迈步过来与叶欢打过招呼后,也是站在叶欢一旁。
红娘子瞪大眼睛,她和李大山对视一眼,发现对方脸上,也是目瞪口呆的表情。
看着来的几个人,都是神情冷峻,面无表情。从举止气度来看,也是道上混的好手。
难得的是,他们对叶欢的态度,竟然无比尊重。在叶欢面前,连抬头说话也是没有。
“这帮人都是从哪里来的?”红娘子悄悄问姜紫蓝。
“东瀛。”
“东瀛?”红娘子嘀咕着这两个字,脑海中却还是一头雾水,想不明白叶欢怎么和东瀛扯上关系。而就算这帮人是东瀛的好手,隔山跨海,怎么可以三天内赶到这里。
却原来,这帮人为首之人不是旁个,正是东瀛洪门红棍江峰。
至于为何江峰怎么可以从东瀛,不远千里来到此处,说起来,还有一份缘由。
洪门在东瀛做的是地下生意,大部分生意,都是见不得光的。而桃源村这个地方,靠近南部边境。南越之地,盛产什么也是不言自明。
因此,洪门每过段时间,都要从这里进货,所负责这方面生意的人,就是江峰。
南越的金司令,就是专门做这种生意的,而洪门是他们的大客户。江峰常来常往,也是和金司令建立了不错的合作关系。
叶欢在东瀛的时候,曾听玉姬说过这件事。这次遇见这种事,叶欢搬动哪方面的人,都不太合适。忽然心血来潮,想到了这一节。
于是叶欢便一个电话打给了玉姬,看看方不方便从金司令哪里搬人过来。
说来也是凑巧,江峰这几日正好在金司令处,商量今年进货的事情。
江峰一听是叶欢的事情,那还了得。当初在东瀛,叶欢对洪门有多大恩情不说,对于江峰可是有活命之恩。如果不是叶欢,在神津港上,江峰早已经被乱枪杀死。
江峰二杆子精神大爆发,带人就要冲过来。而那金司令,为了拉拢洪门这个大客户,也是要人给人,要枪给枪。
一共三五百人,小心谨慎的越过大江,悄悄潜入桃源村,刚巧不巧,他们到达的日子,正是今天。
这便是江峰等人到达的缘由,除了叶欢之外,其他人还真是不太清楚。
红娘子越是不明白,就越是感觉震惊。她不知道事情缘由,只见叶欢挥手之间,便调来如此多的人,心中暗暗诧异,看向叶欢的眼神,也多了几分畏惧。
就在这个时候,又从门外跨进来一人。看到此人,红娘子和李大山心中的震撼更加难以描述,感觉一口凉气都在不停的往上窜。
此人不是旁个,正是在南越称王称霸的金司令。
叶欢能三日之内,能调动三五百人,举手抬足之间,便将张二狼的人马灭了。单单这一点,已经足以让大家震惊。
但是红娘子没有想到,那在南越境内,俨然一国之王的金司令,竟然会亲自赶到,为叶欢捧场。
这便是不是震惊而已了,红娘子和李大山都感觉膝盖发软,似乎随时都能倒地。他们想要上前打个招呼,却是有些胆怯。
在金司令声明太重,祖孙三代都在此处经营。怪不得叶欢将那张二狼视作兔子,有金司令这层关系在,张二狼在叶欢眼里,恐怕真和兔子差不了多少。
一见金司令进来,江峰跨出一步,道:“二爷,这位就是金司令,这次多亏他出手相助。”
叶欢还未开口,只见这金司令大踏步过来,攥住叶欢的双手,口中笑道:“叶二爷,早听说过你在东瀛的威风,今天算是见到真人了。果然一表人才,少年英俊。”
叶欢打眼看去,只见这金司令生得仪表堂堂,年纪却是不大,大概就在三十岁往上,四十岁不到。一张国字脸,方面阔口,稀疏胡茬,看上去不怒自威,又分威严在。
叶欢与他握了握手,口中笑道:“金司令的名字我也是如雷贯耳,久仰已久。今日之事,还要多谢金司令仗义出手了。”
金司令笑笑:“叶二爷说这话是生分了,你的事,何尝不就是哥哥我的事。”
金司令对叶欢如此客气,倒也并非对叶欢一见如故,也不是因为叶欢当年在东瀛做的事。说到底,还是利益纠葛。
叶欢在东瀛洪门,身份特殊。俨然是洪门的二号人物,如果再加上他和玉姬的特殊关系,说不得整个东瀛洪门,其实是他说了算。所以,金司令如此客气,也是看重的生意而已。
否则的话,他才懒得搭理叶欢。
双方都是机灵如鬼的人物,心中各自看不起,脸上却一片喜气。
最后,金司令大手一挥:“将人带上来,给叶二爷出气。”
声音落地,两个手下拉着满脸鲜血的张二狼,推着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