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2 / 2)

我慢慢爬回自己的房间,剥光衣服,躺入浴缸中久久不想起来,手指无聊的拨弄水面上的花瓣,有一下没一下的哼唧两声,花瓣被我弄成一堆,漂在水中间,我举起手使劲往那一团拍去,花瓣迅速随着波浪散开来,水珠子打了我一脸都是,我伸手一摸,鼻子边有个硬疙瘩刺了我一下,我这才想起来,那颗石头还在我脸上,亏得刚刚奥特公爵夫人看到了没笑。

私底下我喜欢叫她公爵夫人,在今晚之前,她没有给过我一点当母亲的感觉。

我把鼻子边的红石头抠下来,在手中甩了甩,红石头闪过微微的亮光后开始变大。

我拿紧它,往旁边的墙壁磕了磕,没什么反应,我用牙齿咬了咬,还是没反应,我把它往墙上一甩,砰地一声,石头砸在墙上,然后弹了回来,变成指甲盖大小贴我胸上不动了,我把它抠下来,感慨,原来石头也分公母的。

我起身,把**的头发往头顶一包,穿起宽大的睡衣走回房间。

房里,待女珍妮拿着剪刀剪烛芯,看我进来,忙行礼问我要不要吃点什么。

我摆摆手,走到窗子边坐下,夜已深,周围一片静寂,拢在雾里的天空有几点残星透出,没有月光,除了房里朦胧的一点光亮以外,整个奥特家都罩在黑暗里,很像童话故事里的巫婆城堡啊,阴暗又诡异。

我把包头的毛巾扯下来,甩在椅子上,用银梳子一下一下的理着长发。

我到这里来,是偶然还是必然?那颗红石头到底有什么用,回去的方法是什么?是要我去找女巫吗?……真他娘的烦躁。

其实把我甩到中国古代我是没什么意见的,怎么说穿越小说也看了好几本吧,可是偏偏就把我穿到了欧洲,亏得我刚来的时候装病看了好些天的书,外加跟那个捡来的妈说磕到了脑袋,神经出了点问题,有些事情记得不那么清楚了,才能混到现在。

我快速刷了几下头发,把梳子随便一丢,扑入深蓝色天鹅绒被里,烦躁的滚来滚去,我根本就不知道现在的生活目标是什么,某种情况来说这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

第二天中午,我让珍妮拿出昨天买的玫瑰红骑马装,跨上我枣红色小矮马,屁颠屁颠的在自家附近的树林里溜达,这骑马是前几个星期才学的,因为自己衣橱里的骑马装太好看了,不穿可惜得很,所以就勉强去学了马。

家里的马房也就这匹小红枣长的纯良忠厚点,不会气愤她上了马背就揪着它的毛兴奋得嗷嗷叫,虽然背后里侍从都说这马有点痴呆,反应特别慢,也一度让我以为这马的灵魂其实是树懒穿越过来的,就是那种用针戳它屁股要半个月才反应的动物。

小红枣的速度赶得上乌龟,走两步,停一下,走两步,吃两口草,再走两步,消化消化,其实某种情况下,这匹小红枣只满足了我穿骑马装的愿望,那种骑马驰骋的想法是万万不可有的,你有看过拖拉机跑F1的么?

在小树林里和小红枣感受了一下大自然的气息,享受了一下秋风落叶的寂寞感后,我又骑着它屁颠屁颠的往回拖拉。

我家的后院是一大片花园,因为园丁打理得好,所以还没有显现秋天的颓废感,甚至有些从温坊里搬出来晒太阳的花枝还能显现出春天的气息,有钱人就是好啊。

侍从把小红枣牵回了马房,我走到花园里的藤椅上坐下,懒洋洋的挪了挪,找到一个舒服的位子,享受午后阳光。

话说,这个也是一种美好的享受,芬芳的花园,不冷不热的天气,暖暖的太阳照在身上,可口的下午茶,随手就能拿到的硬壳描边古典书籍。

美好到没有目标的一天。

按理说,我应该去约约爱德华,来个美妙浪漫的欧式约会,或者穿得漂漂亮亮的去戏院看一场戏,结识几个漂亮的贵族男士。

哎,其实戴伦不错的,虽然脸长得不如爱德华,身材也有点欠佳,不过跟后世的那些小男生来比,算是好太多了,人家至少是个懂得良好礼仪的绅士,放现代就是一抢手的钻石贵公子,就是可惜了前面有个极品神人挡住了光芒。

想着想着,就觉得放着这么一个大好男人不泡,要天打雷劈的,他前几天还送来了一大束玫瑰,不给人家一点回礼不是太没礼貌了。

唤人拿来了信纸,刷刷几笔,一张美好的约会邀请函诞生,尾部玫瑰印花的旁边,我小心翼翼的用花体字签上我的名字。

索菲亚不多的优点里面,写字就占了一项,特别是写花体字,扭来扭去的,没有一定基础的人是看不出她写的是什么的,甚至还会有人认为她是在画花边,比如原来的我。

信纸上喷了特制的香水,内容很简单:

亲爱的戴伦伯爵:

感谢你送给我的玫瑰,它们非常的漂亮,我很喜欢,听说你在你的城堡温坊里种了一大片玫瑰是吗?

真替你高兴,玫瑰是一种非常美丽的花儿。

索菲亚.特丽莎.奥特<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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