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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第二章 达哥(2 / 2)

十几分种后,那刺客已经坐在中州夜总会的包间里,河南帮的老大白眼狼陪着他坐在一边,一旁的小燕莎也陪着笑脸,有点战战兢兢。最近几天,彪盛堂突然发力,河南帮几个场子已经被挑了。

所谓的场子,一般都是夜总会、洗浴中心、赌场、当铺等灰色经营的地方,是黑社会聚集打手们的地点,这些地方本身有收入是一个方面,但场子更重要的作用是占地盘,罩着这一块区域中黑道经营的其他生意,如运输码头、批发市场、汽配修理等各种各样的厂子,再加上为其他一些普通经营者维持经营,收取一定的保护费。丢了场子损失并不仅仅是损失那个地方的经营收,而意味着一个区域地盘的丢失。

几个场子的被挑让白眼狼大为恼火,更让他恼火的是,周二爷竟然不辞而别,只给他留下一封信,推荐了几个各地有名的黑道打手,算是对他的交待。

这样一来,原来颇为受他宠爱的小燕莎就成了他的首席出气包,现在脸上还微微有些青肿,那就是看到周二爷的信时,白眼狼抽的。过去她还偶而给白眼狼撒个娇什么的,现在,她只感觉到害怕,能不出现在他面前,就尽量不出现在他面前。

那个刺客伸开胳膊,让一个年轻大夫给他处理伤口儿,那一刀虽然不重,但也不轻,小臂肌肉像小孩嘴一样张开一个口子,而且是横拉的,估计没个十几天功夫愈合不了。

那年劲大夫正用针给他缝合伤口儿,一面缝一面道:“这只手臂尽量不要屈张,弄不好缝的线会拉开伤口,得有个十几天时间才差不多。”

刺客皱着眉道:“能不能缝密一些,再有什么方法处理一下,我少不得这几天还要和人动手打架……”

那大夫也就皱了眉头儿,道:“能不动手就尽量不要动手,如果实在不行,给这带个护臂之类的东西,然后给伤口上能挡个硬物,不然伤口容易迸裂!”然后犹豫一下,又道:“缝密一些时间会较长,你确定还是不打麻药?”

刺客摇摇头道:“你随便缝,这点疼我受得了。”

那年轻大夫就自己皱了眉头,不做声地继续缝合伤口,不过,针角密了许多。

白眼狼暗地里撇撇嘴,妈的,收拾老子的兄弟那么顺,一个人打十几个,到了彪盛堂那边,却被四五个小弟就切了手臂!开价一百万,你也得有命拿才行!转过头来却已经脸上带笑:“招老哥没事儿吧?你功夫那么好,怎么会被伤成这样?”

那汉子好像听不出来白眼狼口中的微讽之意一样,眼睛眯了一下,道:“对方几个人刀法都很好,那个盛姐身边有这么几个硬手,你的情报好像不太准确呐!”

白眼狼就不高兴地道:“今天跟去的人看了,那几个人都是彪盛堂的无名小弟,没什么硬点子。他们最厉害的那几个人给你打伤一个,其他的都没在场。”

那汉子就转过头来,对白眼狼笑道:“对方几个无名小弟就这么厉害,看来你们两家实力相差太大了,对了,你说的其他几路好手什么时候到?这个骨头,我招志官和带来的十几个兄弟,可没办法啃下来……”

白眼狼一时无语,拿起茶杯准备掩饰地喝上一口,却发现没水了,于是就对一边陪笑的小燕莎发火道:“妈的,你笑个屁!还不给老子把水续上……”

那叫招志官的刺客却微微一笑,心中鄙夷道:“没种的东西,有种出去打倒自己的敌人,冲女人耍个球威风。”心中想着,却是开口道:“白老大你先忙吧,你还有许多事情要安排,我在这等这医生给我处理完伤口,就回房间休息,等你找的其他人来了,再叫我吧!以我的感觉,你最好多找几个好手,对方那些人手里的刀,虽然势法简单,但杀法犀利,相当不简单!”

白眼狼心中烦燥,也不再说什么,敷衍客气了几句,就走了。

白眼狼走后,招志官却陷入了沉思中,说实话,他有点后悔接下这单活了。

招志官,外号棺材板,从他记事起,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一只和一群孤儿生活在一起。他们一齐在广州西部地区流浪,他只记得当时领头的孤儿叫达哥。达哥眉清目秀,脸上有几处伤痕,他是那种机灵中稍带点邪气的男孩,却对他们这些小点的孩子很好。在招志官十三岁的时候,达哥就死了。

那天达哥带他和几个大点的孩子出去找食。

他们找食的方法基本就是捡、讨要和偷,捡东西当然简单了,几个小点的孩子,从大街上一个垃圾桶一个垃圾桶地往过扫,一切能卖废品的东西和一切还没坏到变质的食物残渣,都是他们的收获。讨要也很简单,找几个身体有残疾的孩子,爬在路上装可怜就可以了。但偷就复杂了,达哥一般只叫几个身体好灵活的孩子和他一起去,他们和小偷不一样,小偷是捡值钱的东西,他们是什么都偷。

结果达哥他们那天出师不利,叫小凯的小家伙提了一个胖女人放在身后的包,被那女人发现了,那女人就大叫起来,那女人似乎有些背景的,听到叫声,几个年轻小伙子就冲过来,那女的就指了小凯的背景,喊叫着。那些年轻小伙子就追上来,十几岁的少年,又长期营养不良,那能跑过那些壮小伙,很快就越追越近,而且流浪儿偷东西,和小偷不一样,小偷基本路上没人敢管,但一看是没什么势力的流浪儿,路人也就勇敢起来。尽管达哥已经为了掩饰身份,让几个跟他一起偷的小子都穿能搞来的最好的衣服,但小凯仍被许多人看出来,是个流浪儿。

于是,人们大呼小叫着,围的围堵的堵,小凯看势不好,忙把包丢掉,那几个年轻人一个捡了包,查看里面的东西,其余的却继续追。小凯眼看着就被抓住了,在远处看的达哥才发现了,见势头不好,操!叫了一声,忙叫几个接应的人靠上去,但那边小凯已经被人个围上去,几个年轻人狂打狂踢,过路的“好汉”们也积极上前助阵,几个要上去接应的孤儿就看了达哥,吓得也不敢上去了。

达哥当时手里还拿个镘头,他狠狠地咬了一口!他们几个要保持体力,都会在早上出发时,带两个馒头。达哥因为主要是指挥作用,一般不用太大的体力活,他总是把自己的馒头先不吃,而是留着,一方面有些孩子大量运动后需要补充,他就将自己的馒头让出去。有时,那天如果那个人偷的东西比较值钱,他就将自己的馒头做为奖励品。

今天小凯就是看中了达哥这个馒头,才铤而走险,没给达哥汇报让达哥认可他的计划,就擅自行动了。

达哥咬了一口馒头,他从早上到现在只吃了半个馒头,饿得狠了。而且,他知道自己要去做什么,知道自己去了就意味着什么。他口中一面用力嚼着馒头,用力往下咽着,一面冲了上去,使劲推开那些“见义勇为”的人们,直挺挺地跪在地上,喊道:“叔叔阿姨们行街好,别打我弟弟了,他太饿了……”

“大家别上当,这小子是贼头!”人群中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那些正在错愕中的人群又疯狂起来,达哥见小恺已经浑身是血地瘫软在地上,就猛地扑上去,用身子护住他。反正两个人分开,都是挨打,还不如把小凯护起来,这样还能保护他。

他伏在那里,一手护着头,一手护着小凯的头。任那些拳脚都落在他的身上,全当这身体不是自己的。血很快就从他头上流下来,他一只手根本护不住自己的头,有那些刁钻的人,专门用皮鞋瞄准了,踢他手护不住的地方。

小凯在下面,满脸是血,却流着泪,叫着达哥,徒劳地伸出手去,想要替达哥档住那些正义之足。他不要馒头了,他不要了!

达哥脸上的血越来越多,他头很昏,他感觉很饿,他看见自己护着小凯的头的那只手中捏的馒头,他知道小凯为什么没有经过他允许就去偷那个包。

他把馒头拿到自己嘴边,费力地咬了一口,真香!他心中想到,他把剩下的馒头向小凯递过去,小凯只是哭,用手护他的头,没有去接馒头。

“小凯!”他叫他。

“这两还在吃东西!”有人就叫起来。

达哥就看见一只穿了黑皮鞋的大脚尖一下子踢中了小凯的头顶中心,小凯眼睛一下子瞪圆了,两保正护着他头的手无力地垂了下去。

“你……”达哥双手拄地,抬起头来,要骂那个踢小凯的人。

但他的话音还没落,就有几只皮鞋同时踢中了他抬在半空中,失去保护的头脸。达哥只感觉头嗡地一声,就失去了知觉。

在失去了知觉的一瞬间,达哥似乎看到一个面孔模乎的女人的脸,向他俯来,他隐隐约约地听到她哼着一支歌。

“妈妈!”他叫,张开嘴却没有声音。

在死前的一刹那,达哥终于见到了自己一直想见的妈妈,尽管她是那么地模乎不清。在他的身体下面,十三岁的小凯已经永远地闭上了眼睛,这对他来说,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情,结束了挨冻受饿的日子,也不用在以后的日子里,再加上一份永远也褪不去的愧疚!

(原谅小子,写到这儿,小子自己写不下去了!)<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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