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2 / 2)

就让我见识见识吧,失去赖以生存的魔法后,帝国还拥有哪种程度的力量。

打断梅菲斯特思绪的是一匹快速接近的白色骏马,以及骑乘在那之上的骑士。

骑士在快到指挥全军的两人前时,以极其优美的姿势拉了下骏马的缰绳,就如同心有灵犀一般,受到主人指令的白马做出了一个完美的刹车,两蹄高高抬起,然后又重重地落在地上,扬起一片尘土,不清楚那是不是骑士精心计算的结果还是巧合,尘土就在快要碰到安格劳斯和梅菲斯特的距离落下了,如果是前者,就足以说明骑士精湛的骑术。

停下马的骑士以一个华丽地翻身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摘下头盔,向安格劳斯行了一个军礼。

周围的士兵全都产生了动摇。

摘下了头盔的骑士,露出了英俊的面容。

被风吹乱了一点的金发,深海一般的蓝色眼睛,让人感到强韧意志的紧闭的嘴唇。

起义军里没人不知道这个男人。

达,他的名字只有一个字,但是这个名字却担负着最强之名,在起义军里面,没人能敌得过他。

他过去曾经是一个贵族的次子,可是本应在出生时就能享尽荣华富贵的他,却因为完全不会魔法而被赶出了家,可他并没有憎恶没有才能的自己,相反他却拼命地练习剑术,并在剑术上取得了极高的境界。在他练成剑术之后,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拿着剑回到了自己的家,将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兄弟姐妹,一一斩杀,无论是多么优秀的魔法使,在他的剑面前也无能为力。在完成对抛弃自己的家庭的复仇之后,他成为了帝国的头号通缉犯,被灰袍们追赶地走投无路的他从此改名换姓,投靠了强盗,成为了安格劳斯手下的一名头目,达,就是他现在的名字。

在没有魔法的现在,达的实力毫无疑问能排进人类的前十,强大的实力令他成为起义军不可或缺的人物。

停在安格劳斯面前的达,以符合其容姿的清楚的声音,向安格劳斯询问道。

“安格劳斯阁下,请允许我率先带队杀入敌阵,我要让那些诋毁剑的帝国狗看清楚剑的力量。”他跑回来的目的,就是向上司请求带头冲锋,通过侦察兵得知央都还拥有三万战斗力的他,早已按捺不住自己想要战斗的心。

“哈哈哈,可以!本来将你安置在后军的原因是因为我以为央都没有像样的战斗力,结果发现我错了,没想到帝国还能临时凑齐三万人跟我们战斗,现在起就命令你为前军的指挥官,将那些帝国的杂兵杀个片甲不留吧!”安格劳斯显然本来就像下达这道命令了,不得不说在他们君臣之间还是一定的羁绊。

收到命令的达微微弯下腰,对着自己的主人再次行了个军礼,然后又以极其娴熟的动作跳上白马,向前军骑去。<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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