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候争霸、群雄逐鹿的东部大陆,邹锋深知争夺人才的重要性。钱庄一直在招兵买马,广聚贤能,蓄养门客,重金聘请高手。其中地位最高的就是客卿,尤其是没有公开的客卿,更是非常尊崇,仅有邹锋才知道,才能调动。
“客卿”是完全意义上的把人才“储存起来准备必要时用”,是把人才供养起来,而且“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它不同于物资的储备,不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把人才束之高阁,而是高层次后备人才的储备。
这些都是世外高人、淡泊人生,或者因某些原因不愿抛头露面,从而隐姓埋名,却又有一技之长的人。不到关键时候,这些人绝不会出手,更不会让人知道。
邹锋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三顾茅屋、礼贤下士,无所不用其极,才打动了这些人。他告诉费人之时,也反复叮嘱:“必须保密”。
既然要保密,当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他为什么要悄悄告诉费人?因为他需要费人树立必胜的信心。象费人这种贪生怕死的人,这确实是最好的动力。
否则,费人可能找无数的借口,磨磨蹭蹭,可能明天早晨才能赶到。
——知费人者,岂止空大师,邹锋是也。
※※※
神眼叹了一口气:“你们走吧。”
“走?”费人觉得很奇怪:“他们怎么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是我让他们走的,不可以吗?”
“不可以。”
神眼脸色一变,冷冷说:“我说话难道也不算数?”
“大名鼎鼎的神眼先生说话,当然算数。”费人不屑地说:“可是我带来的十口棺材怎么办?总不能抬回去吧。”
致远在一旁发问:“你为什么半夜三更抬这么多棺材来?”
费人说:“不是我想半夜三更来的。”他瞄了慕容家众人一眼:“蚂蚁缘槐夸大国,蚍蜉撼树谈何易。这些人深更半夜在这里大吵大闹的,以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嘿嘿,就是死猪也会被你们吵醒了。”
“九口棺材当然是为慕容夫人、天玲儿和所谓的七大高手准备的。”费人又对神眼说:“庄主让我给先生带一句话。”
“什么话?”
“庄主说,如果先生袖手旁观或者不守信用的话,最后一口棺材就是为先生准备的。”费人做了个请的手势,笑得不怀好意:“到时,就请先生自己躺进去。”
神眼神色黯然悲伤,他是因为欠邹锋一个很大的人情,才做了钱庄客卿的——邹锋曾经出面营救过他的儿子,最终救了其一命——你可以欠人的钱,千万也不要去欠一个人的命。现在,也许真到了还命的时候了,他喃喃说:“是时候了,该还的总是要还的,就让我躺进去吧。”
费人苦着脸:“这口棺材又宽又大,躺着很舒服,我都舍不得出来了,先生为什么要跟我争呢。”
“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我会给钱庄一个交待。”神眼说:“不过,你必须放慕容家的人走。”
费人讥讽地说:“可能吗?”
“不是可能,是一定会。”致远说:“因为你少算了一个人。”
“谁?”
“就是我。”
费人大笑,嘴里啃的鸡骨头也不由停住了,一身肥肉都笑得发抖,仿佛在听一个很开心的笑话:“你连剑都没有了,凭什么?哈哈哈,笑死我了。”他指着外面披麻戴孝,匍匐哀哉的一行人:“你以为这些人都是吃干饭的?他们实力可能没有你强,可是对于杀人的经验却一定在你之上,他们组合在一起,是非常可怕的。”
“你想得这样周到。”致远冷笑说:“你为什么没有给我准备一口棺材?”
“本来我是要准备的。”费人说:“可是,来之前,庄主说不用了。”
“哼。”
“因为庄主说,象致远这种用情专一的人,你只要给他说一句话就可以了。”
“只一句话?”
“是的。”费人说:“庄主说,你只要告诉他,还要不要二庄主一家平安生活,全在致远一念之间。”
“你敢威胁我?”
“我并没有威胁你,当今天下,有谁敢威胁实力高强的致远?”费人说:“我只是在叙述一个事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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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要吵了。”天玲儿忽然说:“我们会走的。”
费人露出不相信的表情:“不可能吧?你们怎么走?”
天玲儿笑mimi地说:“因为我还没有考问你啊。”
“你一定会赢吗?”
“我经常输的。”天玲儿说:“不过,我和家里的猪打赌倒是从来没有输过,你信不信?”她咯咯咯地娇笑:“我还要加大赌注。”
“加什么?”
“加你手里的鸡骨头。”
“不行。”费人一连摇头:“本来拿给你啃一口还可以,要赌这只骨头,却是万万不行。”
“不行就拉倒,我就不和你赌啦。”天玲儿翘着嘴。
“我们讲好要考的嘛。”费人苦着脸,仿佛比要他的命还难受。
天玲儿大声说:“你干不干?”
“我能不干嘛?”费人象下了很大的决心,一副勉为其难的模样,完全是一张黄鼠狼给鸡人拜年、猫捉老鼠的表情,他就怕天玲儿不赌,在稳操胜卷的情形下,费人当然不会放过一切猫戏弄老鼠的机会。
他不想结束的太早,要好好享受那种看人受难的乐趣。
“那好。”天玲儿故意呑了一下口水说:“你先把骨头拿给我啃一口。”
费人立刻将拿骨头的手收回去,舌头赶快又在上面舔了几口,才说:“现在还不行,你又没有赢。”
“你以为我真的想吃?我是拿回家去喂猪。”天玲儿作了个鬼脸:“你那模样,我还看不上眼呢。”说完,从衣袖里拿出一面小铜镜扔给费人:“自己照照吧,如果我是你,干脆找根绳子上吊算了。”
费人足饰珠玑,腰金佩玉,衣裘冠履,保养的很富态,在棺材里伸出油腻腻的肥手接住扔来的小铜镜,居然真的在那里照尊容。照了一会,仿佛对自己的尊容很满意:“我都不敢照镜子了,因为长得实在是太帅了,自己看着都喜欢,柳慕永见到我,可能都要自卑,说不定都要拿把刀把他的脖子抺了。”说着叹了一口气:“幸好我心地善良,少有到东部大陆上行走,不然,真不知道要害死多少人啊,唉。”
天玲儿睁大眼睛看着他,实在不敢相信有脸皮这样厚的人。“厚颜无耻”这个词就象是为他量身定制的,太贴切不过了。
费人不给神眼面子、定要“把十口棺材装满”的背后,还有着两张非常清晰的脸,一张“表现得非常无辜”、却“难以掩饰兴奋”与“紧张”的“二皮脸”;一张“猫哭老鼠假慈悲”,一心想得到“戏弄老鼠那种快感”的“充满渴望的脸。”
对付流氓,你就要以更“流氓”的方式,对付费人这种“不是人”,你更不能用常规对付人的方式。作出一个虚张声势的威胁而使敌人认为是真正的威胁,情况会十分有利;但如果向敌人显示真正的威胁而敌人认为这是虚张声势,那就坏了。
天玲儿,一个头梳冲天辫的小女孩,能对付得了连神眼和致远都拿着没办法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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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求是地说,费人的样子并不丑,只是长得很有创意,很有特点,很提神,很抽象,很无辜,很对不起大众――整体给人的形象就是肥得出奇,异常畸形和膨胀,就象没有进化完整、进化不彻底似的。
整成*人样是够戗了,不过整成幅地图也许倒还能对付。
一张脸更是又白又胖又大,不仅外形不准,而且比例没打好。就象是屁股换成了脸,完全突破了人类想象的极限――就不定,倒还具有一定的考古拓扑学价值。
如此相貌,平坦之中又见深邃起伏,端是千年不遇,万载难寻。足令天下野兽汗颜。这种造型还敢出来见人,也算是很有勇气了。
费人本人倒一点也没觉得有什么难为情。
天玲儿觉得又是好气又是好笑,甚至还有一点喜欢,拍手说:“你给我作玩具好不好?”
费人一时怔住了,有人叫他去抢钱、去放火,去杀人,却从来没有人叫他去做玩具,再怎么扮猪吃象,也扮不下去了。
他断然说:“不行。”
“为什么?”
“不行就是不行。”仿佛说话会传染,费人说话也变得象个小女孩似的饶舌不讲理:“反正就是不行。”
“当玩具有什么不好?”天玲儿嘟着嘴:“很多人想做,我还不愿意呢。”
“你的意思是,给你做玩具是件很光荣的事情哦?”
“是啊。”
“为什么你会选中我做玩具呢?”
“因为我喜欢你啊。”天玲儿脱口而出。
望着天玲儿天真无邪的样子,费人说不出话来,仿佛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却又实实在在的东西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涌动。他不是一个容易被感动的人,从长大起就不知感动为何物。从来只有人恨他、诅咒他、厌恶他,甚至想杀他,剥他的皮、喝他的血,一向是“人人得而洙之”、“必欲除之而后快”,却从来没有人说喜欢他。
何况是一个充满童真的小女孩。
――喜欢这种感觉从来与他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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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开始考了,行吗?”天玲儿说。
“不行!”一声断喝,老态龙钟、步履蹒跚的慕容夫人忽然象张开翅膀的蝙蝠一样飞了起来,身手之矫健、敏捷,与刚才那个颤微微、白发苍苍的老太婆完全判若两人。如果不是亲见,谁敢相信?
一个人在为保护自己子孙的时候,往往会焕发出平时难已想象的力量。
亲情的力量是无穷的。
慕容夫人经验非常丰富,一直在悄悄地观察,她看到对方人多势众,气定神闲,显然有备而来。更令人可怕的是,她听到了其它九口棺材里居然有均匀、稳定的呼吸!
神眼没有说错,一个修术的人气息均匀,无论长短、次数都会因人而异,形成一定的规律。越稳定越轻微越均匀的呼吸,武功越可怕。这九口棺材里躺的人,当然不是死人――有了死人怎么能装慕容家的人――这些人显然比抬棺材的人厉害的多。
所以,在神眼拦住慕容家七大高手中那位最年轻、说话声音最大、情绪最激动的年轻骑士的时候,慕容夫人非常理解――神眼的听力比她还高得多,怎么会听不到棺材里的呼吸?
神眼不是在阻拦年轻人,而是在保护他!
慕容夫人知道,不用“盖棺定论”,就以事论事,以天玲儿小小的年纪,就是有一点小聪明、小智商,又怎么能与奸滑无比、毫无道德可言的费人争输赢?即使侥幸赢了一两局,也恐怕是针尖对麦芒,无际于事。
所以,她要拼,以这条老命来拼,为子孙拼出一条生路来。
擒贼先擒王,置之死地而后生,要解今日之困局,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拿下费人。
她嘴里仿佛在喃喃念着某种招魂的咒语,仿佛一声令下,人一飞起来,缠绕在身边的无数飞舞的蝙蝠也立刻跟着她,黑压压一片,潮水一样蜂拥而上,飞向费人的那口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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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是一种生活在黑暗中奇怪而又通灵冷血的动物,是唯一真正能够飞翔的兽类,它们虽然没有鸟类那样的羽毛和翅膀,飞行本领也比鸟类差得多,但其前肢十分发达,上臂、前臂、掌骨、指骨都特别长,并由它们支撑起一层薄而多毛的,从指骨末端至肱骨、体侧、后肢及尾巴之间的柔软而坚韧的皮膜,形成蝙蝠独特的飞行器官――翼手。
这不是一群一般的蝙蝠,而是最阴暗、丑陋、嗜血的血蝙蝠!
血蝙蝠是一种可怕的夜间动物,不用眼睛,可以在黑暗中飞行,它们的胸肌十分发达,胸骨具有龙骨突起,锁骨也很发达,体型相对巨大,具有奇特的吸血本领,它们可以本能地辨别出人或其它动物,一边扇动翅膀一边轻轻咬破袭击目标的皮肤。
因为伤口极小,所以受害者感觉不到疼痛。于是,吸血蝙蝠便从这个小口不停地吸吮直到几乎飞不动为止。
这些是慕容夫人精心挑选、训练、培育的吸血蝙蝠,在吸血的同时还能传播一种极厉害的、特殊的病毒,只要有一只咬了你一小口,后果就非常严重。
――严重得你会后悔见到了这种动物。
――血蝙蝠是黑暗中生命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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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慕容夫人下令,慕容家七大高手一见夫人飞出,立刻拨剑、飞身,一齐挥剑杀向抬着费人棺材的八个大汉。长期的配合,形成了极好的默契。
动如脱兔,声势惊人。
这些人几乎已经是慕容世家的全部精英。
神眼没有阻拦,也没有帮手,只是仰起头,无奈地深深叹了一口气,突起的眼球一片茫然和悲哀。
难道他已看到了此战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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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只有一口棺材,一个人,八个抬
致远“看”得很清楚。
和所有优秀的术士一样,他也具有一种血与火、生与死之中长期磨练出来的、能够迅速判断感知周围变化的能力――这是一种生存的能力。
烛火是被神眼用衣袖扫灭的。
神眼衣袖拂动,在屋里卷起一股狂风,风不仅吹灭了蜡烛的火光,更将满天飞舞、张牙舞爪、不或一世的血蝙蝠从空中扫落,那阵“赴赴赴”的声音,就是血蝙蝠纷纷落地的声音。
就在浊光刚刚熄灭、血蝙蝠似坠未坠的一刹那,发生了很多惊心动魄的事情。
一刹那有多久?刹那是西域的梵语,根据《僧智律》规定:“一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有三十须臾。”
佛家用“刹那”这一概念表达世间一切事物生灭变化的连续性和迅速性,谓之“刹那无常”――“无一尘许间隔,未尝有一刹那顷断续之相”。
一刹那就在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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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消逝、黑暗降临,就在光明与黑暗交替的一刹那,一屋子的人都在动。
生死就在这一刹那之中。
最先动的居然是“一动不动”地坐在一张桌旁,桌上还温着一壶酒,放着一碟下酒的小菜,尸体已经僵硬的“李三”。
李三不是已经死了吗?李三确实已经死了,而且死得很难看,大象只用了一拳,直接重重地打在了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花俏,没有多余的招式,就这么直接一拳打烂了李三的脸,打爆了李三的头。
――在大象盆子一样巨大的拳头下,绝不会有活人。
李三已经死了,可找个人代替李三,易一下容,吃一点让身体僵硬、暂时不用呼吸的药,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
林神医就有这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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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容之前,林神医对费人说:“有三种人最好易容,也最不容易被人察觉。”
“第一种是你根本不认识的人,就因为你不认识,所以只要不把性别弄错了,随便把他易成什么样子也没有关系――只要把他弄得看着象个人就行。”
“第二种是死人,而且是死得很难看、面目全非的死人。”林神医在为这个“李三”易容的时候,只花了一小会功夫。
“第三种是你最熟悉的人。”
费人不明白了:“人人都说最熟悉的人最难易容、最容易被人察觉,你为什么这样认为?”
“按常理,很多情况是这样。”林神医点点头,也不否认:“可是,正因为熟悉,也给了很多易容的好处。”
他解释说:“最熟悉的人当然知道其它人所不知道的**,比如,屁股上有个疤、ru房上长颗痔,**有点弯曲,并且只有一个蛋,等等,只要在易容的时候,在屁股上弄个疤、ru房上加颗痔,**做弯曲,割去一个蛋就行了。”
“因为这是人所不知的**,一般只有亲人或者最好的朋友才知道,所以,这些人一见到那些特征,很容易先入为主,认为就是本人。”
“你说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