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博尔的剑准确地插到了魔眼在中心部位的那颗眼珠子中。与此同时,这颗眼珠出了“砰”的一声,然后黏液块开始往下掉,其余的眼珠子像骨牌倾倒一样,一个接一个的爆炸。
“砰砰砰……”
卢博尔之所以要命中魔眼众多眼珠子中的中间那颗,是因为在比尔梅德和魔眼相互搏斗时,卢博尔已经掌握到了它是魔眼的要害。魔眼终究还是被以敏捷的动作和拥有出众剑术而闻名的卢博尔和比尔梅德打倒。魔眼那庞大的身躯出“砰”的一声后便栽到了河底。
如此一来,在上面战斗的比尔梅德才又重新恢复了平衡。比尔梅德精确地向魔眼的头顶刺了最后一剑,然后擦着溅到自己脸上的黏液块,犹如鸿毛一般地轻轻跳到了地面。
“其实我一个人也可以对付它的……”
比尔梅德的身上全是魔眼又脏又恶心的黏液,但是他那迷人的微笑还是依旧。卢博尔拍了几下比尔梅德的肩膀,点了一下头。
“真的很抱歉虽然我很肯定你的实力,但是我不也是个战士吗?我总不能让你一个人抢走所有的功劳吧。”
听到卢博尔富有幽默感的回答,比尔梅德也举手做了一个谢礼动作。这构成了一幅追随者对领导者无比尊重、相信和服从的富有感**彩的画面。看到把宁静的河水染成绿色和棕色的魔眼的尸体,两个人对视着出了痛快的笑声。
两个人笑声还在持续的同时,比尔梅德的表情突然变了。比尔梅德看着原来挂在魔眼嘴边的尸体肉块,歪着头好像有什么疑问。
“真的很奇怪怎么看这都不是人类的骸骨。”
“什么?”
“卢博尔,你看一下。这个尸体肉块是不是有六个手指头?”
卢博尔看了一下比尔梅德所指的骸骨的手指头之后点了一下头。
“嗯,是啊。而且,你看还有五个骨关节。从来都没有看到过这样的种族。”
比尔梅德的脸色突然变得乌云密布般的阴沉。
“本来已经绝种了的魔眼的再次出现就是一个问题,现在又现了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的种族,不觉得很奇怪吗?”
卢博尔一边在河边擦着他的剑一边思考,然后回答道:“我们在与神族对抗,而且为了找到最适合的地方,我们才在海特兰度过这段时间。但是,我真的没有想到海特兰会有我们以前所不知道的种族和怪物。”
“如果是新的种族,应该对神族没有什么好处吧?”
“我也是那么想的。如果能找到这个新种族,我们的势力也会扩大,而且还有可能扩大我们的基地。”
听到卢博尔的话,比尔梅德也点头表示同意。
“我觉得我们应该赶紧到河的上游去看看。”
“嗯,那也好。”
当卢博尔说要出门去找比尔梅德谈话之后,一个人待在帐篷里许久的宽实在是呆不住了。因为卢博尔出去了这么久都还没有回来,宽担心比尔梅德误会了卢博尔的意思,生怕两个人之间会生什么不好的事情。宽戴着两侧有角的头盔,用与他魁梧身材不相称的轻快脚步走来走去,终于在叹了一口长气之后拍了几下自己的嘴。
“是不是我太敏感了?到现在为止,我们几个人的行动就像是一个人,合作得天衣无缝。真的不能因为这种事情影响到我们之间的信任。
唐代东都洛阳的思恭坊,住着个名唤朱七娘的女子。
这女子相貌俊俏,身段窈窕,能歌善舞,言语也很乖巧,无论低眉还是浅笑,都有着万种的风情。
这样的女子,不是不令人欢喜的。只不过,朱七娘不是大家闺秀,也非小家碧玉。
——一般的良家妇女,没有这么多的才艺。
她是是一个倚门卖笑,整日送往迎来的欢场女子。
欢场女子与朝中大员一样,也有门可罗雀、门庭若市之分。朱七娘无疑属于后一种。门外总是车马云集,洛阳的豪富,争相做她的入幕之宾。
有一位王将军,在朝中颇有些势力,是朱七娘门上的常客。
娼家女子也得有靠山,才不至于被人欺辱,这朱七娘对王将军也是着意笼络。每逢王将军上门,都要花上好长时间梳洗打扮。本来底子就不错,这六一来,更显得容光照眼,风姿绰约。
只要有闲暇,王将军就往朱七娘门上跑,两个人如同蜜糖一般粘在一起,连家里的娇妻美妾,都冷落了。
原以为王将军身体康健,仕途畅达,至少能罩着自己一段时间。没想到,开元年间,忽然有一天,这男子说不来就不来了。
两个人既未吵架,也没拌嘴,整日柔情蜜意,就这么断了联系,朱七娘是怎么也想不通。都说世间男子薄幸,可怜她朱七娘还把王将军当成个有情有义的,却原来天下乌鸦一般黑。
一定是又有相好的了朱七娘心想。
不来就不来吧,纠缠下去也没什么意思,我就?信,没有你王将军,朱七娘就活不下去了。
就这样,半年过去了。这年七月的一天,久无音讯的王将军,忽然登门拜访。
旧情人相见,两下里都红了眼。朱七娘原以为王将军早已把自己忘到脑后去了,现在看他再次登门,免不了似真似假地嗔怪几句。
王将军一味地陪着不是。七娘是在风月场打滚的人,知道这事不能太较真,三言两语之后,给了王将军一个台阶下,两个人又和好如初。
小别胜新婚,情人之间也是如此。朱七娘摒退了丫鬟,两个人坐在房里,知心的话,怎么也说不完。
好像是一转眼的功夫,就到了日暮时分?朱七娘原本以为王将军会在这里留宿,没想到,他竟然站了起来,对她说:
“我这就要回府去了,不知道七娘能否随我至温柔坊夜谈呢?”
出堂差的事,朱七娘以前也没少碰见,王将军又是老情人,没有理由不答应。
她叫侍女收拾了一下东西,就要跟王将军同去。
正在此时,有位女子从外面走进来。这个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朱七娘的养女。
欢场上的女子,总有年老色衰的时候,王将军走后,朱七娘痛定思痛,开始为自己谋划退路。现在,她手底下也颇有几个色艺双全的女子。
这些女子,按照惯例,都同朱七娘以?女相称。从外面进来的这个,能歌、善舞、工于弹奏,相貌也是一等一的好,冷眼看去,颇有几分朱七娘当年的影子。
这女子心思细密,头脑灵活,朱七娘平时是把她当做自己的心腹看待的。她见朱七娘正要同王将军往外走,开口阻止道:
“我看将军留在这里就挺好,为?么非要回府里去呢?难道……还有什么顾忌不成?”
可是,王将军托辞家里有事,不能在外留宿,非走不可。临走时,仍大力邀请朱七娘与他同去。养女无奈,只好看着朱七娘与王将军走出门去。
门外停着一匹高头大马,王将军将朱七娘抱上马背,两个人同乘一匹马,就往他温柔坊的家走去。
这一夜,素纱帐内,风光无限,两人之间的温柔缱绻自不必说。半夜时分,朱七娘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她还没有睁开眼睛,忽然被一阵尖叫声从梦中惊醒。
那声惊叫极为凄厉,刺人耳膜,如同见鬼了一般。
紧接着,耳?是各种器皿被碰倒的声音,一个人跌跌撞撞地从屋子里跑了出去。
这是谁呀,可得让王将军好好整治整治。打扰了他们二人的好梦。
好半天,朱七娘才费力地睁开眼睛。
窗前,围着几个人,正大眼瞪小眼地看着她。
朱七娘见状,急忙拉紧了肩头的被,神情戒备地看着那些人。
“你们,你们想要干什么?”
王将军就睡在她身边,看来睡得比她还死,也不说为她撑撑腰。
“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其中有个人咽了口唾沫,艰难地道。
“是这府里的主人——王将军请我来的”
那些围观的人?听这话,脸色大变。
“你说是家父请你来的?”
“是啊,你们……是王将军的儿子?”
“正是”
“不信的话,问问你父亲就知道了”朱七娘往床里看了一眼。
“家父已经死去半年了”
一听这话,朱七娘惊得从床上跳起来,她回过头来,往自己的身侧看了一眼,果然,那里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直到此时,朱七娘才知道,自己竟然躺在王将军的灵床上。
原来王将军已经死了半年了,怪不得这半年以来他没有来看自己。
今天早晨,王家的女仆来收拾灵床上的被,看到被里面鼓鼓囊?,好像有什么东西,掀开一看,竟然是一个蓬头散的人,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那么,昨天晚上,同朱七娘翻云覆雨的那个,究竟是谁呢?
难道,是王将军的鬼魂?
王氏的子弟询问之后,才知道,面前这个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女子,竟然是自己亡父领来的。都唏嘘不已。
等朱七娘的神志恢复了平静之后,才叫人把?送回去。
回到住处以后,朱七娘坐在屋子里,失魂落魄。
昨天阻止她与王将军同去的养女走进来,见她这般光景,小心翼翼地安慰了几句。朱七娘一把抓住她的手,把今天早晨的经历,同她说了一遍。
养女吞吞吐吐地道:“昨天我见王将军印堂黑,透着一股灰败之相,担心出什么事,才不想让妈妈去的
此时,日光透过长窗,照进屋子。地面上光影斑驳。
听了养女的话,朱七娘长叹一声,悲欣交集。
唐人韦固,家住杜陵,幼年父母双亡,好在家里颇有产业,加上亲戚的接济与照拂,终于慢慢长大。
日子有功,韦固从呀呀学语的小童,长成了风度洒落的年。
白天置身于汹涌的人群中还好些,每到夜晚,孤灯照壁,冷雨敲窗,屋子里一片寂静,一个人对灯枯坐,他只觉得寒意刺骨,无比的孤独。
原来,没有亲人,没有家的感觉,是那么的冷,深入骨髓,连四肢百骸都要结冰般的冷。
那样的冷,不管他叫仆人烧多旺的火,晚上临睡前盖上多少床棉被,都无法驱除。
无论多富丽堂皇的宅院,精洁雅致的摆设,如果没有人,都不能称之为家。
既然没有家,那么,他就为自己创造一个。
他要娶妻生子,开枝散叶,让这片宅子里充满大人孩子的气息。
所以,弱冠?后,他便思谋着早一点结婚。可是,上天好像故意同他作对,韦固多次求亲都没有成功。屡受打击,他不免有些沮丧,但并未放弃。
唐太宗贞观二年,韦固打算前往清河游历,途中经过宋城南面的一家客栈,就在那儿落了脚。
吃饭的时候同别人闲聊,无意中提起这几年自己多次提亲,都因为种种原因而未能遂愿的事没想到,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旅客当中有一个热心肠的人,自告奋勇,要当韦固的媒人,女方是前清河司马潘昉的女儿。
韦固听了,仿佛自黑暗的罅隙中窥见一线光明,十分高兴,二人约定,第二天早晨在店西龙兴寺门前与?家人见面。
这一晚,韦固心中又是兴奋,又是期待,在床上辗转反侧,连觉都没有睡好,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听得窗外隐隐约约一声鸡鸣,就从床上跳起来,慌忙洗漱好了,赶赴约会的地点。
彼时天色尚暗,周遭一片昏蒙,风凝月碎,寒鸦栖止,耳畔只听得阵阵蛩鸣。举目四顾,一个人影也没有,他正想找个地方歇息一下,忽然看见有一位相貌奇古的老人斜倚着巾囊,坐在台阶上,正在对月翻检手中的书。
亏得现得早,要不非得绊在这老者身上不可。韦固心里暗自庆幸。
他一个人坐着无聊,走到那老者身边,想看看他手里?的是什么书,看得这样入神。
这一眼看过去,心下不由就是一惊。韦固向来以才学自诩,可是,那书上的字,他竟一个也不认识。于是朗声道:
“在下韦固,不揣简陋,斗胆自荐。韦某自小苦学,书中没有我不认识的字,就连西方的梵文,也略知一二。但是您手中的书我却一个字也看不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还望老丈明示?”
老者抬起头来,微微一笑,悠悠答道:“这并非世间之书,你又怎么会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