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沈初还是薄暮年,都不是好惹的,虽然刚才发生了那么一场小闹剧,但也没人敢说什么。
沈初克制住了自己,也拉住了傅言,总的来说,今天晚上的万象年会举办得还算成功。
沈初当了一整晚的“迎宾小姐”,整整穿了三个多小时七厘米高的高跟鞋,坐进车上的时候她小腿已经发酸发软得难受了。
两人今天都喝了点酒,谁都没开车,付文佩给他们安排了司机。
刚坐进后座,沈初有些累,下意识往后一靠,不想自己的小腿突然一暖,随即脚下的高跟鞋被脱了下来。
她连忙睁开眼,看着俯身给自己脱鞋子的傅言,沈初囧了囧,下意识缩了缩脚:“你干嘛啊?”
“脚不是冷吗?”
会场里面开了暖气,自然不冷的,可穿着高跟鞋的脚不过在外面站了一会儿就几乎成冰了,沈初的脚确实冷得很。
傅言直接就把她的脚抬了起来,放在自己的腿上,双手捂着她的脚。
冰冷的脚掌心一股暖意包裹着,沈初只觉得舒然,可车上还有司机,而且那是她的脚,她觉得不好意思,想把腿说回来,却被傅言摁住了:“别乱动。”
沈初红着脸:“我坐着不舒服。”
傅言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那我抱着你?”
沈初一听他这话,知道他真的做得出把她抱在身上的事情,“那是坐着吧。”
傅言取下毛巾直接就裹在她的脚上,沈初只觉得热烘烘的,冰冷的脚很快就暖和起来了。
她动了动:“好了,已经暖了。”
傅言没动,沈初挑了一下眉,只好指了指自己的肩膀:“有些酸。”
“我帮你揉揉?”
“好。”
沈初趁机把腿放了下来,傅言低头看着她,笑而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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