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认字(1 / 2)

 如前次那般,又是请坦比克的父亲威特大叔分解的魔猪,安德烈拿走了最值钱的魔晶和皮毛,魔猪肉只要了三停中的一停,其余的都留给了坦比克一家。威特大叔也没有多推让。他和安德烈的父亲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不是兄弟却比兄弟还要亲,今年安德烈全家遭逢大难,要不是威特大叔的救助,只怕安德烈没有病死也给饿死了,而莫妮卡恐怕也守不住家里的田地,最大的可能是从此失去自由,成为骑士老爷家的契约女仆。后来也是他借了种子给莫妮卡姐弟,并帮助他们种地,指导他们不懂的地方,不时的接济姐弟两,在姐弟两被人为难的时候替他们出头,这样安德烈、莫妮卡才挺了过来,安德烈觉得无论自己怎样报答都是应该的。

安德烈对威特大叔一家也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报恩,如果只是抱着一颗报恩的心去对待坦比克全家,那么恐怕他们以后关系就不会多么融洽,甚至还有成为陌路的可能。他是将对方当成自己真正的家人来对待,将父辈的情谊延续到自己和坦比克身上来,尽力将两家人变成一家人,这才是他们以后能一直这样亲密的生活下去的真正维系。

虽然安德烈不允许坦比克将自己的种种不同于常人的地方告诉父母家人,但威特大叔一家还是知道了不少安德烈的神奇之处。对于以前的那个病怏怏的时常发疯的安德烈,他们虽然都觉得他很可怜,但隐隐的也有些厌烦,至少是一点都不喜欢。但经历这场大难之后的安德烈就不仅仅是让人喜欢了,而是让人不得不佩服。

佩服一个才十一岁的小孩子,说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却又是

威特大叔和他的妻子艾娜都不识一字半文,也完全是地地道道的乡下农人的见识,可这并不代表他们就是笨蛋。当初安德烈坚持只种一部分的麦子来交给骑士老爷,而种了许多从山上采来的薯根,还留了将近一半的土地不耕种,说是留着养地力(农村的朋友可能会知道,红薯高产,但是很消耗地力,种过红薯的土地一般要施更多的肥。安德烈家没有什么家畜,肥料不够,只好就采用轮耕制)。当时他们都很不解,后来见到地里收来的那许多薯根,这才知道原因。大家都知道薯根可以吃,但是一般都是给猪吃,谁也不知道种在地里的薯根就要比山上长的大得多,也好吃的多。不过已经听坦比克说过许多很有道

威特和艾娜也是把安德烈当成自己家人对待,就当成坦比克的兄弟对待。夫妻两都相信,只要坦比克一直跟着安德烈,两人就像兄弟一样,那么坦比克以后就绝不会挨饿,一定能顿顿都吃饱饭,还能经常吃到肉。

唯一有让他们觉得有些遗憾的是,安德烈不让他们在外面说他的事。威特和艾娜都不是喜欢说闲话,传播东家长、西家短的人,但是听到别人还是叫安德烈叫“疯小子”,看不起他,这让夫妻两很不舒服,但也只能把涌到嗓子眼的反驳咽下,十分郁闷的走开,好在时间长了,现在也渐渐习惯了,而且现在也都是那些外村人仍旧喊“疯小子”,本村的邻居也大都渐渐地发觉了安德烈特别之处,倒也没有几个人再随便侮辱他了。

威特已经将最精瘦的前腿肉和后腿肉斩成了均匀的小块,让安德烈带回去就能拌盐熏腌,安德烈也乐得不用再麻烦一次。他径直朝家里走去。

小小的村庄里出门的人并不多,地里的活现在已经全做完了,除了多预备一些度过寒季所需要的柴火,已经没有事情要做,大家也都乐得多在床上睡一会,也能少吃一点粮食。村里大多数的房屋看起来都低矮破旧,仅仅也只是不漏雨透风而已,没有一家用砖或是石头砌的房子,整个村子看起来都没有什么生气,和安德烈前世的家乡相差不可以道里计。

“这还是太平了几十年的景象,还是很不错的年代,那么要是战争起来了那该怎么办呢?那又是怎样的一幅景象?”想起平日里骑士领里的农人们好像都对现在的生活挺满意,对丁克斯骑士也是赞誉多多,安德烈很难想象五六十年前公国尚未建立的时候的样子,那时候征税远比现在要重,很多贵族、骑士们还对领民执行“初夜权”,那个时候的人们又该怎样过日子的?

这大半年来安德烈只打听到了他所在的国家叫黑森公国,他居住的是德累斯顿郡葛兰城弯月镇丁克斯骑士领,丁克斯骑士领已经被丁克斯家族统治了将近一百年,只在二十几年前被一个叫格兰特的骑士统治过十几年,在九年前又被现在的丁克斯骑士重新夺回。

骑士领为什么会被格兰特占据,他没有听谁说起过原因;丁克斯骑士去军队里“当官”,还和别的国家打过仗,可是谁也说不清楚黑森公国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国家,更没人知道丁克斯骑士是参加了和哪个国家的战争;甚至有人说丁克斯骑士是和食人魔作战,更夸张的是说他是去屠龙,说他拥有一大笔从巨龙那里得来的财富。——可是从这些乡民的口中,食人魔不过是一个长相狰狞的巨汉,而巨龙就是更大的多长了一幅翅膀的巨汉。

安德列用脚趾头都可以分辨出,这些荒诞不经的传言不过是乡民们无聊时的想象罢了,虽然这些都传得好像真的一样,每个人都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所说的就是事实,甚至还请不知道多少代的祖先来作证。

至于其它的东西,大陆叫什么名字,世界上是只有人类还是诸多智慧种族共存,除了骑士是不是还有魔法师,乡民们都对此一无所知。安德烈无法想象其他的穿越者为什么那么幸运,随便遇到一个老头(一般都是某村村长),人家就能将大陆局势讲得通透明了,就能指点猪脚该学习些什么东东,学魔法该去学院,那里有大魔导师一定会看上他;学斗气又该去城,那里有命运女神安排给猪脚的剑圣正在等着他去拜师。然后老头就要死在山贼的刀下,猪脚就要继承这无聊的仇恨开始“泼粪土墙”,学得某某绝技回来把这群山贼菜了一百遍啊一百遍。

可是对比下自个,杀父仇人是一群魔猪,他现在才刚开始报仇,还不知道是不是找到了正主;所见识过的魔法也仅仅是小小的风兔发出的连衣服都不能穿透的“风刃”,对比起别的穿越者,他几乎就是命运女神的仇人,似乎连一点青睐都是妄想。

“哎,命运女神啊,我什么时候才能看得到您裙下的一点风光呢?”

安德烈忍不住感叹了一句,随后抛开了这无聊的感慨,“我也要开始学习认字了。我也不奢求当什么剑圣,法神,只要能够让姐姐和自己吃得饱,穿得暖,不稀里糊涂过完这一生,我的人生就是很满意的。”安德烈的人生目标一点也不崇高,他却对自个的志向很满意。

刚进家门,莫妮卡就用木盆给他打了一盆热水,“弟,冻坏了吧,先洗个脸,烫烫脚,然后吃饭,今天有你最喜欢的清水汤(就是肉饼汤),你可要全喝了。”

看着木盆里的热水蒸腾起来的袅袅水汽,安德烈又一次觉得鼻子有点发酸,“姐,我会好好的保护你,不让别人欺负你,让你永远开心快乐!”他没有说出口,甚至没有看着莫妮卡,只是把自己的头埋进了热水里,感受着姐姐暖暖的关怀。

在商人墨菲运来大批货物进行交易,大批乡民来赶集的那天之外,芒胡的小店里都是门可罗雀,生意极其惨淡,看来若不是墨菲在这里需要一个据点,能让他和伙计们到来之后有个睡觉的地方,能够吃到新鲜的饭菜,只怕这个小店是很难维持下去的,因为他平时的顾客一般只有丁克斯骑士一家,虽然骑士老爷家需要的东西都是直接由商人墨菲亲自送上门,但有时候他也会有一些临时的需要,这就要芒胡来处

安德烈这天下午刚过正午就赶到了芒胡的店里,小店里很安静,一个顾客都没有,安德烈甚至都听到了距此有几百米远的骑士庄园中传来的民兵们操练的声音。和他记忆中总是热热闹闹围集着一堆闲汉的乡村小店不同,芒胡不大喜欢摆龙门阵,也不喜欢和乡民们来个小赌怡情,除了赶集的日子,他这里很少有人来,倒是个非常适合学习的地方。

安德烈没在门面这里看到芒胡大叔,通往店后的门帘掀起来斜挂在墙上钩子上,显然小店的主人现在在后院。

“芒胡大叔,你在吗?我是安德烈。”

“在呢,你过来吧,我在马厩呢!”后院里传来芒胡爽朗的声音,接着安德烈又听到了一阵“刷刷”的声音。

小店的后院安德烈上次已经来过,倒是知道怎么走,他将牛皮纸包着的魔猪肉挂在墙上,就进了宽敞的后院,朝着声音传来的地方走去,转过一堵墙,就到了马厩。

马厩不大,也只有一匹马。安德烈对马了解不多,但也看得出来这匹马和骑士老爷家养的那几匹马明显要差了些,个头、毛色都不怎么样。这也很正常,芒胡的马不过是让他再有事时往返于丁克斯骑士领和弯月镇之间用的,是一匹很平常的驽马,而丁克斯骑士家的马都是战马,将来是要陪着他的儿子上战场的,丁克斯骑士当然不会拿自己儿子的命开玩笑,选用的都是军马场出品的合格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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