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叫声正是那个逃跑的百夫长发出的,他以为凭自己的马术,在众人的保护下能够冲出一条血路,没想到夺命的威胁却是来自身后,等他感受到寒风入体的时候,已经被击中了。
熟牛皮制成的皮甲在这股大力下,起不了任何作用,劲风轻易地就穿透了它,刺进了身体中,又呼啸着透体而过,带起一蓬血雨!
典韦发出的乃是他的秘密武器——飞戟,是特意打造的,短小精悍非常利于远程攻击。
飞戟发出毫无意外地击中了想要逃走的匈奴百夫长,没有了头领,其他的匈奴人心胆俱丧,在弓弩的围剿之下,不多时就被刘宠带来的卫士们一齐消灭干净,而刘宠这方因为是突袭,几乎没有伤亡。
战后清点战果,一个匈奴兵也没跑掉,全部见了阎王,活着的战马也不少,每人分了一匹,还多出很多,一并牵走,准备给没有来的卫士们代步。
“主公!此地不可久留!我们还是赶紧回撤吧!”整理好战利品,典韦一点也没有大战之后的疲惫,反而精神奕奕地催促道。
打了胜仗,卫士们士气高涨,匈奴兵们抢来的财物全部被搜刮一空,经历过和曹军的血战之后,他们太需要一场胜利来发泄自己所承受的压力了。这一仗来得正是时候!
“好!出发!回村!”刘宠大声地命令道,他想得要长远得多,匈奴兵的到来,应该会提前曹军的撤退步伐,没有了曹军的压力,正是时候回到陈国大战拳脚的时候了。
刘宠命令每匹马上载一具匈奴人的尸体,率领着大队一直沿着原来典韦行进的方向,每隔一段就抛下几具,一直向前跑了一个时辰,正好将尸体抛完,这才调转方向,消失在夜幕之中。虽然不一定有效,但至少能够迷惑匈奴人,让他们不至于快速地追来,即使追来了,要想找到正确的方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等他们在迷雾中找清楚地时候,刘宠等人早已经消失在深山中了。
深夜中的山村还沉浸在睡梦中,一阵急促地马蹄声惊起了树林中的走兽鸟虫,有些警觉地村民紧张地竖起耳朵,想要弄清楚到底是什么人来了。
留守的士兵也惊醒过来,舀起了自己的武器,随时准备迎接将要到来的战斗。
当一个个熟悉地面孔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握紧武器的双手才慢慢放松起来,心急的已经迎了上去,突然多了这么多战马,不用说肯定是打了胜仗了。
“哇!这可是上好的战马啊!老王,你们从哪里弄来的?”一个士兵抢过缰绳,兴奋地谈论道。
“娘的,老子杀了一个匈奴杂种才得到的呢!”那个叫老王的卫士颇有些得意。
刘宠走在队伍的中间,甄洛和蔡琰也胆战心惊地骑在马上,用力地抓住缰绳,为了不拖慢行军的速度,她们也只好勉为其难了,再说要走这么远的山路,就她们的体力而言,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原来头一次骑马走这么远的路,两人又都是女眷,马背把跨下磨得生疼,又不好意思说出来,只好勉强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