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公子昂然站起,左盼右顾之后,颌首吟出自家诗句:“我爱大苹果,苹果也爱我,若能得十个,金牌必归我。”
“好诗!”内阁钱大学士的千金钱珠儿失声叫好。丁公子是她千挑万选辛苦选出,果然肚子里有点料。
“果然好诗,这首我听懂了。”
“此诗前两句采用顶针手法,说透了作者与苹果的关系;后两句大胆假设,充分想象,卒章显志,尽显了作者志有必得的豪迈与囊括天下的胸怀!”
“作者在朗诵过程中配合摇曳的身姿与抒情的手势,立体地诠释了此意的意境,不错。”
覃小贝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它们发生了异形扭曲,刚刚听到的都是反话。若说戊公子的诗得青枣也在情理之中,但丁公子的诗受到如此褒奖,却实在出乎意料。覃小贝心想,就这种破诗,自己在小学三年级闭着眼睛都能拽出几十首,难道大家都被丁公子私下贿赂了不成?
覃小贝正琢磨呢,会长徐筝已经综合大家的意见,站起来宣布:“文辞畅达,简洁明了,合辙押韵,通俗易懂,丁公子诗作为上中品,奖红苹果一枚。”
原来这样,南京城和五百年后的起点中文一样,小白文永远受欢迎。
丁公子双眼湿润,抱拳答谢,声音哽咽:“感谢郡主、感谢徐会长、感谢钱小姐、感谢众位小姐、感谢谈笑楼老板,在我创作得到承认的这个时刻,我灰常激动,我想起了我早逝的娘,为了使我读书上进,我娘连搬了三次家……”
覃小贝俯身在桌子下面,吐呀吐呀,差不多吐干净了。抬起头发现丁公子深情饱满地才讲了个开头:“我又想起我的私塾老师公孙先生,没有他……”覃小贝埋下身接着吐。
总算轮到乙公子上场了。乙公子方头大耳,体形壮硕,站起来“唰”地抖开一柄苏州折扇,扇面上墨笔画着达摩一苇渡江图。
乙公子倒不?嗦,开门见山冒出第一句:“推窗对玄湖。”停顿了,似是在整理思路,又好象在给大家一个品味时间。
这句还算风雅。覃小贝吐干净后漱过清水,对乙公子的大作充满了期望。
“吃饱又喝足。”乙公子缓缓道出第二句。
嗯?覃小贝强忍着将口中的茶水含住,没让它喷出来,看看下一句再说。
“问果何所似?”乙公子双手一摊,神情得意地设问大家。
难道精彩在最后,会给大家一个出乎意料的美好结句,覃小贝一丝希冀又被吊起。
“圆圆一屁股。”
噗――到底没忍住,覃小贝口中的茶水直喷到桌几上。两个小二忙过来清洁拾换。
原来是薛蟠体!直接轰下去!!
哪曾想到,周、武两位小姐却站起来大声叫好,坚持说乙公子的诗走的是大俗大雅路线,身体是自然天赋的,屁股是无邪干净的――如果你想到黄色,那是你心地不纯;如果你觉出粗俗,那是你戴着有色眼镜!
冒似也有道理,只是不管戴不戴眼镜,乙公子写的都是直白的屁股。无论如何,覃小贝也没能从中品出诗意。想来无论哪个朝代,暴露的文字总是暗暗受欢迎,如果以匿名点击量为标准的话,乙公子说不定还能大赢呢。
评委们争作一团,公子们也手举足张,扬己贬人,学术气氛空前。乐队适时奏响,男女合唱“我们都爱大鸣朝”。
和谐,和谐。会长徐筝想起了做太师的父亲,每每从朝中回来最常挂在嘴边的两个字。
听取了评委团成员的意见,统筹考虑到踏青会的形象及品味,徐筝折中决定:把乙公子的“屁股诗”列为中下,赏金桔一个!
乙公子大度过表示满意。吟诗原本就不是他的强项,到了床上才能显露他的真功夫。罢了,罢了,下来再与评委个别交流吧。
下个要上场的便是王子默。覃小贝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说实话,在王子默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带到谈笑楼,并列入“踏青会”参赛选手,对他实在有点不公平。王子默毕竟是王爷看中和欣赏的人,是王府的高级侍卫,按韩妃的话说,他还是自己的“准郡马”。拿他开涮,尤其是让徐筝、孙宝儿这样如狼似虎的家伙来品头论足,她心里既有愧疚也不舒服。
另一方面,踏青会把俊男们当成一道道菜来涮,却有十分新奇激刺,虽然有点低俗,但是我喜欢――至少有那么一点点。要说王子默不知情,自己也不知情啊,不知者不为罪么,不能因为王子默的误入而舍弃看一场大戏吧?从来男人选美女,今天就美女选俊男!再说了,王子默一个大男人,就应该多见见场面,哪怕是自己被涮的场面。荷花出淤泥而不染,真金历烈火而不变,王子默就不能向它们学学?
覃小贝小脑袋里一面为自己找出万千个理由,一边面对王子默充满了期待,期望他出彩,期望技压群雄,期望他出淤泥而不染,期望他历烈火而不变。
她还是有点害怕,怕王子默觉醒翻脸,怕王子默同流合污,怕王子默输得一塌糊涂。
三楼总管站在高凳上,第三次呼叫:“有请甲公子上场。”
王子默还是坐在那里,低头仔细品茶,一副“热闹是他们的,我只是饮茶”的姿态。
黄山毛峰沏上汤泉滚水,味道很俨很醇。
果果在覃小贝后面着急地伸长脖子,压着嗓子叫:“王公子,叫您呢,该您上场作诗了!”
全场目光都注视到甲公子身上。甲公子岿然不动,大家议论纷纷。
“人酷的象块冰,只怕做起诗来就稀如水了。”
“诗,不是谁都能做滴。”
“该不会是个锈花枕头吧?”
果果急得跳脚,覃小贝也心下焦灼,不知王子默是何打算。正待开口,对面王子默将茶杯举轻若重“啪”地放下,竟压住全场所有的嘈声。
王子默依然坐在座中,目眺窗外,似思飘万里,缓缓开口,又仿佛不是在对大家说:
“三月花轻发,闲家把赏柰,
欲尽果滋味,先来就篱下。”
这才是真正的雅俗共赏。
覃小贝长舒一口气,王子默果然没有让她失望。虽然文采意境不能和陶渊明、孟浩然比,但是格调意境,却比前面乙丙丁戊公子高出不知多少。
掌声。乐队奏响欢快的“大鸣朝爱我我爱它”。
“只是这个‘柰’(音读纳)字作何解?”覃小贝想半天也没明白“柰”是什么,虚心地向徐筝请教。
徐筝大笑:“妹妹你真有意思,王公子此诗确实做得好,你也不能让我们把每个字都赞一遍吧。”
还是果果贴心,在身后小声告诉覃小贝:“郡主,‘柰’就是苹果呀。苹果这个词,倒是这几年才刚刚兴起的。”
覃小贝笑着以掌拍额,作恍然大悟状。她哪里知道,自鸣朝之前苹果从来都叫柰呢。
不过钱珠儿提出:“姐妹们踏青,玩得就是乐子和热闹,甲公子的诗虽然好,却过于有点冷清了。”
那边周小姐跟着搭腔:“是啊,是啊,我觉得这首诗似乎还有影射之嫌,说我们姐妹都是不知稼穑、不识五谷白吃饭的闲人。”
这是什么歪理。“打住,打住!”覃小贝赶紧说话。象这样深挖下去,你还能从诗中分析出谋反当今皇上的深意呢。
“我就奇怪了,刚才的屁股都能看得那么干净,现在干净的篱下,反倒咂摸出龌龊来了。――大家不用怀疑,这绝对是一首人境俱有、意深韵长的好诗!”覃小贝站起来力挺王子默。
见郡主开口,钱珠儿和周小姐都闭上了嘴。
徐筝起来打哈哈圆场:“一百个读者眼中有一百个李白,王公子作的,的确是穿棉衣掉到水窖里――好湿呀好湿(诗)!姐妹们的意见也是凑个热闹。我宣布:王公子的诗作为上中品!奖大苹果一只。”
“我抗议!”覃小贝举手大叫。
其实王子默的诗评为上中品本也无妨,但是一想到上中品里还有丁公子“我爱大苹果”之作,两首并列在一起,覃小贝就无法忍受,按这个标准,王子默的诗起码是上上上品。
覃小贝跳着抗议,连对面与世无争的王子默,也禁不住抬头看她。
覃小贝百忙之中,还对王子默抛出一个飞眼。你是我的“准郡马”,世间险恶,我不罩你谁罩你。两人目光此次交碰在一起,竟然生出一种同仇敌忾、知音相赏的亲切感。
“抗议无效!”
“会规规定,主人不得为自家所带公子强行拉票!”
除覃小贝、徐筝之外,其余八位评委异口同声地否绝掉覃小贝的抗议。
第三轮诗艺比赛最后结果,除王子默、丁公子评为上品,各得一个红苹果外,其余六人都得金桔,戊公子得青枣,壬公子弃权无所得。
公子席上,得果者欢喜,得桔者叫嚷,得枣者申辩。对面的主人,比公子们更加激动,有的拍桌,有的泼水,有的踩凳而起,有的碰杯斗酒,有的过去抚拍公子肩膀以示宽慰……乐队在急奏,一条桌几“哗啦”翻倒,钱珠儿揪过一个洒出酒水的青衣小二狠狠暴揍!
这就是上流社会,这就是大家淑女,就是青春白日的踏青会,明明是古装女版黑社会么。覃小贝边饮茶边想,顺便抛给身后果果一个酥糖点心。
“肃静!肃静!”徐筝看到场面接近失控,躁乱声要将楼顶掀翻,跳起来举过一盏金杯猛敲桌面:“小姐们,公子们,我讲过多少次了,素质!素质!!”
躁乱声渐渐平静了下来,小姐公子们各自回到自己的位置,乐队也暂停了下来,大家在听徐筝的新指示。
“我宣布,踏青会第四场开始:国学素质大比拼!”
第四场比赛形式为,每位评委出一道题,由诸公子抢答(主人出题时,所带公子回避),答对两道题即获得一只苹果。
一阵急促鼓点响过,会长徐筝提出第一道问答:“读书人自称‘风雅’,有钱人附庸‘风雅’,请问公子们,‘风雅’出自何典?”
这个我会!覃小贝心中兴奋,目光不自觉地瞟到王子默身上,期待他能立即挥手答题。却见王子默轻轻摇了摇头,也不知是不会还是不屑。
挥手站起的是王子默旁边的丁公子,他先将折扇打开往肚皮上狠扇几下,扭身摆个S造型道:“这个简单,刮大风了,站在风口,衣袍飘呀飘,何等拉风,自然酷毙;若身上穿的是丝绸锦绣,自然便更雅了。”
啪、啪!
乙公子的主人李物儿开心鼓掌。猛然发现鼓掌的只有自己一个人,意识到乙公子可能回答有误,遂停下掌声,不无怜爱地对乙公子说:“虎儿且坐下,回头我即送你一套上好锦绣。”
徐筝举左手,站在凳上的三楼总管公布:“回答错误。请其余公子抢答。”
哐!一声失望的锣响。
“咳咳,”站起的还不是王子默,而是上一轮得到青枣的戊公子。戊公子先喝口茶水,清清嗓子,盼顾左右,见无人起来与他相争,微微摇首说道:“痛心啊,大鸣朝的教育;悲哀啊,最基本的常识;丢人啊,王孙子弟的脸面;惭愧啊,吾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