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1 / 2)

 写这个故事,是为了我家肉包。

我不知道它的品种,因为它是我妹妹在公司捡来的。它的主人不知道为什么抛弃了它。就扔在公司旧楼里,当时它还不如一只大老鼠大,如果不管,可能会被老鼠咬死。

还记得它初来我家的模样。眼神中又是讨好、又是惊恐。真是可怜死了。它无论打哈欠,还是叫,都像小猫,喵喵的,我一度怀疑过它的血统,可是我妹坚持说它是狗,如今它两个多月了,事实证明我妹是正确的。

我本来是不想养狗的。因为我没有精力去照顾它。我觉得养宠物不比养小孩子更省力,那是十几二十年间对狗狗的承诺,如果你不能确定会一直爱它,饿时喂它吃饭,生病时带它看医生,每天抽时间带它出去玩,最好还是不要养。

但是我不忍心让肉包在各个主人间转手,让它永远在适应新环境。永远在不安中渡过。所以我决定让它暂时寄养在我家,然后给它找个天使一样的好主人。

然则当有人要收养它时,我却开始担心收养者是不是狗贩子、会不会把它弄到狗肉馆去,它比较调皮,如果新主人没有耐心。打它又怎么办?我还非要想收养的人承诺我,绝对不能再转送别人,否则我就不给。

结果——当然——没人答应我苛刻的条件,所以我只好自己养了。

在做出决定的一刻,我的心瞬间轻松了。原来它来的第一天,我就很喜欢这小东西了。只是理智让我拒绝,而当时要送走的前几天,心一直纠结着,很难受。

每天早上,它五点准时把我吵醒,会咬我的头发、舔我的脸,使我睡懒觉的时光一去不复返。可怕的是,我睡的是塌塌米式的房间,它可以随时攻击我。

而且,它咬一切可以咬的东西,咬断了我凉鞋的带子,我弟弟的袜子和腰带总在在它的窝里才能找到,抢我的酸奶喝。因为它跑来跑去,我们走路要无比小心。带它出去兜个风吧,它居然还晕车。吐口水吐得两只小前爪都湿了。

总之生活中有了它,变得不平静、不规律起来,每天还增加了我许多家务(泪。平时洗碗是我唯一的家务,这好日子也一去不复返了。)不过,我似乎并没觉得厌烦。

我弟弟那天对我说:你说这小东西除了吃喝玩乐,什么贡献也没有,为什么就让人那么喜欢呢?

我无法回答,也许只是因为它可爱,也许因为狗天生就是陪伴人类、抚慰人的心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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