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决定是我独自做出的之前并没有和任何人商量过。如果把这件事告诉小西瓜或者其他人的话肯定会被他们把我说成傻瓜竟然这么大方的把这么多资财全都送给姚微简直是不可思意怀疑我是不是大脑抽筋、钱多的已经变傻了。
但我并没有白痴也不是一时冲动虽然这些资财白白的送出去的确让我心痛不过一件事情不能只看一头要从几方面来分析才能得出全面的结论。
先这家公司本来就是姚微的注册是用的她的名字投资也是以她的名义公司所有的设施购买也都是用她出面的所以从一切的公司资料上表面她才是公司唯一也是合法的拥有人。虽然我一直以来都用抽取资金来控制住公司的赢利但资金的进出毕竟都有财务为依准一切全有资料可查。何况为了抽调方便全部手续也是按非正常的程序在操作没事的时候不要紧一旦出问题跑都跑不了。
何况姚微的性格和贪念我早就领教过她现在只不过掩饰的很好在我的威吓下一直有所收敛而已但并不能难保她没动过公司的脑筋。虽然现在的她对法律的意识还不太深刻不懂得或者不大清楚里面的窍门。但谁又能担保万一那天她从什么人那里得到了指点或者和岳权勾结起来明目张胆的把公司直接占为己有呢?到那个时候打官司我是稳输不算而且还得把原来所有的利润全部吐还给她并且再给扣上诈骗和投机倒把的罪名起诉另外还使自己的真实身份全部暴露出来。
其次我给她的这些说的好听点是钱说的难听的是个包袱。先不讲那些我拿不走而乐得当作人情给她的东西外所有的好地皮都被我转移出去外留给她的这块地看着不错但当时我拿过来的时候就没花多少钱而且还知道是一个鸡肋。本来我早就有二种考虑处理它的才暂时把它放在房产公司名下而没转移这才主动提出把它留给了姚微。
我究竟是准备怎么处理呢?其实很简单一种就是快进快出赚取差价这是我本来的打算。另一种是长期持有耐心的等待升值。虽然这地在市中心而且是在静安区从现在市价上看价格算起来还比较高但我清楚的知道如果她不能够早日脱手的话用不了一年半载这块地皮就成了标准烂地白送人开都估计没人要。
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呢?因为活过一世的我清楚的知道上海今后十几年的市政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的起伏变化。我知道等不了多少时候新的房地产管理办法就要颁布加上市政改造的原因静安区将会大迁移。不过这次历史上的改造迁移是绝对失败的因为当时迁移改造前期并没有做好完整的计划只凭着几个头头脑脑的空想而盲目的拆楼改造。短短时间内使得原本热闹的中心区域一下子减少了近7o%以上的居民。加上配套设施没有跟上房地产开又跌入低谷到处是建了一半的烂尾楼和空关的小区。这么一来这块地的价值就会急剧下跌烂在手里。我还记得最低的时候静安区的楼盘从原来的每平方米平均七千的价格开始大跌最后居然卖出了每平方米一千三百的级低价和2oo1年后的每平方米二万五千至三万的天价相比起来真是不可思意啊!除非姚微有耐心等个七、八年左右等到上海房地产的黄金时代到来才有可能大赚翻身要不这个包袱足够她背负好几年了。
另外我也是怀着“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意思把公司给了姚微开这公司的目的我并没有想靠她来赚钱而只是想抢在房地产最高峰的时候低价多吃进一些好地以后慢慢交给父亲去开的念头而搞了这个公司。至于她后来搞代理、批等等都是灵机一动而出的主意并不在我原本的预算之中。我留给她的钱也只是她所操作这些而赚取的利润一小部分而已我这人就这样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的漂亮。何况现在我的目的已经都达到了为了尽快从这个貌视金山的地方实际是将来陷阱的公司里脱离出来稍微做点牺牲还是值得的。
其实我还有一个想法这就是让姚微产生一个错觉。让她对我产生感激之情这样一来就有利于我更好的对付岳权。用脚指头想想就明白了她拿了我这么一份大礼能不把对我的感觉升华?从此放在心中仅次于自己的重要位置上?何况从我签字落笔起她就不再是我的雇员了从某些角度上来说她和我的关系已经从雇佣和被雇佣微妙的转换为值得信赖的朋友和受恩人啦。如果以后她在岳权那里受到了委屈或者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和难题的话我可以肯定她第一个就会想到找我来倾诉。呵呵到时候我不是随便的就可以用她来轻易的知道岳权所有动作?而出一些明着看起来是好主意暗地里却是釜底抽薪的毒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