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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美妾卷 第211章 男生女相(2 / 2)

“我才不用你送。”

我不解:“为什么?你这么漂亮,我可不放心。”

朵朵笑回:“嘿嘿,是我不放心你。你送我?要我保护你还差不多。”

“怎么这么说?怎么说我也是男生,总比你强些。”

“我看不见地。”

一言一语下来,我们除了旧图,我特意看了看雪妃离去地方向,那个醒目的白色身影,正巧消失在一宿舍楼地拐角处。

虽然朵朵多次强调不需要,我还是坚持送她回宿舍。

“看你自习挺投入的啊。今晚效果还不错吧?”

“关键是这书吸引我。读得入迷。”

“那明天还继续吗?”

“好啊,反正书还没看完。”

“仍然老地方自习?”

“恐怕困难,不可能还像今天这么巧。因为天助,霸占了别人的座位,还不被人说。”

“那还不简单,提前占位呗。”

“我又起不早,而且不习惯。你去占位啊?”

“我也不行。不过这个你可以放心,我已经安排好了。“不是吧?什么时候?”

“就在刚才啊。我已经观照你那个女朋友。让她明天给你占位子了。”

“不是吧?你这么强?还有,我什么时候说她是我女朋友了?”

“有什么区别?那就前女友呗。反正她已经答应了就是了。”

“她答应你?要给我们占座位?”

“至少要给你占个座位,我是这么安排的。”

“你还真厉害。”

“怎么样?这次你可没借口不去了吧?明天见喽。”已经到了她们宿舍的门口,她开始跟我道别。

我疑窦丛生的追问道:“你们还说了什么?”

“以后再说吧。太晚了,你快回去吧。别被关宿舍外面就好了。”

送了朵朵,一个人返回九宿。因为担心回去太晚,看门地大爷已经关了门,还得劳烦他起来开门,免不了落上一顿唠叨。所以特别加快了脚步。接近了小跑的速度。

而思绪里,却不停的回放刚才跟朵朵最后的几句话。为什么她要一次次的强调雪妃是“你女朋友”,“你前女友”呢?刚才自习的间隙。她们一同出去地时候,都说了些什么呢?问她,她又不说,却又感觉大有深意。哎,想不明白,也想不通。还好我脚步够快,感到九宿时,宿舍门正要关上。看门的大爷还一味的催促:“快点,快点!怎么回来这么晚?”

我也只是对他讨好的笑笑。闪进门内,没多说什么。

各个宿舍已经都熄了灯,我也只好尽快洗漱了上床睡觉。

不料这确实个难眠的夜晚。

今日一天的巧遇,现在令我心潮澎湃,不能遏抑起来。

想不到这么的巧合,居然两个老婆这么不约而同的一期出现,并且双方就坐在我身边,度过了这大半天。

朵朵一人所带来的暧昧而关爱地情焰,就已经让我吃不消。幸福的快要死掉了。却同时又来了个雪妃,并且她也变得更加的合我心意。这一切不都是我梦寐以求地吗?以前曾想,若能够如此,自己也就死而无憾了。现在这梦想兑了现,而我也就不能在做梦了,因为根本睡不着。

宿舍里静悄悄的,本来这一屋子几个人就是乌合之众,从没有像大一时的“情皇岛”那样交心,可以绵绵不绝的把卧谈会开到深夜。现在没过半个小时。耳边就只剩一声声或轻或重的喘息声或鼾声。

而我的思绪。却总也绕不开朵朵和雪妃之间那些猜不明白的环节。真后悔当时没有偷偷跟出去,也能听听她们说了些什么。

一会儿想。大概不可能是雪妃主动说了什么吧,她的性格不是这样的。那么肯定是朵朵主动问地,可是这样还不太合常理。难道朵朵可以次见面就问一个女生的私事吗?不太礼貌不说,如果被问了这些话,雪妃也不会返回的时候那样笑意盈盈的了。即便朵朵交际能力再强,恐怕也做不到这点吧。

一会儿又想,也许本来她们就没说什么,大概只是聊了一下自习占位的事儿,也就罢了。那么朵朵又何以后来一句句称雪妃为“你女朋友”呢?也许大概是出于嫉妒?是一种暗的激将法?

说来可笑,一般我对朵朵有意的施以小小诡计,表面上总是失败的。朵朵地反映总很淡。然而实际上又似乎并不如此,她好像又是中计的,只是表面不是声张罢了。就如上次bbs上我挖苦她“丑”,她当时直气地信誓旦旦的“你再也别想见到我”,可当天下午却就主动跑到九宿门口跟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幽会”。

模糊记得。好像那男生就是今日在清真餐厅见到的那位,只是不过上次把注意力全放到了朵朵身上,没有留意男生长什么样,所以不太确定。

记得中午饭时,那男生还指着我追问朵朵“你现在地男友?”那么义正词严,实则可怜兮兮的。

后来我还笑话朵朵他是不是她“前男友”之类的。

这就是了。看来最后那几句话,朵朵一遍遍说“你女朋友”、“你前女友”,不仅仅是出于嫉妒了,大概还有点报复意味在里面,是回敬我中午挖苦她的话。

真这么的话,则说明朵朵还是在乎对我地感觉地,不想表现出来的那么冷漠。

这么想,就使我地本就注满幸福暖洋的心底,更加乐不可支了。也就更难睡得着了。

忽地便想起《红与黑》里的于连来,被他的“爱情战争”吸引着,一时很想知道于连怀揣手枪爬上玛蒂尔德的窗子的情形。英语是怎么描述的。想想反正也睡不着,不如去外面继续读书好了。

九宿地夜晚是这样的,虽然各个宿舍熄了灯,但走廊上的灯光却是彻夜不灭地。虽然那里的光线不是很亮,不过在灯光地下看书,却还是可以的。

于是起身穿衣,摸到了《红与黑》,就出了门。

睡不着觉,是因为精神的亢奋。然而却不得不无奈的发现。并不能把这份抖擞的精神用于读书上。

在走廊的灯光下,因为过分靠近洗手间,里面不是随风飘过一丝丝难闻的气味,打扰着“秉烛夜读”的我,使我分神。其实是根本就无法集中精神。

书上地英文字,大部分都是懂得。凭着对中文版的记忆去猜文中的意思,完全没问题,但是却事与愿违,根本是买椟还珠。读跟没读一个样。

明知道回头睡觉也是睡不着,于是坚持着。

不知过了几时,隔壁宿舍的同学小黑出来上厕所,回头经过时,热心的翻开我手中的书封面,问:“什么好书?”

“红与黑。”我说。

“英文版?你真强!这么晚了不睡觉就为了读这个书?”

“我是睡不着。”

“什么事儿这么兴奋?”小黑随意的问了问,就回自己宿舍睡觉去了。这家伙虽然长得黑,却有着一颗公正的“红心”,不属于同窗中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的“高等”人种。所以我也不会感觉到他对我深夜读英文名著有什么藐视之嫌。如果是别地“没落贵族”情结严重的家伙。比如张阔之流,看到这一幕。大概会从心眼里不屑,说我是“假惺惺,做样子”吧。

只到勉强读到了Mor(第十六章:凌晨一点钟),欣赏完了于连如何“冒险”闯进马蒂尔德的闺房,实现了自己的“爱情征服”计划,我才合上了书本。回屋睡觉。

清晰地记得该章节马蒂尔德最后问自己:“dtIlovhim?(我不爱他吗?)”不仅有些为这对可怜的活宝遗憾。而这遗憾,很快就转化成了对自己的。

说于连和马蒂尔德是一对“爱情活宝”,是因为他们的所谓“爱情”,实际上只是一场追逐虚荣的游戏,也就是所谓的头脑之爱。就如古代中国地年轻诗人,喜欢“为赋新词强说愁”地感觉,实则只有“愁”的表象。而头脑地爱情,也是如此,只不过挂着爱情的表象,其实里面装满的只是虚荣。

他们都把情场当成了战场,把爱情当成了战争,结果在里面虽然战无不胜,却回头发现根本就一点也不幸福。因为早已偏离了爱情的本原,爱情本该是至诚心灵的纯洁召唤,一点夹杂上了战争式的“阴谋诡计”,也就成了缘木求鱼,就是所谓头脑的爱情。用头脑和思想去感受爱情的味道,那幸福便是乏味的,也是假冒的,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实则是自我折磨。

忽然发觉,自己何尝不是中了这种魔咒。

因为不相信爱情,便掩耳盗铃,首先蒙上了自己的眼睛,开始工于心计,所追逐的,其实只是自己的虚荣。回头就想,自己对朵朵或者对雪妃甚至对yucca,那个才是真正的爱情呢?不含杂质的完全心灵的召唤。没有额外的计较,结果答案却是:不确定。

因为谁给我带来的,都是开心和快乐,都是眩晕的幸福,可是,我已经分不清,到底哪个才是发自内心、不含杂质的,是本来就是那样幸福的,而不是感到的幸福。结果却不明朗,说不清,想不透。

或许还是不要去想了,顺其自然的好吧。

可是总忍不住要去想,以至折磨得自己睡不着觉。

正式章节尽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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