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开始转移注意力。
卉恩没有校服,我开始悉心打扮。
周六,我一个人拿着打工赚来的钱,慢悠悠地走在街上,做我曾经不会做的事——看衣服,试衣服,买衣服。
平时的衣服颜色,几乎是黑与白,而自己永远喜欢直筒牛仔裤。
第一次逛街,犹豫中,我买了一件衬衫,虽然依旧是中性的设计,不过似乎比平时的衣服多了些什么——自己第一件紫色的衣服。然后,添了一双自己曾经怎么都看不习惯的高筒黑色雪地靴。又买了一件厚外套。
当然,为了配这一套衣服,我把自己的布包,换成了大皮包。
第二天,连爱筱都意外了。
不过更意外的是,聂健忻在第二个周六的早晨,居然也在楼下等着。于是,一到周六,我便会外出,和他一起逛街,虽然,我依旧自顾自地漫步,不过他却在一边,给出一些建议,也不管我是否听取。
打工的钱,加上额外的元元集团给我策划的额外嘉奖,一共有3万多元,用来每周一次的逛街,足够了。
每天晚上,我会把第二天要穿的衣服,挂在镜子旁边。<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