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的重点只落在了曦的后半句,听到明曦不想见倩,她眼睛一亮。
看来,明曦也讨厌陈倩啊,否则干什么不想见?再看于明曦今天的穿着打扮,一看就是不重视。
“曦,你想不想知道,你弟弟找的这个女人的事儿?”
“不想,困”失眠,是一种非常痛苦的感受,于明曦看了眼倾诉欲很强烈的姑姑。
“姑,你就不困?我看你黑眼圈也很重。”
“”
姑姑把头扭过去,她现在后悔跟于明曦坐一桌了。
“你时候,比现在可爱多了。”
“嗯,我时候你也没有这样的烦躁,姑,你要不要让老么的未婚妻给你看看,她好像也能治疗你的烦躁。”
“你不是对那个女人有意见吗,你怎么还知道她的事儿?”
于明曦打了个哈欠,“我不在家,家里有我的传,没有什么能瞒得住我——还有,我对她没意见。”
“没意见你不早回来?”
“我对于老么有意见。我只要一想到他看到我后的反应,我觉得晚上可能会睡好觉了。”
“”姑姑开始后悔了,她坐在哪里不好,怎么跟这个二百五坐一桌?
眼睛扫了一圈,重要的几个桌都坐满了,现在调整座位,也来不及了。
于明曦开始闭目养神,突然现场起了一阵骚动,于明曦睁开眼,于明朗挽着倩的手,从外面款款而来。
倩穿的特制的旗袍,画了个精致的浓妆,看着像是从仕女图里走出来的古典美人,额头的一点美人痣,在灯光的映衬下,更加的勾人。
不要是宾客看这一对郎才女貌觉得赏心悦目,倩刚画好妆的时候,大嫂领着倩一出来,于明朗的眼睛都快看掉下来了。
女孩的身材好不好,看她穿旗袍就知道了。
倩虽然个子不高,但是身材比例极好,脸腰细,为了挤出点沟来,还弄了个特制的文胸,凹凸有致,杨柳细腰盈盈一握,只是抬眼间的那一抹不经意的风情,让于明朗想到一句词,一瞬百般宜,无论笑与啼,他的美怎样都是好看。
尤其是那双弯弯的眼,没了银边眼镜的遮挡,如一泓清澈见底的清泉,顾盼生辉,她只站在那,就把光线不算太亮的更衣室门口衬的风景如画。
人漂亮,站在哪里,哪里就是景。
于明朗吞吞口水,倩把头一盘,拿掉眼镜,旗袍一穿,像是变了个人似得。
因为是订婚不是结婚,所以避开了大红,桃红的旗袍上绣功华丽的喜纹,被倩穿出了雍容华贵的感觉,尤其是站在那里,眼神迷离,雾蒙蒙的大眼往他这边一看,简直是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