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公事也有,私事也有,如果你现在不方便过来的话,我去那里好了!”
这个方丽,似乎比想象中要难缠啊,我都这样说了,难道她还不明白么?
夜风心情有些烦闷,不耐烦的问道:“不能明天谈么?”
电话那边沉默了良久,然后方丽的声音才弱弱的回道:“我知道了,那就这样,不打扰你睡觉了。”
打扰?
其实夜风现在并不困,毕竟,中午的时候休息了两个多小时,只不过因为刚刚十三的事情,夜风的心情不是很好,再加上,他对方丽有着戒心,所以,心里很不愿意跟方丽这么晚见面,而且还是去她家。
再说了,如果是公事的话,也没必要急在这一时,私事的话,夜风认为更加没有必要晚上相见,所以,他的语气还算委婉的拒绝了方丽,可是后来听到方丽弱弱可怜的声音,夜风又觉得自己这样做似乎太过绝情了。
方丽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就没有什么朋友,这主要是她性格的问题,太过争强好胜,成绩差不学无术的男人她看不上眼,在班上的时候总是摆出一副冷艳的面孔,学习好的呢,嗯,就是长相有问题,她更加看不上眼了,在女生当中,也因为她的脾气,所以,也没有几个女生跟她做朋友。
这些夜风都了解,再加上现在唐骏被自己陷害‘入狱’了,她更是无依无靠,甚至夜风以为是自己的原因才会让方丽这样自甘堕落,做有钱人的情人。
所以,在这一刻,夜风心里一软,对着电话说道:“好吧,你现在开车出来到天马来,天马小区你知道么?”
“嗯,我去过。”
“我就住在这里,到了打电话给我。”
“好的,我现在过去。”
方丽本来再听到夜风如此不耐烦的婉拒之后,心情显得很是低落,她从小学习成绩优异,自然人也比较聪明,所以,夜风话中的语气,她自然多少能猜到一点。
是啊,他怎么可能就这样原谅自己呢?
呵呵,自己做了那样的事情,他怎么可能不计较,不带有戒心呢?
所以,她有些黯然神伤,同时更多的是自责跟懊悔,自从生白琬淇那件事之后,她的心里一直不好受,经常在晚上被噩梦惊醒,在梦中他看到愤怒狂的夜风,在梦中无论她怎样向夜风求饶,夜风都不肯原谅她。
被噩梦惊醒之后,她就不敢再睡了,生怕还会做这样的噩梦。
两个多月过去了,她本来以为再也见不到夜风了,以后跟夜风也没有了交集,可是现在,呵呵,老天爷似乎又跟她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夜风竟然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而且,她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接近夜风,不惜代价的接近他。
这是‘老板’给的命令,现在的她根本就没有拒绝的理由。
可是正当她准备挂断电话时,夜风却说肯见她了,她心里有股无言的喜悦,对着镜子整整妆,笑着出门了。
由于时间差不多是晚上十一点了,路上的交通并不拥堵,二十多分钟的时间,她就开车到了天马小区,打了个电话给夜风,很快,夜风便出现在她面前。
“你饿吗?吃点宵夜吧。”
天马小区别的没有,就是烧烤摊子、夜宵店比较多,再加上夜风肚子也有些饿了。
方丽欣喜的回了一句:“好啊!”
不难看出,方丽今天晚上是仔细打扮了一番的,现在的她似乎比以前更有品位了,既不给人庸俗妖艳,也不给人感觉青涩,举手投足之间都有了一股优雅的气质,让夜风觉得很陌生,也很不习惯。
不过相比以前的方丽,夜风还是觉得现在的方丽比较顺眼。
以前的方丽给人太做作,太清高了,让人看着不舒服。
“天气转冷了,晚上出门不应该穿这么少。”走了一段路之后,夜风现方丽环抱着双手,不难看出她已经感觉到了丝丝的寒意。
夜风出门的时候多穿了一件外衣,虽然以前夜风跟方丽有点恩怨,但是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他觉得方丽也受到了惩罚,更何况,白琬淇也没有出什么事情,所以现在夜风毫不犹豫的将自己身上的外衣脱下,将它递给了方丽。
“穿上吧,别着凉了。”
虽然夜风的语气很冷淡,但是方丽心中却很暖和,接过了夜风的衣服,低声说道:“谢谢!”
“我记得前面有一家烧烤不错,以前去过几次。”
方丽紧跟着夜风的身后,回道:“你做主吧。”
其实,吃不吃夜宵对方丽来说根本无所谓,她觉得要是能跟夜风这样一直走着,似乎也不错,不过,她知道,夜风对她没有任何想法,能跟夜风单独在一块吃夜宵,她已经很开心了。
“老板,生意好啊!”夜风朝着正在忙碌的中年男子打上了招呼。
“哎呀,好久没看到你了,最近在忙什么,来,恰烟、恰槟榔。”(恰:长沙话,经常说恰酒、恰烟、恰槟榔、恰饭,意思就是抽烟、吃槟榔、喝酒、吃饭。)
夜风接过了烟,却拒绝了槟榔,回道:“我不恰槟榔的。”
“哦,忘记了,吃什么自己点。”
“一个茄子、一条鱼,两个鸡翅,再来半斤韭菜,就这些吧。”
“好,你们先坐一会。”
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手中把玩着香烟,身体受伤这段时间来,还真的差不多让他戒烟了,况且,他现在的身体状况他自己心里清楚,不抽烟最好,所以,这一段时间来,他一直很克制,身上连打火机都带了。
有烟无火,难以成佛。
两人沉默了一阵之后,方丽便随意找了一个话题问道:“你好像跟老板很熟?”
“以前经常在他这里吃烧烤,一来二去就熟了。”
方丽现在才觉得,两人好像根本就没有共同的语言,不对,是夜风根本不想找话题跟自己聊。
很快,老板的妻子便端来了一盆韭菜,随便带来了吃火锅用的烧火架子,还有一小壶油,熟练的将火点燃,铁板放在了上面。
做完这一切老板的妻子笑着对夜风说道:“你女朋友吧,很漂亮啊,你们要不要喝点酒?”
女朋友?
夜风将目光看向了方丽,见方丽似乎有些难为情,不过却没有拒绝什么,夜风也懒得解释,他不习惯向不必要的人解释什么,所以,他只是笑了笑,向方丽问道:“要喝酒么?”
方丽本来以为夜风会解释一些什么的,可是夜风却没有在意老板娘的话,而是转问她喝不喝酒,她思索了一下,回了一句:“随便。”
“你酒量好不好?”
“还行!”
夜风明白的点了点头,对着老板娘说道:“来两瓶啤酒和一瓶可乐。”
方丽和老板娘都有些不明白夜风为什么要一瓶可乐,当然,老板娘也没有想那么多,既然客人要可乐,她自然就拿可乐了,她心里想着,可能是不想让自己的女人喝酒吧。
很快,老板娘便拿来了两瓶啤酒和两个杯子加一瓶可乐,随后便离开了。
夜风为方丽倒满了一杯啤酒,但是却没有往自己的酒杯里倒酒,夜风自然看出了方丽心中的疑惑,解释的说道:“我这段时间,身体不怎么好,不宜喝酒。”
方丽这时算明白了,感情,那可乐不是为自己叫的,而是他自己喝可乐,让自己喝啤酒。
“是感冒了还是怎么了?”方丽关心的问道。
“早几天跟人打了一架,受了点伤。”
“严重么?”
“没事。”
方丽想不明白,以夜风现在的身份,为什么还要在外面乱混呢?而且,还会受伤。同时心里想道:能将夜风打伤的人一定不简单。
高中的时候,她对夜风的事情还是比较关心的,所以得‘威名’她自然也听说过,就连夜风的‘威风史’她都知道不少,在一段时间,她更是了解到了夜风的势力跟能耐,她隐约觉得,唐骏出事都是夜风一手操纵的。
而现在,她更是了解到夜风的身份不一般了,可是这么不一般的身份却跟人打架受伤,这足以说明对方来头不简单了。
“夜风,嗯……”方丽想劝说夜风什么,可是她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有什么就说吧,不用那么拘束。”
夜风端起可乐,喝了一小口,然后拿起小油壶往铁板上倒了一层油,再将韭菜放了少许在铁板上。
以前夜风是不吃韭菜的,后来不知道听那个无良的牲口说吃韭菜能‘壮阳’,所以,每次吃烧烤的时候,他都会点一盆韭菜,男人么,总希望那方面越来越强的好,不过,每次夜风都没有吃几口,就被一群牲口给抢光了。
“我想说的是,你现在有了这么好的工作,就不要在外面胡乱混了,这样你女朋友会担心,你家人也会担心啊。”
对于方丽的话,夜风只是自嘲的笑了笑,回道:“有句话说,一入江湖、身不由己,走上了这条路,想退出来就难了。放心吧,我现在不是小孩子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受伤并不是跟人打架斗殴,事情很复杂,不方便向你解释。
好了,尝尝这韭菜的味道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