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叔的话语里有一种叫人莫名信服的魔力,因此福伯只顿了一下,便继续将茶杯凑到嘴边,把糯米和浮在表面的茶叶残渣一起送入喉咙里,一饮而尽。
呼!
他发出一声舒畅的呻吟,随着热气从嘴里喷出,一抹若有若无的黑气也从头顶上涌出,消失地无影无踪。
“怎么样,舒服多了吧?”
明叔递上一根烟,拉了张凳子在桌边坐下,翘起一只脚,同时一只手抓住脚踝,显得十分轻松惬意,好像只是在闲聊。
“是不是遇上什么事情了?我早上去买早点的时候看你精神还挺好的。”
“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福伯终于缓了过来,吸了口烟后,好像是在回忆今天发生的事情,他眉头紧皱,沉默了一会儿后,才说道:“明叔,你说港岛,有没有僵尸?”
“僵尸?”
明叔夹烟的手明显抖了一下,成形的烟灰便落在睡袍上,但他浑然不觉。
“港岛又没有养尸地,都是公墓,哪来的僵尸?我听说近来有些年轻人学那些摩登杂志,给自己装那种长长的假牙,到处吓老人和小孩,自以为很有趣,丢,幼稚!”
这番说法罕见地没有打动福伯,他抬起头,藏在满是花白眉毛下的眼睛炯炯有神,带着一丝恐惧。
“是真的,明叔,你知道我这人八字弱,容易撞见不干净的东西,所以我只上白班,就是经理叼我,我也是不肯上夜班的。
就早上,我像往常一样打卡,签到,开始例行巡逻的时候,路过一个房间的时候,发现房门正大开着。
这个房间的住户我很熟,他一向睡得很晚,起的也很晚,每天发一大堆信件,又收一大堆信件,满满当当地把邮箱塞爆,应该是个喜欢交笔友的年轻人。
我见那门开着,便想着走上去查看,总不能是出门忘了锁,或者有人暴窃?
我那时候手都已经抓在警棍上了,当然我们看更不是巡警,所以那东西也不能叫警棍,反正是差不多的东西,一根长长的,黑黑的棍子,就绑在腰上,明叔你肯定知道的。
我年轻时候是打过擂台的,练得一手杂家功夫,一个能打十个!所以我当时也不慌,慢慢走了上去。”
“没想到……”
福伯说到这里的时候,手不停地颤抖,说不出来,明叔只是面色凝重地又递过去了一根烟,等他平静下来。
好一会儿,福伯才继续说道:“那个年轻人死了!他身上好像被什么野兽抓过一样,一道道的血痕,衣服都成破布条了。
我当时一边喊人,一边赶紧上去探探他还有没有呼吸,走近一看,我才发现他皮肤铁青,身体发僵,脖子上有两个坑洞,发黑!发紫!”
他话还未说完,明叔便猛地站了起来,双眼里冒着寒光。
“那尸体,后来怎么处理的?”
福伯愣了愣,“呃呃,被巡警们拉到旺角警署去了,说明天再做尸检。”
“糟了!”
明叔把手头的烟随手一丢,大步跑了起来,往街上跑去。
“明叔,我的汤呢!我的汤还没做呢!”
明叔头也不回,只是应道:“汤在锅里,自己去盛,等下记得帮我收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