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见的猎物,如野猪水鹿之类的根本不值钱。
确切的说,肉都不值钱,皮子稍微好些,可一般猎人不懂硝制皮毛,依旧卖不到好价钱。猎人虽然掌握了货源,可银子全让买猎物的商人赚去了。
但是如山豹子,那可就值钱了。
这种猎物,他所居住的大山周围,一个月也未必有人猎到一头山豹。
物以稀为贵,单单山豹那一身皮毛,卖给商人得价值二十两白花花的银子。何况猛兽的兽骨、血肉都专门有人买卖,价值不菲。
不过后者的时效性很重要。如果卖的及时,这只豹子怕是价值五十两白银。
想到这,季元山咬咬牙,背起了这头山豹子,就要把其带回村子。山豹子的份量不清,得有上百斤。
他打算一口气跑回村子,请人解剖分解了,收拾好材料,然后趁赶集的时候卖掉。
突然,他眼睛一扫,看到一白色毛绒绒的东西。
定睛一看,却是一只小白狐,此刻却缩成一团,害怕的看着他。
这只白狐皮毛光亮,这一身皮子卖到山外面去,那可不得值上百两银子?!
一时间,季元山动心了。
白狐虽然只是小兽,但是皮毛如此洁白,单单这身皮毛,怕价值就不下于五十两白银。
如果抓回去,再加上山豹子。卖出上百两银子都是等闲。
这么一大笔银子,足够他买些田,然后请人为自己说一房媳妇了。
作为顶尖的猎户,他赚的银子不少,但是毕竟不够稳定,远不如有田的粮户受欢迎。有自己的田,这日子才有盼头!
而这小白狐,脚上有很明显的伤,应该就是被那山豹子咬伤的,抓起来非常轻松。
然而季元山数次要动手,在小白狐可怜楚楚的目光下却是软了心,将其放走了。
“罢了罢了,皮毛都被山豹子咬坏了,等你伤好了再抓你。”季元山自言自语的说服了自己,扛着山豹子往家的方向走去。
留下小白狐滴溜溜的眼睛看着这人远走,似乎泛起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情绪。
对于季元山而言,这不过是生活中很寻常的事情。
山豹子卖了,可惜在官府的盘剥下也才赚了二十两银子。
地没买成,也有些后悔自己的心软,但是日子终究这么过去。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季元山心中后悔却也没用,憋着一肚子火,在这大山上捕猎,希望能抓头大猎物。
又过了半年,山村的老村长有城里的亲戚遭了灾,过来投奔。这投奔的一家,姓余,没有儿子,只有个相貌清秀的女儿。
这大山里,哪见过那么清秀的可人儿,山里的大妞比起这从城里来的姑娘,连个指头都比不过。
这一下,村子里的棒小伙们都快把村长家的大门给踏破了。
季元山当然也在其中,只是在痴迷于这“城里姑娘”的美貌时,他却也不时的生出些疑惑。
这姑娘似乎总是含情脉脉的看着自己。
错觉?一个城里的好姑娘会这样看一个穷猎人?
季元山觉得这是自己的错觉。
可又没过半年时间,媒婆到了季元山家里提亲,说那位‘余姑娘’的父母都很看好他,故而前来说媒,希望他能去当个上门女婿。
将来生了孩子,也能有一个姓季,给自家传宗接代。
虽然心里有些不解为何余姑娘会看上自己,而且当上门女婿也不是那么好听,但是出于对姑娘的爱慕,以及对传宗接代的渴求,季元山也是答应了下来。
反正山里小门小户的,对于“赘婿”也没有那么多歧视。对方家里没有男丁,自己当上门女婿也是顶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