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娃刚消失,门口忽然有一只黑猫踱步而来。
“小冉,快过来,林公子是客人,你可不得无礼。”
白裙女子轻轻招手,然后那黑猫打量了林秀几眼,喵了一声,就跑到了她的身边去。
林秀:“这只猫,叫小冉?”
他还以为,刚刚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孩叫小冉。
女子倩然地蹲下身,将黑猫抱在怀里,抚摸着它:“是的。”
林秀:“那刚刚……”
女子:“小冉本是只野猫,尚具野性,平时见着陌生面孔,都会携带三分敌意。刚刚它在外面,是想伏击客人呢。”
林秀一笑,他想问的是刚刚那小孩,可女子却故意岔开。
林秀敢肯定刚刚那小孩的存在,绝对不是自己眼花,而且女子的那一喊,也绝对不是在喊黑猫,而是那个小孩才对。
不过,女子既然故意岔开话题不说,他也不好再行追问。
“这蚕看起来与一般的蚕,不太一样?”
“是的,这是今年的新蚕,也亏得今年雨水丰厚,新桑已经长出来了,若不然,它们怕是要挨饿了。”
“这种蚕,吐出来的丝跟一般的蚕会不一样么?”
“它们的丝不是用来织布的,而是用来做药的。”女子说道。
“蚕丝做药?”
女子:“这叫金线蚕,它们吐出来的丝线对金疮之毒很有效,只可惜产量极低,这里养了这么多蚕,到吐丝的时候能得到二两就已算多了。”
林秀大概知道金疮之毒就是炎症,在古代伤口发炎是相当致命的,若是小范围发炎尚可医治,一旦大范围感染,那只有等死。
养这金线蚕,这么多簸箕,也只才能得到二两蚕丝,又能治得了几个人?
“它们养到吐丝,需要多久?”
“半年左右。”
一般的蚕,两个月上下便可结茧,而这金线蚕却要半年。
林秀:“半年才二两蚕丝,还不如用别的替代呢。”
女子:“可惜诸多草药,无一种能比得上金线蚕的蚕丝。在三年前,黄统就曾身受重伤,当时若不是用了金线蚕的蚕丝帮他压制金疮之毒,或他也是早就丧命了。”
林秀随口就说了一句:“可以用青霉啊。”
只是话才出口,又意识到,在这个时代即便知道青霉可以提取青霉素怕也是没有工艺可以达到。
女子:“青梅?青梅除了煮酒,难道也能压制金疮?”
林秀:“不是那个青梅,而是霉菌,比如橘子腐坏,其表皮会长出青色霉菌,你应见过。”
女子若有所思:“那般腐坏霉,也能入药?”
林秀信誓旦旦道:“你若直接刮来使用,自是不能,但若大量搜集并提纯,其效果,应会远在这金蚕丝之上。”
女子好奇道:“这真是闻所未闻,客人可曾使用过?”
林秀:“当然用过,在我生活的故土,此物救过很多人性命的。”
女子:“客人故土?不知客人故土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