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头哥,这次有你出山,我就放心了!”一名光头男子将哈瓦那雪茄举到嘴边吹了吹,“听说那个混蛋身手不错,一般人过去没用!”
“梁爆先生,我调查过那个家伙,他最近跟三个混社会的小地痞干过一仗。”留着一头白色板寸的瘦高个男子冷冷一笑,“能看出来,是个会家子,不过,打小流氓可以,遇到高手,根本没用!”
“平头哥,不能小看他!”梁爆抽了一口雪茄,在烟雾缭绕之中说道:“我弟弟梁山和他的那几个朋友,虽然不懂什么武道,但却都是在江湖中混出来的,打打杀杀很多年,就算没本事,经验却不少,一般人近不了身,可我听梁山说,他们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干晕的,突然之间就完蛋了!很邪乎啊!”
“梁爆先生,你也是武道出身,应该明白,对一个武道高手而言,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平头哥用枯瘦的大手摸了摸鼻头,随即眼睛一眯,“无论是狮子吼,还是内力隔空制敌,甚至是暗器偷袭,这些都可以让普通人在眨眼之间昏迷不醒,人事不知。”
“嗯,这个我知道。”梁爆起身踱了两步,“平头哥,枪炮与玫瑰帝王私人会所金老板那里发生的事情,还有小江南酒楼的事情,你应该都从于海龙那里听说过了,总之,那小子有些古怪,还是小心点为好,你平头哥是我最看重的好兄弟,我不希望你出事!”
“放心吧,梁爷,嘿嘿!”平头哥阴阴一笑,“我这次可不是一个人,那个混蛋这次必死无疑!”
“嗯?”梁爆微微一怔,“你的意思是?”
“夜魔!”平头哥冷冷一笑,“我在烈血佣兵团中的战友,也是我的头,他来了!”
“什么?!”梁爆闻言,脸色大变,“你是说那个传说中的不死夜魔?”
“没错!梁爷,就是他!”平头哥傲气地点了点头,“在亚西沙漠中,他连夜追敌300公里,以一人之力灭杀了132名暴力分子,身中十几发子弹,胜利返回基地,震惊了整个亚西军事组织,这就是不死夜魔称号的得来。”
“嗯,这个我听说过。”梁爆一脸震撼之色,“不过,真正在国内引起轰动的,还是他一手制造的那几起血案,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那样做?就是为了一个女人?”
“嘿嘿,不死夜魔平生只有三大爱好——抽烟、喝酒、玩女人。”平头哥冷冷一笑,“而且,他有一个怪癖,自己碰过的女人,不会再让别人去碰!那个富二代活该不长眼,非要跟他争,不死夜魔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他怕什么?!”
“所以……他就灭了那个富二代一族的人?”梁爆看上去有些愕然,“这……是不是太凶暴了些,平头哥跟他合作,会不会有点危险?”
“不,梁爷,您是救过我命的人,这件事交给我来办,我肯定会倍加小心的!”平头哥抽出一根烟点上,轻轻吸了一口,“不死夜魔屠了那个富二代一家,并不是只为了一个嫩模,主要还是因为那个富二代太狂了,在找不到不死夜魔的情况下,不知道为什么找到了对方家人的下落,并下了死手,嘿嘿,那不死夜魔能放过那个富二代吗?不可能的!”
“哦,原来是这样,看来,街头巷尾的传言当不得真!”梁爆抽了一口哈瓦那雪茄,缓缓坐下,“不过,我听圈里的朋友说,不死夜魔后来遭到了南洋一个佣兵团的追杀?不知道有没有这回事?结果如何?”
“有!当然有!”平头哥咧嘴一笑,“我就是参与者之一,白鲨佣兵团来了上百人,队长叫上了我,是在青云山北麓爆发的战斗,嘿嘿,梁爷看到了,我还活着,不死夜魔当然也健在,而白鲨佣兵团一个离开的人都没有!”
嘶!
梁爆倒抽了一口凉气,两眼之中散发出一股难以置信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