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需求就会有供应,就会有人去想办法满足这个需求,因为有利可图。
榆林城缺少人力的情况同样如此。
对于张家的火油作坊这样的大作坊都觉得人力紧张了,那么普通商人的小作坊招募人手就更难了。
这么一来,有些人看到了商机。
裘六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早年间,裘六算是榆林城的一个小混混,隋朝末年还在卫府做过几年兵卒,后面隋朝亡国之后,他也趁机离开了军营,在县城里厮混。
由于为人比较讲义气,做事也还算是公道,在榆林城三教九流之中,不少人都知道他裘六哥的名声。
作为榆林城的地头蛇,这里的一举一动都是入了裘六的眼中,不少作坊缺少人手他也自然也是知道的。
自从前两个月他和一帮薛延驼人合伙捉了七八个东突厥人卖给一家作坊,获得了几百贯钱之后,他就发现了一条新的财路。
然后,他立马就召集了以前一起在榆林城厮混的几十人,再拉拢了城外一批薛延驼人,组成了一个捕奴队,专门在东突厥、西突厥等地捕猎。
还别说,短短的两个月,他就挣了前面三十多年也没有挣到的钱财,成为一名腰缠万贯的有钱人。
他裘六哥的名声更是在榆林城如日中天,许多小作坊主都找他买人。
五十贯钱一个奴隶,虽然不便宜,但是算一算,只要四五年就回本了。
再说了,奴隶用起来可以更加的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上班,还是很划算的。
对于后世的人来说,奴隶是一个比较遥远的事情,除了在中看到美国黑奴的描述,基本上没有太多其他的了解。
嗯,房奴除外。
其实,早在战国之际,“卖仆妾售于闾巷者,良仆妾也”,就反映出奴隶买卖已极其普遍。
公家、私家之间都会进行奴隶买卖。
《国语·吴语》记越王勾践在伐吴前下令说,军士因不听命被斩者的妻儿要没为奴隶卖给私家。
秦简《封诊式》的“告臣”爰书说,士伍甲由于其臣“骄悍,不田作,不听甲令,谒卖公,斩以为城旦,受价钱”。
可见私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把奴隶卖给公家。
此外,如国家没收犯罪者的奴隶、私人用奴隶为官奴赎身、国家间或私家间掠夺奴隶、占有他人的逃亡奴隶等等,也都会使奴隶变换主人。
不过,到了隋唐之后,大规模的奴隶贩卖已经基本绝迹,即使是有,也是因罪入了奴籍的官奴。
所以严格说来,裘六在榆林城贩卖奴隶是违法的。
崔光作为榆林县令,自然也是听说了这个风声,不过他比较纠结。
因为榆林现在是什么情况,他其实是很清楚的。
客观的说,裘六做的事情对榆林是有好处的。
但是崔光一向是保守习惯了,自己没有太多的主见,不敢把这个责任往自己身上揽。
所以他就来见张华了。
反正榆林现在大部分的产业都是张家的,也只有张华的爵位是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