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签署的合同中,对职责范围约定的非常清楚。
并且,两方各自缴纳了60万多保证金。
对于这项措施,厂里的人也没有什么疑议,毕竟这项条款挺合理的。
在这之后,就是一系列约定乙方公司的更加详细的条款了。
先是确定各自主选的所有药剂体系,样本,各项指标。
在样本和指标确认、封存后,交由厂化验部门单独管理。
并且在后续的施工过程中,随机的进行抽查。
如果发现乙方公司在抽查过程中偷工减料,挂着羊皮卖狗肉等作假行为,将会采取递进式严厉警告和处罚。
除此之外,还要求两家乙方公司设定出每口措施井药品用量、药品使用浓度的范围。
并且在确认了这一点后,今后的施工就必须在这个范围内进行。
对于极特殊井,需要进行厂里的技术汇报,进行了说明并取得了同意后才能特事特批。
对于这一系列要求,众人也没有太多的异议。
毕竟是严格规范嘛,而且对于两家服务公司来说,也是一视同仁,没太大的问题。
在约定完了乙方公司后,沈成城也对厂里的管理工作进行了严格约束。
因为之前已经出现过光轮公司效果数据不准,人为对生产数据进行干预的事情出现。
所以这一次,厂里将所有的措施井单独划出来,进行单独的汇报和管理。
每口井的生产制度,取样制度,化验制度,都要有严格的规范和监督。
以至于,以后再想有人想要从中做鬼的话,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这一系列规章制度下来,就是折腾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
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光轮公司和华联公司都迫不及待的出发,再次争分夺秒的开工。
在光轮公司这边,袁辉带着两支队伍同时出征,按照刘尚交代过的井号陆续进行施工。
(另外一支队伍由吴庆祥和王万松领着在采油三厂干活。)
由于他们这边的井较为分散,时间上有些耽搁,效率上也不太高。
每支队伍每天只能干两口井,同时还要占用两辆皮卡车,两辆拉药货车。
反观华联公司,他们的措施井都是连片干的,速度也很快。
一天下去有时能干上六七口井,效率也高的吓人。
可是……
还不等他们得意、嘲笑光轮公司多久,就顿时傻了眼!
他们所有人都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如今他们干的可是风险井!
这些井每增一吨油,他们就拿一吨油的钱。
不再是以前那种干完活就能全额回款的井了。
如果这些井没有措施效果,他们一分钱都别想拿回来。
到时候,这些已经打进去的药品,施工的各项成本,都要由他们自己承担。
到如今,他们也一口气干进去50多口井了。
也有好多井进入了效果评价期。
只不过……
他们施工过的这些井,所增的油怕是连两口井的成本都勾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