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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矫情(2 / 2)

十一月的嚣张很喜欢夜曲和黑色毛衣,依然范特西里面喜欢白色风车,《Jay》里面喜欢星晴,黑色幽默,可以说几乎每张专辑里面都能找到几首自己特别喜欢的,剩下的是喜欢的,因为他风格太多了。而那些传唱度比较广的多数是情歌,《搁浅》《借口》《开不了口》最适合单身狗深夜流泪,《甜甜的》《简单爱》《园游会》这些适合热恋情侣。</p>

林俊杰和周杰伦有一个共同点,他们俩都有一些比较中二的歌,林俊杰有黑武士,黑暗骑士,爱不会绝迹等等,周杰伦有龙战骑士,蓝色风暴,半兽人等等,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周氏快歌。</p>

反正这个时代,爱情已经死了。</p>

不矫情了,下面进入正文:</p>

无我,真我。</p>

好的思想,指导人通向精神自由,而随意消费,无非就是用几分钟的快乐来填补过去好几天的空虚。嗯,只剩下了娱乐,在无聊和无意义的碎碎念中低落,而且假装快乐。</p>

对于“我”的理解,有真我,也有无我,这两种思想并非互相排斥,在痛苦难熬的时候,可以用无我的思维,跳出个人的维度,换一种视角;而面对生活,我们则应该抱有真我的态度,坚持自我,勇于诠释真实。</p>

最近也是才想到,好的艺术,本质上应该是无言的,它是一种平等的对话,这种感觉,一般的文字很难达到,因为文字太容易掺杂个人的情感,并且带有说教色彩,最终起到一种捆绑别人的反作用,而诗歌应该才是最接近无言的艺术,因为它很短,短到不足以把那些对生活的抱怨通通装下,只能留下一点浅浅的念头。</p>

其实真要论起来,文字是不如画面和音乐能够给人带来最快最直观的感觉的(严格来说书法也是美术的一种),哪怕是讲一件很小的事情,用文字来表达或许也得有几百上千字,要是写成小说,也得万字以上才有人去看,一般很少有人有如此多的热情和耐心去写好这一大篇零七碎八的东西,所以众多作者当中,码字两三万的不计其数,而能坚持到几十万字甚至上百万字的,就有点少了。</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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