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陈靖喃喃自语。脑袋一片空白,“我杀了他。”</p>
“妈……”</p>
这个声音,令陈靖的目光转向女儿。女儿的脸颊惨白,但双眼充血,下方犹有泪痕。陈靖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流的泪。</p>
陈靖再次看着地上躺着的那个人,即希望他起死回生又不太希望他复活的复杂心情占据了她的心头,不过看来他的确是活不过来了。</p>
怎么办——就在陈靖再次呢喃时,敲门声传来。</p>
她太过惊惶,以致全身像痉挛似的颤抖。</p>
……</p>
林有成放下笔,揉了揉手腕,果然手写字久了,还是容易酸痛,甚至发抖。</p>
他是真的不知道那位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是怎样在四十三天手写,写完四十三万字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p>
那真的是生死疲劳啊!</p>
至于那篇《红高粱家族》更是厉害,十四万字的样子,一个星期写完,一天要写两万字。</p>
在这个时代,这都是完全是手写啊。</p>
他真的不得不服。</p>
当然,也许是因为那位作者比他轻松,毕竟不用像他这样带娃。</p>
林有成起身揉着自己的老腰,活动了一下身子,实在是不能久坐,久坐让他这本就孱弱的老腰更加岌岌可危。</p>
林有成一边揉着自己的腰,一边又看了一下旁边的小萝卜头,还在自顾自地玩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