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吧小说频道 > 历史军事 > 我伐天下 > 正 文 第四百五十六章 专利法案

正 文 第四百五十六章 专利法案(2 / 2)

“圣上前不久颁布了一道新的法案,称为专利法案,以进一步鼓励发明创造。”,“鬼头张”虽然一向冷静自若,但说到这件事仍然激动地浑身发抖,对于他所处的阶层来说,无论是作为商人,还是作为工匠,从来都没像现在这样受过重视,更别说其中还涉及到巨大的利益了。

赵抗规定,每项独创性的发明或者技术改进,都将获得生产的垄断权,称为专利权。专利权的持有者既可以完全独占该产品的生产权,也可以特许别的组织、机构或个人生产,而他们则通过这种授权获取可观的经济利益。除了授予生产许可以外,专利持有者还可以将专利权本身进行转让,既可以完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比如只将南宋境内的专利权转让,这是可以的,但为了避免管理难度过大,部分转让只限以国家为单位,直到十数年后这一标准才下放到行省。专利权一般为自行申请,只有赵国朝廷才有权力进行审核并批准,而持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家族、一个团体(比如工场、钱庄等等)、甚至是一国政权(只限国家级别,因为皇族一脉相承,不容易出纠纷。)。赵抗还特别标明,这项法案适用于天下所有国家,从某种意义上说,赵国无疑又多了一个开战的理由

专利权这东西自然也是陆仁临死前告诉赵抗的,自然也一样是只有大概轮廓,可是赵抗为什么会拖到现在还正式颁布呢?首先,由于陆仁说得实在太模糊粗略,赵抗不得不对其进行解读和扩充,这就花了不少时间。但是赵抗拖到现在的根本原因并不是这个,经过赵抗的分析,专利权这东西如果严格执行,会使得各国之间技术水平的差距越拉越大(是指在强国可以毫无顾忌地依靠暴力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不要有误解。),而当时赵国还没完全从地震中恢复过来,新兴国家的底子也比较薄,技术水平方面与南宋仍有着相当的差距。如果那时就颁布并迅速推行的话,等于是为南宋做了嫁衣,而赖帐的话又会影响自己公正守信的形象,绝对是得不偿失。虽然审批权是在赵抗手中,但作弊太明显的话,影响可是很坏的,赵抗才不会那样蠢呢。但是现在的情况已经完全不同,赵国不但从大灾中恢复了过来,而且各项政策举措的成效日益显著,赵国在很多方面已经和本土不相上下,而军用技术方面更是已经青出于蓝。再加上赵国的学校教育制度终于结出了硕果,这使得赵国在技术人才方面后劲十足,全面超越本土只是早晚的问题。在这种大好形势下,赵抗颁布专利法案以进一步扩大本国的技术优势,并提供主动对他国开战的借口,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专利权这东西虽然出现的时间还不长,却引出了一系列的变化,关键在于从此以后技术被视作比实物更加珍贵的财富,这是一个伟大的开端。既然技术是财富,那么技术便可以和实物财富相结合,以迅速增值,于是各种各样新颖甚至怪诞的各作方式诞生了。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则是技术入股。

股份制的概念虽然也是陆仁带来的,但他记不清太多,只有名字以及“合作投资,按出资比例决定话语权和分红”这点内涵而已,至于具体该怎么做,不要说赵抗了,连当初的陆仁自己也是眼前一片漆黑。好在陆仁生前还说过另外一句话——“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赵抗自己想不出来,就将这新奇的玩意交给商人自己搞去。两年多下来,经过市场本身的优胜劣汰,能够维持下来或是成效卓著的,自然应该是比较可行的方案。就这样,本来搞得赵抗一头雾水的难题,就这样轻易解决了。至于这一过程中,赵国有多少商人破产自杀或是反目成仇,他可就没兴趣知道了。

“鬼头张”的意思很明白,他看中了元家在金属铸造与打磨上的特长和他们姐弟长期研究炮管的丰富经验,想让他们技术入股的方式和自己联合研发,出了成果之后专利权由两者的共同体持最好~书城手}打有。虽然其中“鬼头张”占大头,但对目前不但缺乏资金,技术也还远未成熟的元家来说,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只不过“鬼头张”的话稍显晦涩,两人一时没明白过来。

“你们的实力还太弱,没有资格和我合办工场,所以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两家并一家。”,“鬼头张”淡定地说道,“简单地说,就是你姐姐嫁给我,这样什么问题都解决了”Z

最新小说: 裂石响惊弦 混在古代当王爷 军伍行 黑龙新传 人在汉末:开局签到龙象般若 帝国第一驸马 帝国大反贼 醒来后,成为商贾赘婿! 三国:从军阀到一统天下 悠闲少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