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派克一边用指甲抠着牙缝,一边漫无目的走回港口……他在这座伟大的城市已经呆了三天了,身为“蓝色珍珠号”上的一名水手,他本来是没有这么多的空闲的。可谁叫自己所在的船遭了海盗了呢?
地中海现在可是海盗的乐园。那里不光有无根无萍的草根海盗,还有英国、西班牙等国家支持的大批私掠船,此外,还有土尔其人……等等等等。想要在这片海域平平安安的行船,没有点儿运气是不可能的。好在自从某位传奇海盗王之后,海盗们便已经不再以杀人为乐,而主要改为越货,并将这一规条严格的执行了下来。所以,这一次“蓝色珍珠号”才能在遭劫之后得以保存。而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的船长正在四处找熟人借款,希望能够在伊斯坦布尔购置一些货物运回西欧,以此来抵消这一次的损失。所以,他也才有空来逛一逛伊斯坦布尔。
“如果这里的女人不总是把自己的脸遮起来的话,那么,这座城市一定会更加让人着迷!”
看着沿途那一个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穆斯林妇女,斯派克自言自语的喃喃道。
“打扰一下。”
“嗯?”
英语!?斯派克怀疑自己的耳朵或许出了问题。他在这条航线上当上十年的水手了,还是头一次在伊斯坦布尔听到有人说英语。
“我的听觉出了问题了?”斯派克喃喃自语道,加快脚步想要离开。可是,很显然,那个对他说英语的人并没有放过他的意思,一个大步就挡在了他的面前:
“先生,您懂英语,是吗?能不能请您帮一个忙?”
对方的语速很快,可以想见那种焦急的心情。可是,斯派克衣着破旧,且黑发黑眼的鞑靼人并没有兴趣。会英语又怎么了?他可不会随便沾惹这些来自蛮荒之地的野蛮人。所以,听到对方的话后,他飞快地摇了摇头,急步就要走开。
“您在摇头。那就是说您懂得我在说什么。先生……”
“嗨。鞑靼人,你想惹事……嗯,好吧,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也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懂英语,可我只是一个水手,帮不了你什么。知道吗?”
见到对方依旧不依不饶的在自己耳边聒噪,斯派克很想举起拳头好好的教训一下这家伙。可是,他突然发现对方的腰间挎着一柄马刀。这让他迅速的改变了主意。这些鞑靼人可不是什么文明人。这些来自草原的家伙,一言不合就会跟人拼命,虽然他并不见得就害怕对方,可是他此时手中并没有武器。如果冲突起来,万一被那柄马刀碰到身上的什么地方,可以想见,那个吝啬的船长肯定不会花钱替他请医生的。
“先生,我只是想问一下,您知不知道哪里有去东方的船?哪怕只能到达埃及,也是可以的。”
鞑靼人自然就是楚钟南。他已经在伊斯坦布尔呆了整整十五天。这半个月,他再一次尝到了孤苦无依是什么滋味儿。语言不通,他甚至连旅店都差点儿不知道上哪儿去找。无奈之下,只有一直呆在港口边上四处逮人问。每逮着一个,都要用俄语或者英语问一遍。可是,半个月过去了,他依旧没有碰到一个能说上一句话的人。这让他十分的懊恼。如果说俄罗斯的势力还没有延伸到黑海,所以这里的俄语使用范围还不是很广的话,那么,英语怎么也没几个人懂呢?就算这时候英国人还没有达到“日不落帝国”的高度,总也是一个海上强国吧?怎么影响力这么小?亏得还说什么伟大的城市,连通亚欧大陆的黄金之城,居然连几个会英语的都找不出来。本来,今天又逮人问了老半天,他已经有些想放弃了,如果不是这个水手打扮的家伙在身边走过,并且还喃喃自语了一句,让几天来说英语都几乎说魔怔的他听到了,他恐怕又要错过机会了。所以,尽管这人一副不愿答理他的模样,他还是不得不忝着脸问道。
“鞑靼人,去埃及?”
斯派克被眼前这人的话给弄得有些糊涂了。这个鞑靼人去埃及干嘛?难道他想去那里做生意?
“我不是鞑靼人。我是中国人。n?明白吗?”虽然用两年的时间学会了俄语,可是,楚钟南却并不会用俄语表示中国的意思,就上一次跟桑菲尔德对话的时候,他只是用“中央”一词来表示。可用英语就不一样了。这词儿他熟啊。虽然历史不怎么样,可他还是知道在十七世纪,“中国”这个词在西方的地位的。(n一词的来源有许多种说法,但在十七世纪初是否已经在欧洲流行,作者并不清楚,只能认定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