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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逆袭的加害者(1 / 2)

 尽管已经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将一头花白的头发染成了浅棕色,甚至还特地戴了眼镜,变成了几乎另外一个人,但谨慎过分的金博士到现在还是觉得浑身不自在,他总觉得每一个路过他身边的人,都似乎冲他投射出过于关注的目光,在紧盯着他,他们都像是那个组织的人,连打电话,金博士觉得他们都像是在给组织上面通报。

从实验室里逃出来已经记不清多长时间了,金博士为了躲避组织那些人的视线,一直都在努力得扮演着一个很普通的人。

从保护区边缘的无人小屋,到桑哈市的市中心,金博士这些日子做的最多的就是赶路。

他在逃亡之后,第一时间取出了自己所有的财产,从ew研究中心那边,一直到无人小屋附近,他基本都是在打黑车。

无论对方要多少,只要能到地方,金博士都不在乎。

短时间内从无人小屋那边到桑哈市,他也是换了无数辆黑车,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组织那边并没有太大的权限,金博士也明白,只要自己不主动出击,那帮人永远也找不到自己。

元素粒子已经把他的容貌改变了,变得比过去年轻得多,如果他不说出来的话,谁也不会知道他就是以前那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毕竟,连金博士自己都觉得,现在这张脸上连一道皱纹都没有,皮肤还很有弹性,就像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自己全盛期的样子。

想到这里,金博士还不禁笑了笑。

进入了拥有着千万人口的桑哈市,金博士也总算松了口气,他之所以这样,目的也很简单。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躲在这个城市之中,做一只小虫子的话,组织那帮人是绝对找不到自己的。

毕竟对他们来说,“金博士”这个人,是和一个年老体衰,没多少活头的老家伙挂等号的,现在自己这幅容貌,并没有几个人看到过。

只不过,躲在这里,金博士也不能抑制住心中的那份对能力的渴望和冲动。

杀掉ew,他们的能力就会归于己有。

这是喝掉了王德胜的血液得到的技能,而这个技能,也让他得到了更多的能力。

金博士在昨天,刚刚把位于桑哈市的市郊那边一个ew研究中心摧毁了,在那里,只有7名还未坐车离开的ew成了他手中的尸体,成为了他身体中新增加的元素粒子。但事先他调查过的,这里应该还有六十人左右的ew,却没有看到过踪影,问那些研究人员,无论怎么吓唬,对方的答案也只是不知道。

不过这次的收获还是很大的,他从这个研究中心里捡出来一个元素粒子浓度探测仪,对着自己看了看,发现现在的自己居然已经有了39000的浓度值!

这是什么概念?金博士知道,整个蓝星最厉害的ew,能力值是21000,他还见过,就是拥有着让对方能力无效化的李国栋。

如今的自己,已经有了39000的浓度值,绝对是整个世界最强大的人类了。

金博士如今,拥有着杀掉对方就可以得到能力的技能,他命名其为“贪婪”,另一个能力,则是喝掉李国栋血液后得到的可以把低于自己元素粒子浓度值的ew的能力无效化的技能,被他命名为“嫉妒”,而怪力,则是“暴怒”。

金博士知道自己的命名有点恶趣味,他迷恋着“七宗罪”,把里面的名词套上了这些。

他认为,元素粒子的出现,将拥有能力的人类的缺点放大,让最原本的罪恶逐渐释放,最后成型,变成灾厄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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