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鲁正礼又开始他的失魂落魄。
他不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也不是没见过漂亮的妓 女,更不是见不得女人从妓。
他是见不得心爱之人作践自己。
是的,打从第一眼,那张绝美面容从倾斜的油纸伞下露出来时,他就爱上了她。
他也不曾想到,自己竟是如此浪漫的人,竟会一见钟情。
他也不曾想到,自己竟是如此肤浅的人,仅对皮囊钟情。
于是在听说绿衣离开安山城时,他便开始了第二轮的失魂落魄。
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想不想她回来,她要是回来了,便又要去做那皮肉生意。她要的是剑招,鲁正礼拥有很多,古玩字画,金银珠宝,先人古籍,独独没有剑招。
那个改变他命运的人什么都肯纵容,唯独不允许他拥有武力。
于是偌大的宅院里,连个看家护院也没有。
纵然有心学剑,也无人敢教。
“也许她存够银子,安度余生去了。”鲁正礼这样骗自己,他十分清楚,这是自己给自己的谎言。一个只求剑招的女人,必然不会过得平凡。
“又或者,她已经死了。”这是鲁正礼给自己的第二个谎言,也是最好的谎言。
于他而言,死了才是最好的结果。
“希望她是死了。”这个念头,稍一念起,就生出更多的自责。
但是他并没有自责多久,因为官府不允许。倒不是那二十七条亡魂算在了他的头上,而是那个决定他命运的人,在朝臣百般劝说下,终于想起,千里之外的安山城内,还有个需要用来儆猴的鸡还没杀。
于是这个浑浑噩噩半生,努力为自己的锦绣皮囊里充填败絮的亡国之君,在仲夏的炎热午后,一声不吭的被带离了安山城,颠簸几日,终于关进成都府大牢。
对此,他并没有感觉到什么悲伤。亡国之君,本就该与国同在,与国同故。他已经多活了很多年,而且这些年过得也不算委屈。新帝给足了他面子,也给够了他银子,做个纨绔,比做个气数已尽的末代皇帝,可快乐多了。
同样快乐的是,那座建在地下,就连做过天子的鲁正礼也从未听说过的成都府天字号大牢里,只关了包括他在内的两个人。
另外一人并不吵闹,总是躲在阴暗里,若非每日有人去他那里喂食,鲁正礼都无法发觉这里还有一个活人。
更快乐的是,这里的伙食竟然很好吃。除了没有女人,这里倒是个不错的地方。
好在,他现在不那么想那些女人了。
他只想一个女人。
所以最快乐的是,他在这里又见到了那名让他心驰神往的绿衣。
女子提了饭盒,在管事统领的陪同下,带着一个约莫四五岁大的孩子,进了此处。
统领眼神贪婪,挥退守卫后便肆无忌惮的在绿衣身上揉搓,伸出舌头要去 舔她的白玉粉颈。这一幕看得鲁正礼眼中都要喷出火来,他怒喝一声:“放开!”
却没看见,女子身后的孩子,也有着和他一样的眼神。
统领非但没被鲁正礼的吵闹打搅了兴致,反而愈加兴奋,探手伸入绿衣怀中,就要扒开上衣。
绿衣却按住统领粗粝发黑的大手,温言道:“就不怕被人看见?”
统领咽着口水说:“老子就喜欢被人看见。”
绿衣说:“若是成都府尹呢?”
统领正想说府尹没事不会来这儿,又听到那边还在鲁正礼仍在咆哮怒骂,才想起来这儿不就有个“事儿”刚进来。随即对着鲁正礼吐了一大口碧绿的浓痰,呸道:“丧家犬就是叫得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