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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布林镇(1 / 2)

 出了小村,林翔一路向西打马狂奔,他打算在最外围的补给点,也是最后一个补给点布林镇买一些食物和水,然后就直接进入荒原。i。com毕竟萨里斯家的人就要到了,越早一点跑进荒原就越安全。

角马的耐力和度都比较好,再加上林翔这个四阶魔法师不停的加持辅助魔法,几十里的路不过用了一个多小时就赶到了。

这个补给点布林镇其实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军镇,因为在外围,所以四面还围上了高高的栅栏,常驻一队驻军,和闪沙城一样隶属于西索罗商业联邦。

大荒原地处于西索罗商业联邦、安科斯帝国和兽人部落联盟的交界,面积很大,但是土地贫瘠,所以这三个国家没太大的兴趣直接占领,但又不想荒原落于他人之手,因此这里成了三国之间的缓冲地带,是典型的三不管,渐渐就成了罪犯和逃奴的天堂。

荒原是三国之间的屏障,也是互通有无的商路。因此虽然十分危险,但是总有人因为对暴利的渴望去穿越大荒原。这样也养活了荒原里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盗贼团。如果要用一个字来形容荒原的话,那就是乱。大的盗贼团背后都有大势力插手其中,充斥着形形色色的博弈,每一天都有血与火的争斗。这些背后的手暗地里控制着荒原,既保证了盗贼团不至于灭亡,又使盗贼团的实力不可能过于膨胀,尾大不掉,因此从来没有一个独霸荒原的盗贼团出现,也不允许出现。

荒原是彻头彻尾的强者为尊的世界,如果做不了强者,那就只能依附强者,因此每个盗贼团的领都必定实力强大。而荒原之狼是大荒原上有数的大盗贼团之一,作为团长的沃尔夫就是团内第一高手。

在远方偏僻处,仔细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形象,觉得应该没有问题,林翔就骑着马慢跑向小镇的入口。

在小镇的入口处贴满了各种各样的通缉告示,但是大部分都已经斑驳剥落看不清人像了。毕竟大荒原是罪犯、逃奴的聚集地,而这里又是荒原的外围的重要补给点之一,所以并不奇怪。

最新的通缉告示也赫然在目,通红的红字下正是菲尔斯的全身画像。

此时入镇的人并没有很多,大门处很是冷清。毕竟独身通过荒原的人几乎没有,一般来说都是几个商队联合在一起组成一个大的队伍,一起行动。因为没有足够的自卫能力进入荒原等于送死,所以布林镇并不是每天都有商队的。

林翔牵着马准备进入镇子,守门的卫兵拦住了他。

这里的卫兵明显比闪沙城的彪悍,守门的两个都是二阶的剑师,一身半新的轻甲,光闪闪的二阶剑师徽章就挂在胸前。

看着卫兵不耐烦的向旁边的钱箱示意,林翔有点哭笑不得,原来是虚惊一场,入镇居然还要缴税的······

八个铜币,这个林翔真没有,他装模作样的在怀里摸了半天,拿出一个银币,似乎很心疼的样子,故意迟疑了一下然后才扔进钱箱。

想找零?那怎么可能!

看着银币入箱,卫兵不耐烦的挥挥手叫林翔通过,从头至尾都没有正眼瞧一下林翔,更别说怀疑他的身份了。

牵着马踏入布林镇,林翔四下打量这个算是半个军营的小镇。

布林镇实在是很小,简直就是一个小寨子,一半的地方是军营。只有一条自西向东的街道,一眼就能看个遍。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里旅店、酒馆、杂货铺、铁匠铺一应俱全,甚至还有一家小炼金店。

林翔没急于去旅店和酒馆,却是最先去的炼金商店买了一瓶魔法水银。

菲尔斯虽然纨绔,也从没亲自干过这一类事情,但是在这种地方到何处买补给还是知道的。一个是旅店,可以买一些干饼肉干之类的食品;另一个是酒馆,提供酒水,比如进入荒原的人经常用来代替饮水的麦酒。

法师多少会一些炼金术,不过菲尔斯对炼金术还不算太精通,以他的水平所知道的炼金知识原本是派不上用场的,不过林翔却现菲尔斯偏偏记得一个魔法阵能够使魔晶的能量迅释放出来,也就是爆炸。林翔的直觉告诉他这可能有用,而魔法水银是制作魔法阵的必需品,于是他就买了一瓶备用。

接着去旅店买了干粮,打成了一个大包裹;又在酒馆灌满了一大皮袋的麦酒,一切都相当顺利,采办完毕林翔牵着马就向出口走去。

可能老天觉得实在是林翔太顺利了,就故意给他找一个麻烦,刚到出镇的地方,一个醉熏熏的汉子提了个酒壶直愣愣的向林翔撞来。

林翔一闪就躲了过去,那醉汉脚步不稳,一下子就栽倒在地,酒壶脱手而出,一壶酒全洒在地上。

林翔皱了皱眉头,这人一身的酒气,还是离远点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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