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写书(2 / 2)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天我终于卖出了一本《孝庄秘史》,其实我都没有看过这本书,不知道里头到底有没有秘史,我还心头惴惴的,担心万一那哥们回家现受骗,回来掀我的摊子可就大大不妙了。不过今天总算有了成果,那种淡淡的欣喜还是有的。虽然只是一本,但毕竟也是开张了。期待明天会更好吧!

然而,明天没有更好,自此之后,接连几天,任我怎么神秘兮兮地拉客,再也没有顾客入帐。我的热情一天一天锐减,最后消失到零的时候,我万分沮丧、万念俱灰,一时间竟然什么都不想干了,就傻傻地呆坐在地上,望着不停从面前经过的穿着短裙的美女裙筒里粉嫩光鲜的大腿不停流口水。就这么状似痴呆地望了几天美女的各式**和盛臀后,最后下定决心,再坚持一天,如果生意还没有起色,那就把这些书以七折价退回书商,另谋出路。

要说,我就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倒霉至此,就连我做出的决定都能散着浓熏的霉气。

那天是我的最后一天书贩生意,早不早,晚不晚地,偏偏这天来了城管,好像就是冲着让你后悔遗憾那股子劲来的似的。大概是中午的时候来的,一辆大卡车拉来的,车上写着城管执法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一堆制服抹着嘴巴上的油下了车,可能是刚凑一起搓了一顿,顺便过来执执法,有人尖声大叫了一声城管来了,呼啦一下子,摊贩们象训练有素的民兵,那手脚之麻利,收拾东西之快,世所罕见,待到城管跑过来,已经基本上跑了个精光,我以前从来没经历过这动人的场景,一时慌了手脚,慢了半拍,最后是下意识地收拾了书袋子就撒丫子跑,结果我跑在最后,我前面还有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妇人,挑着一副略显沉重的白菜担子,象个长肥了的唐老鸭,一步三摇,走得非常吃力,我两三步就将她越,过她身边时,下意识地回头看她一眼,登时心就碎了,老太太满脸枯树皮般的褶子,浑身都是生活的艰辛和沧桑,神态慌张之极,好像她的命根子马上就要丧失了一样,哎,也许她这一挑菜就是她们家一个星期的活命钱也说不定,我无奈叹了一口气,将自己紧紧抱在怀里的书袋信手扔掉,一把将老太太的担子拽了过来,对大吃一惊的她喊道:“我不是强盗,到前边那条巷子里来找我!”

话完,我人已经几个箭步蹿远了,老太太减去了压力,两只小脚一捣一捣的,居然跟得还挺紧,可能还是不放心吧,所以拼命跟了上来。

终于拐进了前边那条巷子,往深里再走入一段距离,才彻底放下心来,我将挑子一撂,一屁股坐倒在地上直喘粗气,等了一会,老太太就过来了,面上仍有惶急之色,看到我后,先是松了一口气,然后脸上才出现歉意的表情,又不太会表达,所以就不好意思地望着我,颇为尴尬,我苦笑着摆摆手说:“大娘,你先走吧,我再歇会,以后别自己出来卖菜了,找个身强力壮跑得动的。”

老太太脸上有黯然神色,叽里咕噜说了些什么,没大听懂,好像提到书的事,我心里无奈苦叹,摆了摆手安慰她道:“没关系,我再去买一批就是了。”

老太太果然不再说话,却凝立着闷头想了一会,突然从菜堆里挑了一颗硕大滚圆的大白菜,跑到我身边低头放下,正在我愣愣地不明其意的时候,她一拱身,挑着担子,走了。

我哑然失笑,原来她送我一颗大白菜作为补偿,这个可爱淳朴的老太太,我在苦叹的同时却也感受到了心头缓缓升腾起的一丝温暖。

休息好之后,虽然我明知已经不可能幸免的了,但还是不甘心地赶赴刚才那片狼奔豕突的战场,我那个沉甸甸的书袋子自然已经不知所终,如果里边有带颜色的书的话,估计已经让那些如狼似虎的城管瓜分后拿回去享受去了,那可也是我的命根子啦,我不由得浩然长叹,心下怆然,对空幽鸣。

命根子没啦,还能干什么呢?我抱着一颗大圆白菜滑稽可笑地回到陋室,煮白菜方便面象个行尸走肉那样过了几天消沉日子之后,那一天我突然醒转,决定崛起。

因为我身上已经没有多少钱了,所以我崛起的方式比较奇怪,就是上网写小说。我和书商交流的时候,了解到有人在网上写小说,写出名堂了,会有大出息。我没有过写小说的经历,但我的想法是,既然我可以把政府工作报告写得朝野震惊,那么写区区小说应该也不在话下,更重要的是上网不贵,我投资得起。结合我的现状,我立马就选择了这条退守皆宜的出路。

想到做到,第二天我就摸进了住地附件的一家网吧,网吧里一片乌烟瘴气,随处都是披头散的少男少女们,他(她)们嘴里叼着烟,稚嫩的小爪子在键盘上又抓又挠又敲的象一群疯子,屋子里的光影也随着他们电脑屏幕上的颜色变幻而明灭不定,估计是些吃饱喝足无所事事的官爷款爷们的公子小姐。这种气氛倒适合写颓废小说,我不由得苦笑,叹息一声,摘了一个耳机戴上,防止干扰。然后从导航网站点进网络小说天地,果然是铺天盖地的一片文风迎面吹来,直吹得我眼睛怎么眨眼前还是花花绿绿的一片,成千上万的标题让我无所适从。我惊叹之下点了几篇进去看了看,感觉倒并不怎么样。觉得自己完全有能力越它们。于是,我仰天深呼吸,吸进一口浊气,吐出一股清气(相对于网吧里的气体,已经很清了),端正身姿,略一思索,低头运指如飞,以《日月之恋》开始一个颓废故事的创作,我的男主人公叫陶日朗,是个生活落魄的青年男子,女主人公叫小月,是个妓女,故事就是生在他们身上漫长而曲折的畸形爱恋故事,由于我对文学还停留在以前的那种浪漫认识当中,所以就起了这么个非常诗意的名字,而且这个“日”字还有那个意思,所以整个文章标题浪漫诗意而又不失朴实混蛋,可谓我的精血之作,我看着颇为得意了一阵子,才逐渐沉入了整个故事的创造之中,我急于求成,所以每天加班加点地写,写多少就多少,写一段时间就去查看一下网络统计的数字,让我着急的是,网友们似乎并不象我想象中那么有文学品味,既不能品味出“日月之恋”身上所散出来的那股淡雅的书香气息,也不能品味出“日”月之恋**里荡漾开来的那股浪荡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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