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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婆宁妈的存在背景(2 / 2)

不过有一种惊人的例外。这个例外用不着媒婆粉墨登场。这个例外,对于呆惯了都市里的人来说,甚至是不可思议的。

这就是“换婚”了。

换婚当然不可能发生在富人家里。它是穷人家的专利。不论电视上的农民如何增收,增收了多少,那丰收后的笑容多么欣慰。我们仍然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穷苦的人家永远不在少数。他们穷很大程度上并非城里人自以为是的懒惰。他们大多勤劳持家,可是不管他们如何折腾,就是富不起来。上天有时候真的瞎了一只眼。人家本来就够穷了,通常不是突然地让人家得一场大病,就是放一个缺胳膊少腿的,做这个人家的爹或者妈,或者儿子。要么就让人家生得奇丑,出去找不到工作……他们真的很背时,一生不走运。什么好事都躲得他远远的。

“屋漏偏逢下雨”这句老话包含的辛酸真是数不胜数。他们往往费上比一般人多于几倍的劲头去创造生活,但是他们的生活就是好不起来。永远处于贫困线上不能自拔。对于这个,相信只要在红砖厂干过的人,一定会有同感。

“男大当婚”么,再怎么穷,老婆是绝不能少的。在这个关口,女性,又是女性来充当垫背的牺牲品。这件牺牲品就是这个讨不起老婆的待婚青年的姐姐或妹妹。换婚能否成功,还有取决于另外一个条件,那便是另一户同样挣扎在贫困线上的人家。恰好这一家子也有一个讨不起老婆的待婚青年,并且这个待婚青年也有姐姐或者妹妹。那么好。就像王婆那句经典的口头禅:“这光便有七分了”。其实这个不能说成是巧合,在乡下要找到这种符合条件的对接不是一件难事。他们的婚事是世上最冷清的婚事。什么彩礼操办喜事,一律免掉。双方搭配成两双,同去领了结婚证,便大功告成,过起无人喝彩的小日子来。

但是有意外。九十年代我们地方上就有两户换婚的人家,本来说好把两家的妹妹对换,各当对方哥哥的老婆去。不想其中一方不知是心软还是没有把握好,等到自己的妹妹做了另一方老大的老婆以后,这另一方的妹妹却成功逃脱了这桩婚姻。一直躲在他乡打工,至今不敢回老家来。这一方后悔却是晚矣,生米已煮成熟饭,早成人家床上的人了。自己的哥哥却还是光棍一条。气得掉眼泪,要寻死。

不过话说回来,到新世纪,此类换婚悲剧在我们老家地方已经绝迹。过去的已经过去。好在中国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善忘,明明是巨痛才过,这边早忘得一干二净的。如若动不动就真抹脖子上吊,恐怕现在也不至于这么挤了。对不对?拿我老家地方上的人来说,因那块毗连粤省,每家都有正当壮年的子女出去打工。平时在外挣钱养家,逢年过节回乡团聚。倒也符合当下生存法则。古老的那种“你耕田来我织布”的农耕社会已渐渐地远离我们。一幅全新的农家乐生活活色生香展现在我们眼皮底下。

他们就像候鸟一样,男的担起养家人的顶梁柱角色,终年在外,年末方归。女的则忙于生儿育女。农活大多撂给上一辈的中老年人。如果一家子人大多在外挣钱,家里经济允许的话,索性将名下的责任田贱价出租(所谓贱价,便是等夏收秋收时,租田户象征性向田主人交纳几十斤谷子)。女的等腾得出手时,把尚在襁褓中的婴幼儿往老人怀里一塞,也出外闯荡去了,与丈夫同甘共苦。所以现在的乡下,不少孩子只跟爷爷奶奶亲,对生身母亲倒很生疏得不得了。这是外话了。

社会在开放,经济在发展,甭去抱怨投错娘胎。只要你四肢齐全,又不会太笨,又不至好吃懒做、大手大脚,多流汗、不省力,凭一技之长,再穷总不至连讨老婆的钱都攒不到了。

当然,一个人若是缺胳膊少腿,大难临身,或者运气太差,什么花钱消灾的事都找上自个,处处背时。摔了跤坏了车,生了病丢钱包,屋一漏下大雨,真所谓干什么,什么不成,要什么,什么没有。那就真的——只能跌脚大呼一声“我的老天爷啊!”了。

扯七扯八,真是扯蛋。好在人生本就不过如此。在下也不以为大罪过了。本篇就扯到这里。下面还有第二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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