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把她带到了县城背街的一栋两层的小楼上,指着一间屋子说这就是他老公租的房子。她就敲门进到了屋里,见一位大概只有十七八岁的漂亮女娃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有一岁多了,都能走路了。她进到屋里就问这是雷鸣家吗?那女娃并不知道她是雷鸣的妻子,就说是呀,还问她有事吗?她说没事,就离开了。
于是,她回家把嫂嫂叫上一起又来到县城找老公。他们站在街道上等了一下午,直到傍晚时分才见到老公开着出租车过来了,把车停在楼下,便上了楼。于是,她和嫂嫂就进到老公的出租屋里。这下,老公在外包养女人的事就全部暴露了。当晚,公婆就把老公叫回了家,把老公恼怒地大骂了一顿,要他马上跟女娃断开,不许再有来往。老公就回去跟女娃协商。开始女娃不同意,后来就提出要给她十万元钱的补偿。十万元钱对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来说是一个什么概念!他们当然不肯答应,而且他们家也没有十万元钱。可是,女娃就坚持不同意。如果女娃没有那个孩子,事情可能会好办得多,可是,有了那孩子,事情就非常地麻烦。而且女娃家也来了很多的人,对他们家进行威胁。最后为了平息这件事,老公从银行里贷了十万元钱给了女方家。
这事让王英十分地气恼,觉得自己为老公和老公家这样地尽力,老公却在外面养女人,这几年里不但没挣下多少钱,却一下给人家赔了十万元钱。她越想越生气,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了。当时,她每月工资是四百元,管吃管住,而且工作也不很累。就这样地干了不到一年时间,她突然发现自己得病了,回到老家县城医院一检查,得的是子宫肌瘤,必须要动手术。手术费是4万元。为了堵气,她不让老公来看她,也不要老公出钱为她看病,而且老公正在忙着挣钱给银行还贷款。所以,这个负担就落在了哥哥的身上。本来,哥哥和嫂嫂在县城里做服装小生意,日子过得还顺当。可是,为了给她看病,哥哥就把店子转让了。因为哥哥就她这么一个妹妹。因为店子一转让,哥哥就得回山里务农。因此,嫂嫂就跟哥哥离了婚。
手术做完后,王英在姨妈家住了好长一段时间,因为姨妈是医院里的护士,住在县城。可是,因为心情不好,王英康复得并不好,后来病情复发,又做了一次手术,花了两万多。她这一场病把自己家和哥哥家都害得倾家荡产。特别是哥哥被害得最惨,因为离婚后,不想回家务农,就去了l县给人家做了上门女婿。
王英在家里休养了两三年,再次出来打工。当时,她让我帮她找个活干。我知道她的身体已经不能干重活了,就帮她找了几个比较轻的活,可是,因为她不认字,就没法干。后来,给她找了个在食堂摘菜的活,还没干两天,她妈死了,她爸又病倒了。她只得回家照看父亲。本来,我想她不可能再出来了。可是,去年,她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她带着儿子来西安了,一起在唐城医院旁边给人家旅店打工。她告诉我说这些年她还在老公家住着,可老公却住在外面,很少回家,回家也不跟她住在一起,两人跟仇人一样。但她知道老公实际上还在跟原来那个女娃在一起生活,但却不跟她离婚,害怕离婚会对她造成精神打击,让她生活没有着落。而且公婆也不同意他们离婚,因为她儿子已经大了,他们指望着这男孩继承家业。而老公那边的女娃生的是一个女孩,不可能来为他们家继承家业。
因为没文化,身体不好,旅店老板只雇了她一个人,二十多个房间全靠她一人收拾和管理,她常常不能按时吃饭,没有休息时间,到点不能正常下班,所以,觉得工作很苦很累。她也因为身体不好,一会儿胃痛,一会儿感冒,一会儿咳嗽,但也是没有办法。好在儿子已经十八岁了,跟她在一起打工,让她不感到那么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