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明歌的婚事,朱父又叹了口气,“詹家那兔崽子一点都不地道,害了我们家女儿,这种读书人家,书都读在猪肚子里了。”
张百家默默帮衬着朱父,几次想开口说话都忍了住,时不时的偷偷瞟一眼厨房里忙碌的明歌,眼底晦涩不明。
明歌剁了两只兔子做了个麻辣兔肉,又做了个白菜炖猪血,一顿饭吃的大家满心舒畅,张百家走的时候朱父要给他一只猪蹄呢,他梗着脖子不收,朱父干脆就说,“谁帮我杀猪,我都是给人家一只猪蹄的,没道理我不给你,你既然不带走,那你明天过来的时候吃吧,我给你留着。”
张百家涨红着脸说,“我就是搭把手,又没做什么,我,我还吃了你们家的饭菜呢。我不要猪蹄,我不要。”
他话说完,生怕朱父给他呢,转身就朝外走了。
朱母站在台阶上看着张百家离开,招呼了一声慢点走,等张百家离开了这才叹气,“真是个实诚孩子。”
话落又望向自家在灶台旁刷碗的女儿。
虽然以前女儿一直说不喜欢张百家,可朱母却寻思着,自从上次张百家救了自己,女儿对张百家的态度好像也不一样了,要是再说叨说叨,说不定自家女儿会同意这门亲事,只是不知道如今的张百家订了亲事没,又是个什么想法,毕竟因为和詹家退婚的事儿对自家的女儿有很大的影响。
晚上睡觉之前,朱母干脆让朱父先探探张百家的口风,免得自家女儿这里说通了,张百家却不愿意,到时候让女儿难堪。
朱父也喜欢张百家这个力气大的小子,最主要的是张百家无父无母的,刚好自家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到时候就算张百家不做上门女婿,也会事事都是以老两口为先的,他闻言立刻拍胸脯表示包在他身上。
明歌并不知道二老的打算,她晚上的时候就在屋子里打拳练或练习瑜伽,累的时候便修炼光明咒,一晚上的时间对她来说真就是匆匆而过。
几天后,明歌正在铺子里给人割猪肉呢,一个钱包当啷的被扔在了油腻腻的摆放了猪肉的桌案上。
明歌抬头,就看到了詹汉秋,詹汉秋冷冷的瞪着明歌嘲讽道,“不就是为了这点钱吗,我有说不退还你家吗?拿去数一数,看看有没有少。”
明歌也不生气,斜睨他一眼,“也不知道是谁家为了钱上跳下窜的,你们读书人还真是有意思,借别人钱的时候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还别人钱的时候更是一副大爷的样子,还真是不同寻常。”
詹汉秋本来是想讥讽明歌的,上次他娘在这里受的侮辱让他毕生难忘,他在他娘的病床前发过誓,一定要为他娘把这口气挣回来,本来来的时候一肚子的话呢,此刻被明歌一回嘴,他都忘干净了,见一旁买肉的人好奇的盯着他瞧,他干脆道,“我不想和你们家这种见钱眼开的人说话,钱要是没问题我就走了。”
明歌把钱袋子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闻言笑,“说的好像你自己不是人,是个见钱眼开的畜\/生般。”
詹汉秋气得朝明歌叫,“你一个姑娘家说的这是什么话,貌丑心恶,怪不得没人要你。”
朱父正好从后门进来,一听这话,提了刀子就要翻出柜台去砍詹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