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饭后到江边散步,成了杨飞日常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他不喜欢到健身房去“玩”。
要么打打高尔夫球,或者就这样散散步。
如果陈若玲在,他一定会和她一起去郊外的马场骑马射箭,或是到靶场打一场真正的射击。
纵缰驰骋,扬鞭跃马,开弓射箭,匍匐射击。
这样的运动,才真正是有益的锻炼了身体。
可是,这样的活动,陈沫等人都是不喜欢的。
为了陪伴她们,杨飞也只好另择爱好。
还好,陈沫并不十分喜欢逛商场,否则杨飞的业余时间,就要消磨在空气不流通的商场里面了。
盛夏时节,江风徐来,令人心旷神怡、神清气爽。
卖花的小姑娘还在,她似乎认识了杨飞。
虽然杨飞每次来散步,身边的女生并不相同,但卖花姑娘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夸赞,说杨飞是帅哥,说他身边的女人是美女,并称他们是天生一对、地造一双,然后趁机推销自己的鲜花。
杨飞照例只买一朵。
同样的一朵玫瑰花,江涵影会把它别在胸前,空出双手挽住杨飞;陈纯会把它戴在头发上,张扬率性,丝毫不在乎旁人的目光;而陈沫只会持在手里,偶尔轻轻低头,嗅上一嗅,一脸的陶醉,仿佛这支花真的很香。
杨飞不由得想,如果陈若玲呢?
此情此景,赠她一支玫瑰花,她会怎么拿?
他不知不觉的,总是在思念陈若玲。
不管他走到哪里,不论他在做什么,他总会想到她。
看到漂亮的时装,他会想,陈若玲穿上肯定好看。
遇到好吃的小吃店,他会想,陈若玲若在,她一定喜欢吃。
深陷过恋爱的人,都应该知道,杨飞出现这种强烈的思念,正是热恋的表现。
而这种改变,连他自己也没有发觉。
买了花,往前走。
杨飞知道,马上就会听到熟悉的吉他声音。
卖唱的还是那个姑娘,她年轻的脸,被风吹得有些红,圆润的肤色,正是青春的色彩。
卖唱的姑娘似乎也认出了杨飞,她看着他,然后在演唱的间隙,露出轻轻一笑。
好吧,杨飞又被她这美丽迷人的笑容给俘虏了,于是乖乖的掏出腰包,放了两百块钱在她的纸箱里面。
很多人都投来惊叹的目光。
在这个人均工资几百块的年代,一打赏就是两百块钱的人,不是土豪就是大款。
而杨飞还如此的年轻、帅气、儒雅、知性!
这样的高富帅,满足一般女生对霸道总裁所有的幻想。
投完钱,杨飞驻足,听她唱了两首歌,然后离开。
“你给这么多的钱?”陈沫问他,“你认得她?”
“天天在这边散步的,能不认识吗?刚才那个卖花的小姑娘,我也认得。”
陈沫嫣然笑道:“是吗?难怪我看到她对着你笑,唱歌的时候,也格外的卖力气,水准明显比之前的要好上几个档次!”
杨飞道:“唱歌很费嗓子的,精明的歌唱者,都知道怎么节约自己的嗓子。”
陈沫道:“好羡慕她哦,每天出来唱唱歌,既满足了自己的爱好,又赚到了钱,嗯,真好。”
杨飞道:“羡慕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