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你怎么这么早惊醒了?”最终,金珏还是把身边人也同样惊醒了,一个温婉如水的女子被身边人的动静惊醒了过来,借着窗外的月光,看到自己的小郎君满头大汗的样子,她关心地问道。
这个女子,不是别人,正是金珏在建安元年,硬生生从关羽手里面强抢过来的秦宜禄的妻子——杜氏。
蔡文姬产下一子之后,突然很是关切起自己远在蜀郡的小郎君,不过,她只自己刚生产完,不能远行。于是,就派人把杜氏和她才三岁大的儿子秦朗送到了蜀郡,送到了金珏的身边。
金珏如今平日里暂住的府邸里,并没有多少奢华之物,就算是他睡觉时盖着的被子,也只有朝里面的被面是蜀锦,另外一面是麻布制成。
不是金珏不懂得享受,而是根本就没有必要。而且,金珏自己很清楚,所谓上有所好,下必效焉。
如果金珏能够一直让自己坚持简朴的生活作风,他底下的人,绝大多数也不敢太奢华。
只是,在自己的府邸里,金珏还是用了一件极为奢华的东西——水晶玻璃。
金珏自己并不会造玻璃,但是,经过新时代华夏教育的新青年,从化学书上或多或少都会了解一点关于如何制造玻璃的方法,他准备在攻破或者迫降成都城之后,聚集成都城内的工匠,开始试验制造这个对于百姓日常生活有不小作用的东西。
为了让自己房间里能够保持光亮,不必在大白天还要点灯看书,金珏命令工匠招来水晶,磨制出了透明水晶窗户。
前身的身子经过金珏连续三年的补养和锻炼,终于变得结实多了,再加上他前世的灵魂就是个三十岁的大叔,面对这样美貌可人的大美女,他又如何能够忍耐得住呢?
故此,这一次,杜氏突然来到他的身边,再加上她又是如此美丽,金珏终于还是把杜氏先一步变成了自己的女人。
因为之前,蔡文姬已经怀孕,虽然金珏和蔡文姬同床共寝了不短的时间,但是,他和她至今还未行过周公之礼。
“没什么,美儿,对不起,惊扰到你了。”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金珏伸开一直臂膀,将杜氏揽在怀中,重新躺了下去,客气地回答道。
有些习惯,金珏始终改不了他在前一世的习惯,尤其是在非常亲近之人的面前,更是如此。就比如,他经常会因为自己觉得有些对不起对方的小事,而对杜氏、鲍出或者身边的亲卫们不过脑子说一些道歉的话。
鲍出习惯了,也就没有多少反应,可是,杜氏和金珏身边的亲卫们听完,却总是表现得诚惶诚恐,在她和他们看来,金珏作为上位者,又是世家公子出身,不应该这样莫名其妙地向他们道歉。
幸好,金珏绝大多数时候,自己说过就不在意了。
在古代,女人没有名字,杜氏小名叫美儿。
“郎君,你怎么又说这话呢?姐姐将我先派来,就是要照顾好你的身体。”这不,刚听完金珏致歉的话,杜美儿又变得诚惶诚恐起来,她先是担心地说了一句,接着,便支支吾吾、娇羞地小声在金珏耳边说道:“郎君,你最近是不是那个太勤了,奴家看你的眼眶都变得有些发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