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步来到床前,把被子给楚晨汐盖了盖,而后才准备出门。
“铃儿?”
“不好意思,吵醒你了。”风铃儿看着床上坐起来的男人,温言一句,“晨汐,时间还早,你再睡会儿吧,我呢,要抓紧时间去唐婆家买萝卜去。”
楚晨汐说着的就要下地,“我陪你去吧,路上还能帮忙,推一下车?”
“没事儿,完全不用,我一人就行。”风铃儿始终不想麻烦楚晨汐,开了门,迅速就跑出去了。
楚晨汐指挥着狗狗二白,赶紧追上去陪一陪。
狗狗二白眼珠子往鸡棚门上晃了晃,楚晨汐便明白她的意思了,“没事儿,二白你去吧,今日家里有我。”
话刚落地,二白呼一下就窜出去了。它平时挺爱凑热闹,换句话说,如果有机会出门,它绝对不会傻乎乎地呆着家里。
毕竟,对它而言,外面的世界多么美好啊,走出去看看,增长眼界。
或许能够让它了解到,自己这个狗狗是个特大的奇葩,因为其他的狗狗一定会赶紧重组家庭,结婚生子,而他这个狗狗,偏偏喜欢单身。
虽然它有点儿小胖。
风铃儿在现代,如果带着条狗,那肯定不亚于拖油瓶。可古代吧,这狗还真是个好帮手,当它带着二白到唐婆家里准备买萝卜时,冲出来一条黑色的大狗。
对着风铃儿就在那里瞎嚷。
二白看不过去,耸起皮毛,跟着就叫嚷了回去,于是乎,那大黑狗夹着尾巴逃跑了。
唐婆眯着小眼睛,打量着风铃儿身旁的狗狗二白,“呦,风丫头,来我这儿买萝卜,都要带着条狗保护自己啊。”
“可不嘛,要不是我家二白,你家那黑锅大狗,怕是要扑上来了。”
唐婆解释,“它不叫黑锅,咱们家里人都管它叫大黑。”
啥,大黑?跟义兄易张那宝马一样?如果被易张知道了去,他一定会说一句话,厉害了,这种货、色也值得叫大黑。
不过大黑不大黑地,她不想说,主要是,她知道自己现在不能在唐婆家里多呆,买萝卜的事儿得尽快进行。
因为一会儿差不多忙完了,还得去县城酒楼做工呢。
走出唐婆的院子,来到唐婆的地里,她看了下田地里那青葱的蒜苗,笑着问唐婆,“喂,唐婆,那蒜苗送我一把呗?”
唐婆小心眼,不乐意。
“送我一把怎么了,你又吃不完!”风铃儿敷衍道,“你要送我,以后说不定我还来找你做生意。”
这话无疑是一个好借口,唐婆最终答应了。跳进田地里割了一大把蒜苗扔到风铃儿跟前,“哪,风丫头,这一大把全送你。”
“好嘞,谢了,你对我的好,我会记住的。”风铃儿借来了唐婆的推车,把买的萝卜全部放进推车里,按着一斤七文的银钱算了下,买了一百多斤,给了唐婆一百文钱。
推着萝卜慢慢地穿梭在乡间小路上,路上碰到去风父的钟灵毓秀书院学习的学生,便帮忙给风铃儿推了两把。
风铃儿因为也是回娘家,正好也顺路,将唐婆的萝卜倒在自家的厨房里。
母亲云氏看着萝卜,狐疑不已地问风铃儿,“这一大早不睡觉,买这么多萝卜回来干什么?家里面也不需要吃这么多萝卜啊?”
风铃儿拍了拍母亲云氏的肩膀,大笑地调侃,“娘亲,想哪儿去了,我买这些萝卜可不是给人吃的?”
“不给人吃,还给猪吃啊!”母亲云氏将跑出来的萝卜捡起来,码一堆儿。
“就是给猪吃的啊。”风铃儿也蹲身,帮忙码萝卜,“二姐现在喂养了五头猪呢,要想那猪长得快,就得喂点儿东西啊。这猪除了吃饲料以外,还得给猪吃点儿蔬菜什么的。打个比方来说,那饲料是主食,这平日吃的猪草和蔬菜什么的,就是配食。”
她拿着一根白萝卜,将它冲洗干净了,就放牙齿上咯嘣一咬,“而且娘亲,这萝卜好处大着呢,在现在这个季节,这萝卜又便宜又最有营养。”
白萝卜是根菜类的主要蔬菜,生吃和熟食均可,其味略带辛辣味,有的还很甜。白萝卜在我国民间有“小人参”之美称,也有“萝卜上市、大夫没事”,“萝卜进城,大夫关门”,“冬吃萝卜夏吃姜,不要大夫开药方”,“萝卜一味,气煞太医”之说,还有一个俗语表现了萝卜的益处:“吃着萝卜喝着茶,气得大夫满街爬”。
当然,这些也只是俗语。
科学来讲,白萝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和微量元素锌,有助于增强机体的免疫功能,提高抗病能力,增强机体免疫力。
其次,白萝卜中的芥子油能促进胃肠蠕动,增加食欲,帮助消化。萝卜中的淀粉酶能分解食物中的淀粉、脂肪、使之得到充分的吸收。
另外,白萝卜含有木质素,能提高巨噬细胞的活力,吞噬癌细胞。此外,萝卜所含的多种酶,能分解致癌的亚硝酸胺,具有防癌作用。简单来说,防癌抗癌。
当然,它的营养价值是不可忽略的。
譬如含水量较高,约占百分之九十以上,热量较低,膳食纤维,钙,磷,铁,钾,维生素C和叶酸的含量较高。其中含有丰富的消化酶,该消化酶不耐加热,所以萝卜适宜生吃。
当然任何东西都有两面性,白萝卜再有营养价值,也不能多吃。吃多了,对身体有害无益。
所以还讲究一个适量,适度。
唐婆地里的萝卜是刚刚挖出来的,风铃儿觉得很好,就拿了几个回家。打算晚上用萝卜炖上次二姐割的排骨炖汤。
好久没吃过,现在有机会吃到,则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儿。
因为萝卜带泥巴,是以萝卜存放很好。
“娘亲,你记得到时候跟二姐说,萝卜虽然多,但还是少喂一些。最好把萝卜切碎一点儿,有助于消化。”
女儿交代什么,母亲云氏就点头答应什么。
最后看女儿推萝卜推累了,就抱了一个板凳到得跟前,让风铃儿休息,“铃儿,坐会儿吧。”
在母亲云氏面前,风铃儿也不拘束,说着就坐下,乐呵呵地拍了拍腿。
母亲云氏拿手绢给女儿风铃儿擦汗,一连地担忧,“看你这满头大汗,累不累?”
“累啊,肩膀特别酸!”风铃儿抬手捶打着自己的肩膀,烦躁地说道,“可是这不是没办法么,娘亲,我跟你说,昨天我跟晨汐光顾着来看那发羊癫疯的孩子了,把野鸡们忘了。结果一回去,你猜怎么着?”风铃儿气地脸色通红,“那些野鸡竟然跑到村民的地里去偷吃萝卜。你以为女儿闲得慌啊,竟然会买这么多萝卜回来,这不野鸡惹上事儿了么,我作为它们的主人,不去管,谁会管呢?”
母亲云氏看女儿一口气说了那么多,靠着厨房门,略有些纳闷,“铃儿,那你……那你怎么办的?”
“还能怎么办哪,不过就是自己想办法填补这个漏洞了,好在那些村民也没敢多要,所以也不存在坑我。”风铃儿拉着母亲云氏的手,侃侃而谈,“说起来,娘亲,忘了跟你说,现在我这些野鸡啊,特别值钱,我呢在县城里,买了一间小宅子。就指望着这些野鸡养肥了,卖了钱,把县城的小房子简单地装修一下。可是吧,如今这野鸡也要吃饭,我还真是疲惫地很啦。”
“喂养野鸡那么麻烦,那就不喂了吧?”母亲云氏关心风铃儿,情不自禁地打退堂鼓,“看你一天这么累,母亲真是担心你啊。”
“说什么呢,娘亲,这当老板做生意谁不累,我呢,一直想把家里的生活质量提高再提高,让全家人都过上不愁吃不愁穿的生活!”风铃儿笑嘻嘻地看着母亲云氏,握住母亲手的动作,透着一丝暖。
自信充斥着风铃儿的脸上,将她所有的付出都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个心愿的成败都在此一举。
“那……母亲有什么能帮上忙的呢?”母亲云氏迟疑了半天,问出了这么一句话。
风铃儿懒洋洋地摆手道,“貌似也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啊。”脑袋仔细一想,她便想到了需要自己的母亲帮忙的事儿,“如果非说一个,那么娘亲有时候在我和晨汐二人没在家的时候,帮忙去山上守守野鸡。万一有人觊觎女儿养的那赚钱的物什,悄悄偷了就不好了。”
“好,成,母亲一有时间,就去看看铃儿养的野鸡!”母亲云氏把着风铃儿的手,只觉得那不是一双女人的手。比起自己,都还粗糙。
可是也不怪,到底来到这个时代,风铃儿一天都在做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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