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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六八章 细思极恐(1 / 2)

 赵曦作为君王,有所谓的祖宗法度放着,他从没想过跟文臣统一战线。

所以,一开始王安石丢出来青苗法,他也只是想把王安石当成一个抛砖引玉者,以此来推动国朝的革新。

没想过偏向于任何一方。这也是赵曦为什么将青苗法扩大到朝议,并广发于国朝各州府郡县,是以此来扩大文官团体的分歧,以确保自己一些想法推行的。

赵曦也准备了垦荒的一些想法,当王安石的农田水利法出现后,他也没必要放自己的卫星了。

而这时候,赵曦真有心贴着子,无条件的支持王安石……最起码从现在看,王安石没有一丝杂念,反而是几乎到了众叛亲离的程度。

再看看其他相公,看看朝臣。这不是一句思想保守,安于现状就能解释得了的。

也不是期盼国朝稳定,得过且过,而是对触动利益后的反抗,是家族、个人利益与国朝百姓利益出现分歧的站队问题。

原本一直想让王安石扛雷,这时候,赵曦也必须为王安石分担一些火力了。

“凡涉及府县众多,民间无力组织的荒芜之地开垦,可以暂时搁置,待青苗法定论以后再议。其余农田水利法所述,算是集议通过了。”

“我还有些完善农田水利法的内容,记录一下,随后在农田水利颁布时,添加进去。”

这不是摘人家王安石的桃子,是真心的为他分点火力。

赵曦可以单独留下王安石,让他添加进去,那么惹人的事也就是王安石了,不是他赵曦。

不管是司马光触怒了他,还是怜惜王安石,反正这时候赵曦的绪,就是想这样做了。

“第一,凡荒芜两年及以上的田地,一律属国田。注意,是国田,不是官田也不是皇田。不管原来这些耕田归属,只要有两年没耕作者,均为无主之田,也就是国田。”

“第二,如王相公农田水利法所述,新开垦的荒地,三年免两税。另外增加一条,凡新开垦的荒地,在三年后,可按丁口每丁留一亩作为口粮田。”

“口粮田记录在册,由各州府郡县按户登记,并报户部备案。此类口粮田不得转让买卖,终不交两税,着为私产。”

“每消一丁,或者没一户,有子嗣者继承,无子嗣者收为各村各里公产,为迁入者口粮田备用。”

这是惹人的事,原本准备由王安石担着的,现在赵曦自己扛了。

应该这时候文臣的怨气还在王安石上吧?

真的是惹人的事!就这个荒废两年即无主的说法,就会让太多人疼了。

再想想这次各州府郡县上报耕田的事……真令人觉得可怕。

各州府郡县上报耕田,是因为青苗法,而青苗法目的是抑制兼并。

所以,在这次上报耕田数时,那些兼并之家,为了不显得太扎眼,肯定在上报田亩时会收缩,或者把那些荒芜的耕田直接撇开了。

如今朝廷颁布农田水利法,直接将荒废两年的耕田变成了无主之地…~这会让那些兼并之家损失多少呀!

或许……或许赵曦将青苗法公布于众,并许各州府郡县自行上报耕田数,目的并不是为什么青苗法,纯粹就是为农田水利法而做的。

甚至,十多年前,因为新币而调查国朝耕田数,就是为了今天……

再甚着,恐怕王介甫是不是有青苗法呈上,或者这农田水利法没呈上来,一样会推出某些措施吧?

细思极恐!

而汝州官员,仅仅是一次很小的失误,只因为赶上了这节点,赵曦很仁慈的让整个汝州参与的官员全部倾家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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